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童工,我因生病無正規辭職,老闆同意按時發工資,卻又拖延

2021-05-13 02:17:13 字數 1006 閱讀 4246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其工資的,勞動者是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

版訴舉報,要求用

權人單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資。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

勞動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如果一個公司用童工,甚至不按時發工資,這樣的公司我們有權利去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嗎?

2樓:公園到

僱傭童工是犯法的。雖然勞工部有規定:有償僱工,但是如果是童工,一旦告上法專院,也拿不到工

屬資,這位老闆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至於童工會被遣送回去,畢竟不合法。但是,我不反對你拿起法律的**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員,不僅有權益,還有責任,所以,支援!

拿起法律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吧!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了,可以向12333勞動者維權**投訴的。

我是童工,用我哥身份證進廠的,現在做了幾天自離了老闆說沒有工資,然後我說去告勞動局,他說可以裝不認

4樓:沐雯君

做了幾天如果自己離職的,肯定是沒有工資的,再說了你是用別人身份證進廠的,也是違法規定的。

我想辭職老闆不同意怎麼辦,辭職老闆不同意怎麼辦

若用人單位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如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等 之情形,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可提前三十日 試用期提前三日 遞交書面辭職通知書,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無需用人單位同意。但需注意儲存遞交的相關證據,可以採取郵寄遞交的方式。法...

我是童工,在工廠工作老闆不讓我打卡現在不想做了,每天小時太累了還要上夜班,現在,我沒寫辭工書

有證據就有用,如工資條之類,不如沒用。用童工老闆本身就違法了,違法用工是要罰款的,你告他,他會吃不了兜著走 只要有東西能證明你確實在那裡工作過!到勞動局就有用 有用,首先你是童工,就這一點就有用。是沒拿到工資嗎?如果是有用。我是童工在工廠上班不讓我打卡現在不想做了我3天沒上班,老闆當我曠工 我去勞動...

我工作了多月,因個人原因要辭職,老闆說等到找到人來接替我

你好!你辭職應該提前30天通知單位。當然已經工作的天數應當支付給你工資。如果老闆不發,建議蒐集上班的證據後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同事要辭職,老闆叫我接替她的工作,也就是要我一個人做兩個人的工作,但是又沒有說工資的事情 這種事情在小公司會碰到很多的,一般情況不要預設答應,到時出力不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