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我和朋友一起做生意賠了,中途他退出,讓我簽了10萬借條,現在他起訴我了

2021-05-04 08:22:04 字數 2076 閱讀 9519

1樓:匿名使用者

幾個建議,能否落實不好說:

1、合夥做生意,涉及到合夥關係,你朋友中途退出,退出之前的合夥經營的盈利以及虧損、負債應該結算的,並且按約定或者投資比例共享盈利、共擔虧損和債務。如果你們還沒有結算,你又有證據,能算清楚,他退出前的虧損和負債,要由他承擔相應的部分。

2、他起訴你,需要說清楚10萬借條的由來,而且個人之間的十萬元借款一般認為屬於大額借款,很多法院要求要提供轉賬憑證的,否則在被告不承認有借款的情況下,只有借條,有些法院也不一定認可大額借貸的完成。

3、你可以向法庭提供證據說明你們的合夥關係,解釋你為什麼寫10萬元的借條,提出是因為雙方存在的合夥關係,中途他退夥,但未結算。爭取雙方的調解和法院瞭解實情。

4、如果一審法院判決你敗訴,要斟酌判決是否讓你信服,不服可以提出上訴。

5、按你所說,你們的關係實際是合夥,你自己算算是給他十萬合算,還是在有證據的情況下打散夥的官司合算?這才是最主要的。當然如果你們結算過了,結算的結果是你給他十萬,這個就不好說了。

以上只是一些分析,沒看到證據等等,未必能解決你的問題,權作參考。

2樓:僕僕

你去問律師事務所!在這裡給不了你想要的答案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3樓:

如所述情況屬實,你父親的行為可能構成盜竊罪,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樓:煙雨明湖

積極退贓!其他的你管不了,因為裡面有些內幕你爸爸不會和你說,讓他自己處理吧。錢也不多,趕緊退了再說。

照你所述:老闆讓他監管著賣廢鐵,結果電機都給賣了(不管是好的還是報廢的),單單這點你爸爸就失職了,如果再加上有故意行為,比如和裝置科長串通一氣,那他就是監守自盜,罪加一等!買方給的一萬塊錢足以說明裡面有貓膩!

買方給了你爸一萬塊錢,那麼他肯定會得到遠遠多於一萬的利益,比如說五萬。公安機關在認定盜竊數額的時候會按照六萬來定罪,而不是你爸爸收受的一萬元量刑!後果很嚴重!

5樓:匿名使用者

去告那個誣陷你爸爸的人!!!

6樓:緋色天空的葉子

按照你所說,這很明顯是有貓膩的。你父親如果真的是按照你所說的在做,那麼就是有人陷害他。說實話,除非有證據證明是你父親的老闆讓你父親賣這些東西來當作工人工資,否則想要你父親脫罪有點困難。

不過現在你能做的,就是按照樓上所說,先將買方給的錢交到公安機關,然後想辦法證明是公司老總的授意下你父親才這麼做的。而且還有一點,找幾個工人的代表,最好是再找一個幫忙搬那些廢鐵的工人一起到公安機關去做解釋,說賣掉東西的錢大部分是發給工人做工資了,也就是證明你父親不存在為個人私利來偷賣公司裝置。暫時只能如此

7樓:

a老闆叫你爸爸和裝置科長賣廢鐵,而且a老闆與買方談好的價錢也僅僅是廢鐵的價錢。而你爸爸、裝置科長、買方三人合謀,把電機摻在廢鐵中盜出公司,已經構成犯罪,肯定要判刑的。要判多久,就要看實際盜出多少臺電機,並且評估這些電機的價值。

如果公司報案屬實,盜出12臺價值十萬,則要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3年3月10日

第三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如下: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分別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

8樓:鬆存都甫

這個合同上已經籤明甲方的50%只能這樣了,合同當初也是自己籤的。

麻煩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

首先沒有權利分的財產。其次,父親的賠償就是父親的賠償,是民事賠償,在我國民法中,自然人承擔責任以個體為限,即是所謂的 父債子不還 房子給你是對你的贈與,是你的個人財產。最後,死者家屬行為當然無法律依據!你沒有義務賠償。如果你父親還活著,你讓被害人家屬找你父親要。如果你父親被判處死刑並且已經執行死刑了...

請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急!急!急

這件事情,如果你所說的都有證據證明的話,跟你沒關係,你不怕麻煩,他告讓他告去好了.一般情況下會調解結案,賠多少錢,那看你的底線和對方的要求了。要想少賠或者不賠錢,態度一定要堅決,你沒有錯,也不會賠一分錢,讓對方明白在你這裡得不到好處比什麼都好 要就你所說的這些的話,應該是個意外,構不成犯罪。民 事 ...

懂法律的朋友,大家幫幫忙,急

1 這個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是,已滿16週歲的公民可以成為合格勞動者,而且你弟弟無法證明籤合同時對方有欺詐 脅迫或其他違法情形,合同是雙方當時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2 你弟弟現在不去 屬於違約,應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但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只有兩種情形才算有效 不屬於這兩種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