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生活離不開錢,為什麼生活離不開錢,錢有那麼重要嗎

2021-04-13 06:40:22 字數 2130 閱讀 4557

1樓:№欣夢

有句話不是說,,,

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

2樓:匿名使用者

生活交易的一種通行證吧!只是一種形式,如果老祖宗發明把石頭當交易通行證的話那就是石頭了啊!錢,多賺吧,才會過得更好啊

3樓:公主任小聖

因為錢是這個世界的通行物唄。

雖然他不是萬能的有些東西用錢買不來,但是要生存就離不開他。

為什麼生活離不開錢,錢有那麼重要嗎

4樓:失眠旳蝸牛

在物慾橫流的當今社會,如果你沒能力沒錢你拿什麼去跟人家比較。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社會,有錢的不在乎錢,沒錢的人,錢的確很重要,只要一跨出門,就需要錢

6樓:你這個死仔

你生命中可以不吃飯麼。。。。。一個道理

7樓:匿名使用者

錢是解決一切問題的源泉

8樓:

錢本身只是一張紙罷了

9樓:x雲兒哥

朋友,現在是商品經濟。不是曾經的計劃經濟咯。商品經濟的表現就是金錢交易

10樓:淺巷灬莫離

當然有,工作為了賺錢,賺錢為了吃飯養家活口

11樓:老大

用句土話,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

12樓:使用者

那肯定了有錢能使鬼推磨

為什麼人類的生活離不開錢

13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生活 生活就是在錢的基礎上進行發展 沒錢談什麼生活 可能我說的很現實 但是錢是現在這個社會的必須品 雖然錢不是萬能的 但是沒錢萬萬不能

14樓:匿名使用者

錢是一種貨幣,貨幣是用來代替物品交易的手段。沒有貨幣,沒有等價的貨幣,比人不可能會免費給你生活需求品。離開了生活的需求品,我們將無法生存!

15樓:匿名使用者

錢不是萬能的..但是沒錢萬萬不能這就是現在社會的定論!

16樓:匿名使用者

是你離不開錢不是人類

1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錢是物質的需要!

為什麼這個社會離不開金錢?

18樓:匿名使用者

人是要不斷改變的..(今天不改變 明天等待死亡) 無論你願意是否 世界都會一直向前..

因為這個社會都是一個人吃人的社會,他聽命於你是因為他沒能力 沒資本 沒有到吃你的程度!!

走進社會之後人與人之間已經分了等級 要想別人看得起你 你必須建立社會地位.

現在的人都是狗眼看人低的 在這個社會上大部分人都是欺善怕惡的..人是自私的 你必須清楚你這個本性

所有的人都是在為自己在做事

你要記住 在這個世界上誰有錢誰做主的!

難道你要把你自己的命運寄託在別人的身上麼? 要生存 要自尊 只能靠自己!

時刻告訴自己 "我是王 我能贏"

老生常談 這個世界上誰最可靠?除了自己就是生你養你的父母了!

因為害你的人往往是你最信任的人.

為了自己好 為了愛你的人也好 為了你愛的人也好 所以人必須奮鬥.成為強者你才能保護自己的東西! ..

比如說 人死後 會去哪. 上天堂不定 掉進地獄也不定..誰也沒去過 哪會知道?

為什麼人不多看看前面 ..我們身邊不是有很美好的東西嗎.也許有一天我們會與自己愛慕的人相遇...

只要一天還活在世上就有無限的可能性...也許你以後會有了不起的人生!

人活著就是要令自己和自己身邊的人得到快樂和安全....@

社會經濟生活中為什麼離不開貨幣

19樓:匿名使用者

在商品流通中充當交換媒介的職能。在貨幣出現之前,商品交換是物物直接交換,即商品-商品。貨幣出現後,商品交換就通過貨幣作為媒介來進行,即商品-貨幣-商品。

在這裡,貨幣在兩種商品交換關係中起著媒介物的作用,執行著流通手段的職能。

女人為什麼離不開性生活,為什麼男女離不開性生活呢

這是正常的成年女性生理需要,女人多喜歡幻想,想象,想象力又很豐富,所以可能需求就多了一些,如果不是刻意的想象離開性生活也沒什麼,個人問題,每個人想法不一樣 男人我離不開啊。性不只是傳宗接代。也是感情的一種交流 說的跟男人能離開似的 想要的時候可以網上互相滿足 為什麼男女離不開性生活呢?如果人已經成年...

人為什麼離不開錢,人為什麼都離不開錢啊!

有云 有錢能使鬼推墨,這是自古的名言!我們現在常說的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萬萬不能。錢可以買到很多東西來滿足我們人的物質和精神的要求,但絕不能買到健康和好的睡眠等等。想讓你家人過上好的生活,努力賺錢吧!因為人的一生都在消費,從出生到死亡都離不開金錢,人是社會的產物而金錢則是人的產物 錢是得物的最有效的...

為什麼說日常生活離不開法律,為什麼說公民的生活離不開法律

1 法律為生活制定規矩。在生活中需要各種規矩以保障生活有序和諧,法律就承擔起了這種責任,設立各種規矩。2 法律解決糾紛,協調關係。3 法律制裁違法犯罪。法律就是國家按照統治階級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認可 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的行為規範的總和,包括憲法 法律 就狹義而言 法令 行政法規 條例 規章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