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了意外險,出了車禍如果對方全責。保險公司能向保險公司索賠多少醫療費用

2021-05-01 16:29:00 字數 4394 閱讀 6754

1樓:匿名使用者

您是機動車輛吧

有一個交強險無責任優先賠付原則

無責賠付 死亡1.1萬 傷殘1100 財產損失100您的意外險不知道是那一款

2樓:安布諾斯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醫療費用限額2萬元,若有商業保險,可按保險約定承擔保險責任。還可要求賠償誤工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等。

交強險的賠償是由三部分組成的 1、醫療費用10000元 2、死亡傷殘賠償費用110000元  3、財產損失2000元。

其中醫療費用賠償包含醫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  。

死亡傷殘賠償費用包含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撫慰金。

如果損失的數額超過交強險的賠付限額,則由第三者險賠付。因為是全責,一般保險公司享有一定的免賠額(15%),並且有些不在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費用不予賠償。還有鑑定費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這些錢就應當由肇事方承擔。

3樓:

你的是個人意外傷害險吧,要是這樣的話你可以在向對方索賠後再向你投保的公司索賠,不過需要你知道的是索賠的時候都需要醫療費用發票的原件的,你能弄來兩份原件的話恭喜你可以總計拿到一萬元,其中包括對方給你賠償的五千元和你向承保公司索賠的五千元,對了,忘記告訴你了,醫療保險只賠付醫保用藥和合理的診療費用,非醫保用藥是不在保險賠付之內的,具體什麼是醫保用藥,這樣說吧,凡是帶otc標誌的都屬於醫保用藥;合理的診療費用指的是車禍相關的創傷檢查手術費用以及需要二次手術的情況下預先支付的手術費用和醫藥費(這個別忘記了啊,尤其是骨折的,大部分都需要二次手術的),打個比方說吧:一個人腿部骨折,但是診療費的單子上有胃鏡和全身ct或者是與創傷無關的檢查費用,那麼這些都不屬於賠償範圍之內的費用。

我以前做保險查勘理賠的,有啥能幫得上的儘管說,希望能幫得上你!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方全責的話不論多少錢都是人家的事,你就不用管。如果雙方都有責任,那麼保險公司就會賠償你剩下不足的部分,例如總費用是5000元,對方只負責8成,就是4000,保險公司賠你1000,還要減去免賠部分。但不屬於保障範圍的就不算。

我媽去年被三輪車撞了,對方全責,對方沒有保險,賠錢了,我們買了意外險,這種交通事故還能理賠嗎? 5

5樓:李不白兮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吧。

一、能否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

保險賠付的一個基本原則是「損失補償原則」

所謂的補償,即對你的損失進行賠付的上限是你損失的總金額。

比如:醫療費花費1萬元。無論你投保了多少家保險公司,所有保險賠付醫療費的總金額不能超過1萬元。

這個原則的設立,是為了避免不正當獲利,或者防止一些道德風險(故意自傷或者致他人傷獲利)

因此,你獲得的醫療費的總的賠償金額,不會超過你實際花費的醫療費金額。

在本次事故中,因為對方全責,所以在已獲得對方全額賠付醫療費的前提下,你自己的保險公司將不會再就「醫療費」專案進行賠付。

但是,如果你的「意外險」包括「住院津貼/補貼」的話,可以就此部分進行索賠。

另外:如果你的醫療費沒有獲得對方的賠償,你可以持「發票原件」向你的意外險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並且你的意外險保險公司賠償後,該保險公司無權向對方(肇事方)進行追償。

至此,第一個問題應該解釋明白了。

二、傷殘能否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

答:不一定。

目前交通事故評殘標準是《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因此,你的9級傷殘,是以此標準評殘的。

正常情況下,你的意外險也應約定按照此標準進行評殘。但,部分保險公司意外險仍沿用的老的標準。這個得具體看你的意外險的條款和合同約定(特別約定)。

因為老的標準和《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有差異,因此對你的意外險保險合同而言,你的傷情是否能夠構成傷殘,不確定。

但,如果能夠構成,意外險保險公司應賠付傷殘賠償金。

解釋:人是生命是無價的。因此傷殘、死亡的情況下,無論你投保的多少保險,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應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賠付。不能以別家保險已賠付或者已從肇事方獲得賠償為由拒絕賠付。

三、關於影印件能否理賠?

