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刑事公訴案件可以和解撤銷案件嗎

2021-06-20 04:46:26 字數 3144 閱讀 1607

1樓:

輕傷刑事公訴案件可以和解,但公訴案件被害人沒有撤訴的權利。

公訴案件是由檢察機關控訴的。受害人沒有撤訴權。與犯罪人達成和解,獲得賠償,只是法院定罪量刑時酌定考慮的一個情節而已。

如果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是「撤回起訴」的請求,人民法院經過審查,做出了准予撤訴的裁定,一旦裁定生效,就會使訴訟程式改變原有的狀態,正在進行的刑事訴訟即告終結,併發生一系列的法律後果。

法院審判階段。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輕傷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後宣判前,雙方當事人有意願調解或和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加害人刑事責任的,法院可以作免於刑事處罰處理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7條的規定建議檢察院撤回起訴,檢察院可以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51條的規定撤回起訴。

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後可以作不起訴處理或建議公安機關作撤案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第一百八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自願如實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實,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公安機關可以撤銷案件,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也可以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不起訴。

根據前款規定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其孳息作出處理。

2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可以在達成和解協議之後,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

3樓:

《刑事訴訟法》(2023年修正,以下簡稱新刑訴)於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編第二章規定了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據此,今後公安機關在辦理故意傷害(輕傷)案時,除有新刑訴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一律應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不可再以調解為由而撤銷案件。

4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法院審判階段。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輕傷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後宣判前,雙方當事人有意願調解或和解的,人民法院可以委託人民調解組織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加害人刑事責任的,法院可以作免於刑事處罰處理或依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7條的規定建議檢察院撤回起訴,檢察院可以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351條的規定撤回起訴。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後可以作不起訴處理或建議公安機關作撤案處理。

輕傷立案後,已經和解派出所可以結案嗎?

5樓:華律網

如果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認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後,公安機關直接撤案。在審查批捕階段,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檢察機關作出不批捕的決定,後由公安機關撤案。在審查起訴階段,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後,由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撤案。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故意傷害造成輕傷後果的案件都能夠撤案,可以撤案的只是針對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案件,是否撤案的決定權在辦案機關。如果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宣告判決前,自訴人原則上可以撤回自訴撤案。

6樓:淮安浙江人

如果已經刑事立案的,原則上不能調解結案。

一、如果是輕微傷,這屬於治安管理案件,可以調解結案。

二、如果已經達到輕傷二級以上,這已經是公訴案件,法律是不允許私了的。

1、**一般會對嫌疑人取保,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案子一般移送到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檢方在審查起訴時,肯定會找嫌疑人談話,以核實案情;

3、輕傷案件可以進行刑事和解,雙方達成刑事諒解書,但這只是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而已,並不表示案件就此了結了。如果檢方最終決定起訴到法院的,到時嫌疑人必須聽通知出席法庭,並接受法庭的審判。

在司法實踐中,既然已經雙方和解的,如果能找找人,在不同階段可以終止訴訟程序,比如,在公安階段也可以撤案處理,在檢察機關也可以作出不起訴處理,但這二個辦法都有難度。當然,這種案子,就是起訴了,最終也是判處緩刑的。

7樓:戚廣利

構成涉嫌就故意傷害罪,如果公安局已經立案就已經進入司法程式,還要刑事拘留或者直接辦理取保候審,最後還要經過法院審判,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已經和解,受害人已經出具諒解書可以判緩刑。

8樓:婚禮主持李洋

如果是法醫鑑定的輕傷,立案後,案件就不屬於派出所管轄了,案件將移交檢察院偵查起訴,法院判決。被告人只有積極賠償被害人,得到被害人諒解書,才具備減刑刑罰的條件。

9樓:博愛傑傑

1,如果傷情鑑定為輕傷害以上(包括輕傷),打人者已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案屬公訴案件,是否撤案處理,由辦案機關決定,就連受害人都無權左右案件的進展。達成賠償協議只不過可以作為從輕處罰的情節而已,並不能因此不追究刑事責任,除非辦案機關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經過偵查,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和解且情節顯著輕微,不認為是犯罪的,可以撤銷案件!

刑事案件可以隨便撤銷案件嗎,什麼情況下可以撤銷刑事案件

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偵查,在偵查的過程中如果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派出所就會停止偵查。公安機關的立案偵查是國家行為,而不是私人行為,並不是私人想調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預。對於自訴刑事案件,我國刑訴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 可以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但如果是 被...

取保候審解除後多久撤銷案件

取保候審解除是因為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期限屆滿了,對於取保候審解除後多久撤銷案件沒有具體的規定。撤銷案件要在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只要查清當事人確實有犯罪行為是會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取保候審最...

刑事案件到公訴科後一定會起訴麼,刑事案件到公訴科之後一定會起訴麼

不一定會起訴,符合起訴條件的就起訴,即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不符合起訴條件的,證據不足的,就不起訴或公安機關撤案。證據充分與否,可能理解有不同,不排除起訴到法院,法院以證據不足判無罪的。畢竟現在疑難複雜案件也很多,法律的一些規定解釋也有不明確的地方。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