提起公訴後檢察院還會繼續調查嗎,報警後,如果當事人撤消案件,警察還會繼續調查嗎,在派出所做的筆錄會

2021-07-27 09:09:44 字數 725 閱讀 1433

1樓:風聲雨跡

建議向檢察院申請取保候審。視案情而定的,找點關係吧。

報警後,如果當事人撤消案件,警察還會繼續調查嗎,在派出所做的筆錄會

2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46條規定:「對於一些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這是法律上關於口供的唯一一處規定。所以當事人(女鄰居)的前後口供不一致,不能作為當事人女鄰居犯罪的證據。

公安局沒去抓人,可能的原因:傷殘鑑定未出來,輕傷以上才立案偵查,檢察院才能提起刑事訴訟,如果是輕傷以下,就屬於刑事自訴案件,不告訴不處理(即得自己提起訴訟)

但根據你說的情況,應該是有輕傷以上,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公安機關不立案,可以要求檢察院立案偵查。

我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不懂的歡迎繼續補充追問。

檢察院把當事人資料交到法院後檢察院還會繼續調查當事人嗎

3樓:宅爺老李

不會,交到法院之後,檢查院的工作就結束了。

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條件有哪些

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條件可分為實體條件 政策條件和程式條件。1.提起公訴的實體條件。實體條件包括兩個 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 充分 二是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所謂犯罪事實已經查清,是指檢察機關對下列事實已經查證屬實 1 確定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行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為或者一般違法行為...

有刑事案件,檢察院是按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然而被告人拒不認罪,且在法庭上推翻以前供詞,說是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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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取證後認為無罪,還用移交檢察院嗎

不用移交檢察院的。根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1 沒有犯罪事實的 2 情節顯著輕微 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3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4 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5 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 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對於經過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