答:如果原件儲存在法院,影印件可以用作理賠證據。

要求:提供法院判決書原件、相關損失的影印件(如病歷、發票、用藥清單、檢查報告單、診斷證明、**等)

部分保險公司可能會要求影印件加蓋法院章。這個要求其實是為了確定「損失補償原則」的。因此無可厚非。

但若你僅向意外險公司索賠「住院津貼/補貼」或者「傷殘」,因此兩項與「損失補償原則」無關,因此影印件可以作為理賠證據使用。建議具體聯絡保險公司理賠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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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問題,可追問。

6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我國《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生死亡、傷殘或者殘疾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後,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的權利,但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該規定意味著,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險公司主張保險金與向第三者請求賠償之間並不衝突,其有權在請求第三者賠償的同時主張保險金。

的確,保險合同中確實存在一個「損失補償原則」,但該原則僅適用於財產保險,而並不適用於人身保險。

而意外傷害險束語人身保險,並非財產保險,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可以重複受償;且肇事方的賠償屬於侵權賠償,要求人壽保險公司賠償是依據保險合同產生的合同法律關係。

7樓:西安惠律師

這個主要看跟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約定,一般情況,人身保險是可以重複主張的,不過要根據保險公司要求的程式辦理。資料原件應該在法官處,如果屬於承保範圍內但保險公司拒絕理賠,也可以起訴解決的。

8樓:淮北日月升

這種情況建議研究一下保險公司的合同。

一般情況下,你們可以分別從意外保險和交通事故兩個方向分別主張賠償權利,只不過,牽扯到醫藥費只能賠一份。例如,假定醫藥費一共兩萬元,交通事故賠了1萬元,意外傷害這邊只能主張剩下的一萬。

9樓:財富保保

和你這個被人撞是沒有關係的,他該賠的還是要賠,而你這這個意外險的話直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就行,你買的是哪家保險公司的?那你就直接向哪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賠的多少的話就根據你你媽媽的商場等級還有意外險的保的內容來陪。誒!

10樓:匿名使用者

意外險肯定可以賠付,但要看時效性,最好看看保險合同,裡面有理賠程式,也可以直接打**到客服諮詢,影印件也是可以的。

意外險可以重複理賠的。醫療費用不能重複賠付,傷殘部分應當賠付的。

11樓:

你母親出的事故,因為有第三方,而且如果第三方全都賠的話,保險公司是不會再賠的。

12樓:

保險法規定只要是第三方造成的事故,錢是對方理賠。關鍵是交通事故你們如果沒有經過交警,沒有事故責任書,憑住院的發票,費用清單,醫生診斷證明上寫的是不小心自己摔倒,把病歷交到保險公司,這樣保險公司才理賠賠醫療住院費及傷殘等級費。如果報警,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書,不管對方是否理賠,保險公司都不理賠。

13樓:幸福就好

我覺得可以啊,不過你還是具體諮詢一下推薦你買保險的人,或者你可以問問這方面比較懂得人,瞭解清楚了,在處理。

交通事故受傷對方全責,且已賠付完畢,我自己買的意外險還能再次賠付嗎?

14樓:

交通事故受傷對方全責,且已賠付完畢,己方的意外保險屬於保險賠償範圍內的,可以再次賠付。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所以對方全責保險公司是可以只賠償個人自費部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六十條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前款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的權利,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的部分向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15樓:儲依瑤

我是在工地上受的傷,鑑定是八級,在山東受的傷,侯險公司和老闆都賠了,我現在回老家四川了,在家裡賣了一百元的保險,到保險公司它不賠,怎麼辦

16樓:最愛只是當時

醫療費都是實報實銷的,報過所有醫療費就報不了了。能評上保險的殘的話可以賠

17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也就是說本次交通事故給您造成的全部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都由肇事方全部賠償。

您自己購買的意外險是醫療費是不能申請理賠的,因為您在本次事故中沒有責任。但是本次交通事故造成您的傷殘的話,您購買的意外險是可以進行傷殘理賠的,如果您購買的意外險還有意外住院定額的保險責任,您又因為本次交通事故住院了,也是可以申請意外住院定額保險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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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重複理賠,但是實際上的操作情況是,在不同的保險公司投的保只要能提供醫療檔案的原件其實是可以重複理賠的。2,您的情況,如果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是賠償了一部分,剩餘部分您可以接洽您的保險公司,看條款規定部分有什麼可以賠償。沒有發票的情況下,可以憑藉您的醫療檔案進行賠償。擴充套件資料 意外險理賠 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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