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對方先挑釁先動手,我們還了手。但沒有人受傷,貴重東西打沒了。報了案後我們用付法律責任嗎。東西

2021-04-10 22:22:24 字數 5905 閱讀 3763

1樓:逯律師_濟南

你好,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有過失或者故意等行為。

2樓:會對白的魚

對方先動手你在動手屬於正當防衛,報警之後要證明對方先動手。不知道貴重東西是你的還是對方的?是你的可以通過**索賠,如果是對方的,應該不用賠吧,要賠的話也是賠的不多

3樓:gfsyi開關

不懂法律,但有時如果不是太過份,就忍忍吧,如果實在忍不了,就報警唄幹嘛非得動手是不是

如果別人先動手打我,我還手把對方給打傷了,問要負法律責任嗎?

4樓:just享受

如果採取的行為是為了使自己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把對方打傷了,屬於正當防衛,不用負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那麼需要負法律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如下: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1、正當防衛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1)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2、關於防衛過當的罪過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防衛人明知自己的防衛行為會明顯超過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為了達到正當防衛目的而放任這種重大損害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的防衛過當。

(2)防衛人知道自己的防衛行為可能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但輕信這種重大損害不會發生,是過於自信過失的防衛過當。

(3)防衛人應當知道自己的行為明顯超過了正當防衛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至發生重大損害的,是忽視大意的過失。

5樓:戚廣利

應當向公安局報案,進行法醫鑑定,構成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輕微傷應當進行行政處罰。只要造成傷害就應當賠償**費、誤工費等損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6樓:玥妖貓靈

自我防禦,一般情況下都沒事,但是如果對方傷的很嚴重,也是可以說你防衛過當的!要是他們告你的話,審判員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看傷的程度了,如果別人把你打到輕傷,你把別人打到重傷,那就是防衛過當,如果你也把對方打成輕傷,就是正當防衛。注意,是當時還手的屬於防衛,之後找他的屬於報復。

8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你還手的行為超過正當防衛的限度,造成對方輕傷以上傷情的,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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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樓:try0001昆明

朋友,要負責的,你一旦動手了性質就變了,那就是互毆了,正確的做法就是求饒或者躲或者報警或者被對方打就是了不要還手;我也覺得窩火,法律就是那樣規定的,你被打了你自己疼,對方承擔法律責任和你的醫藥費,你一還手就是互毆,那傷的重的那一方就有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如果派出所給定的故意傷害罪我該怎麼辦1

11樓:霸主vs天蠍

這種事應該給政法反應回去。怎麼被打還不能還手。非要捱打。就是逼著人軟弱嗎?現在國家都該出手就出手,怎麼捱打還要不還手。為什麼叫互毆?

打架。法律問題。如果對方先動手,我還手打傷了對方這樣子算誰的問提

12樓:橙子橙子哇

1、對方先動手,若你出於自衛而使對方受傷,則屬於正當防衛。前提是:「你對他造成的傷害」與「他欲對你造成的傷害」具有對等性。

2、若「你對他造成的傷害」超過「他欲對你造成的傷害」,則或構成防衛過當。

3、你若在他動手前,有故意挑釁的行為,則有故意使對方動手,自己再防衛的引誘嫌疑,此處不構成正當防衛。

《刑法》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13樓:知道法也團隊

雙方均應承擔法律責任。

打架鬥毆中,任何一方對他人實施的暴力侵害行為。兩人及多人打架鬥毆,一方先動手,後動手的一方實施的所謂反擊他人侵害行為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4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符合刑法正當防衛條件的,不承擔責任;否則屬於互毆,互負責任。

15樓:歐陽永芬亢秋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對方拿著棍、棒、刀、你搶過他帶來的東西打傷了他、屬於正當防衛、如果別人赤手空拳、你拿著刀砍傷對方就不叫正當防衛了。要看你具體情況而言。打架不管誰先動手、如果一方傷了、一方沒傷就要按傷情說話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有證據及作證人能證明的話,屬自衛,但防衛過當造**員**同樣要負法律責任!

17樓:天涯玉雕創作室

看情況和性質。比如對方拿刀子,或是其他凶器,或是要至你於死地了,你還手再把對方打傷,你的情況就輕,要是對方就扇你一耳光,你就把對方打個半死,那肯定是你的問題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算你的問題。

小孩子打架才會去糾結誰先動手的呢。

如果別人先惹我還先動手打我,結果被我打傷了,這樣我犯法嗎?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如果對方傷的較重的話,你就屬於防衛過當。

20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毆打他人。

派出所在處理這一打架案件時,無論是誰先動手,後動手,只要動手就屬於違法行為。如果麼有什麼嚴重後果的話,一般以調解為主,雙方承擔對方的相關醫療費用。

21樓:手機使用者

是不是別人再怎麼挑釁你也不能動手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有bai

很多種情況,不具體

du情況具體分析。但可以zhi

說一點dao

,如果你把對方打版傷了,而且確實是權對方先動手、先挑釁,那即使你要被處理,一般會從輕處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23樓:紫夜夢影

你放心根本就不用負責,誰叫他要先惹你

誰先動手就是誰的責任嗎?如果對方有挑釁行為呢?請法律達人解惑……

24樓:紫月微吟

我來幫助你!

首先,你需要去證實,對方動手在先。你有錄影帶和證人的話,對你有利!

其次,對方不配合調查,可以去證實對方心虛,自己在耍無賴,否則怎麼會不配合警察調查!

第三,警察既然幫你,在警察是極有力的證人,在和你沒有任何關係和具有極豐富的經驗的警察,是為你作證的證人,警察的經驗為會告訴法官事實。

第四,你必須去懷疑對方的傷口有虛假的成分

第五,你們有5個男人,對方3人,在不受傷的情況下正當防偽是合情合理的。所以沒有理由是防偽過當!

第六,對方是從後方襲擊,算是偷襲,有蓄意之嫌,錄影為證,那不僅可以不被告,還可以調轉立場!

第七,判斷打架是不是勝利應該不等於判斷打架誰是事端的挑釁者,你應該敬告法官和對方律師,不要搞錯這一點兒。

我僅僅大一的學生。。。不是律師,沒有學過法律,盡力而為

2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敘述 我大致總結以下幾點

首先 你們一行六人和對方一行4人發生衝突 且衝突由對方挑起第二 110警官介入進行調查和調解 對方很無賴 不配合調查和調解第三 你認為對方對於賠償的要求過高

我的意見

1,這件事情你們可能出手重了一點 雖然對方挑釁在先2,既然派出所在調解 請聽從派出所的調解

3,調解不成 可以走訴訟道路 證據的收集 你的律師會幫助你

2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刑法中對小摩擦時不鼓勵正當防衛的,如踩腳等等。但是你這種情況要認真起來的話,當然是正當防衛了。1:你方先行勸阻不成,對方不依不饒追山來打人,你方是為了阻止不法侵害。

2:這是存在的且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有錄影為證。

3:傷害程度不是明顯的超出裡必要限度。滿足了正當防衛的條件。

而瘦子是勸架的。後來又捲入了打鬥。明顯是侵害你方人員。他應該屬於打架鬥毆的性質或者是擾亂公共治安。

而他想敲詐的話,在派出所應出示醫院驗傷單,但我懷疑還能驗出來嘛(時間長,傷小),總之你方是正當防衛,又有錄影為證,對方無任何證據,想敲詐沒門!

補充:對方有尋釁滋事的嫌疑。

我朋友打架,對方先動手,對方受傷,請問是誰的責任,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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