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交了辭職信,但還沒到30天,發現自己生病,還因工作引起。用人單位

2021-04-22 01:58:29 字數 623 閱讀 4436

1樓:水6元

你是2023年8月15日向公

司遞交辭職信,到今天9月15日才滿足提前30天告知義務。明天(第31天),回你可以中答止工作要求公司辦理辭職的手續,公司應該予以辦理(《勞動法》第31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公司就是違法。

2樓:歪心狼

工作交接完畢,開了離職證明就可以走了

3樓:匿名使用者

忍,copy一個人成熟不成熟的表現就在這bai裡,你要表現出你du的**值zhi,和你一樣的財dao務人員做什麼你就做什麼,你不知道是不是你做的,你就要對比別人,工作量大沒關係,只能做多少是另一回事,做好你以前的事,其次做他安排的,做不完就不管,下班就走人,表現出你的理直氣狀,他不可能敢說你的。

另外注意一點,不要給他你在工作中的失誤,或者你在工作中出現不好的表現。一定要忍,忍的同時要高傲,不要讓別人覺得你是好欺負的。

最後祝你好運。

4樓:匿名使用者

9月15號一個月到期,工作交接後就可以撤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做不好就行了,你懂滴。

我沒有跟公司籤合同的我提前交了辭職信但老闆提前讓我走但是不給我發工資要下個月才發請問我該怎麼

去申請勞動仲裁吧。可以要求公司 1 補繳社保,2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3 經濟補償金。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從你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 工資條 考勤記錄 ...

我遞交辭職信,公司不接受我該怎麼辦

可以通過抄快遞或 信的方式郵寄給該bai用人單位,保留好快du遞單與回執即zhi可。一 個人提出dao離職分三種情況 1 用人單位存在違反 勞動合同法 38條的情況,你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並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2 依據 勞動合同法 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

本人出納崗位,如果在遞交辭職信的月後,公司還沒有請到新人

勞動者以書面的形式向用人單位遞交辭職一個月後,不管用人單位是否有接替勞動者的工作崗位人選,勞動者而離開崗位,都不違法。1 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條,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