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者在哪些情況下有權選擇退房,什麼情況下可以選擇退房

2021-04-10 05:46:50 字數 5479 閱讀 2294

1樓:y神級第六人

1/7開發商無證售房

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買受人可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

友情提醒:這種情形在早期的北京市場時有發生,但在相關部門加強管理,尤其是使用統一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文字之後,該情況已較少發生。不過,時下異地置業的情形越來越多,北京購房者在外地購房時應當注意開發商是否有無證售房的情況。

2/7開發商延期交房

若開發商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期限交付時,應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如未約定,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依照合同約定的金額支付延期違約金。

友情提醒:目前開發商普遍資金緊張,延期交房的現象時有發生。一般開發商會在購房合同中為延期交房設定一定延展期,在延展期內按照每天總房款的萬分之三到萬分之五的比例補償;超過延展期的,購房者有權要求退房。

3/7開發商延遲辦理房產證

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購房者)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4/7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

在商品房預售之後,開發商未經規劃部門批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的,購房者有權退房並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5/7開發商隱瞞房屋抵押狀況

指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開發商未告知買購房者又將該房屋抵押或出賣給第三人,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另外,出賣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購房者無法取得該房屋,購房者也有權解除合同。

6/7商品房發生質量問題

開發商交付的房屋應當是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購房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7/7商品房面積誤差過大

當商品房預售合同中的約定面積與實際面積產生誤差時,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者有權選擇退房。

什麼情況下可以選擇退房?

2樓:華律網

在購買商品房後可能由於多種原因,會出現想要退房的想法。但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都不能任意的要求不履行或解除合同。那麼,什麼情況下能退房呢?

首先,如果買賣雙方和平協商,達成退房的一致意見,當然可以退房。但現實中這種情況比較少,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房:第一,開發商不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資格;第二,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第四,擅自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第五,延遲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第六,因開發商原因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第七,申請貸款無法辦理的;第八,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3樓:幸運的埃米爾索

①開發商「五證」不全的

如果開發商的「五證」不全,那開發商賣房是不合法的,屬於違規操作。如果你在不知道這種情況的前提下籤訂了購房合同,合同是無效的。這種情況下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商應該返還購房者交的所有房款,以及這段時間內房款產生的利息。

注:「五證」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②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的

購房者收房時,發現房子的戶型、朝向、面積等,與合同中約定的出入很大。在購房者並不知道實情的情況下,開發商私自更改房屋規劃,直接構成違約。此時購房者有權提出解約,開發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③房屋面積超出誤差範圍的情況下業主可以選擇補、退超出(或不足)部分的房款或要求退房;

④在未通知業主的情況下變更規劃、設計的可以選擇退房;

⑤房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情況下業主可以退房。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購房合同無效而導致退房。2、購房合同被依法撤銷而導致退房。3、套型誤差而導致退房。

4、面積誤差而導致退房。5、規劃設計的變更而導致退房。6、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而導致退房。

5樓:鏈家

開發商「五證」不全的、未經購房者允許私自更改樓房規劃設計的、超過合同約定時間沒法辦理產權證的、開發商逾期交房催促後仍交不了的、房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的、房子被開發商拿去做二次抵押的,房屋面積差超過3%的,都有權選擇退房。

一、開發商「五證」不全的

如果開發商的「五證」不全,那開發商賣房是不合法的,屬於違規操作。如果你在不知道這種情況的前提下籤訂了購房合同,合同是無效的。這種情況下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商應該返還購房者交的所有房款,以及這段時間內房款產生的利息。

注:「五證」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二、未經購房者允許私自更改樓房規劃設計的

購房者收房時,發現房子的戶型、朝向、面積等,與合同中約定的出入很大。在購房者並不知道實情的情況下,開發商私自更改房屋規劃,直接構成違約。此時購房者有權提出解約,開發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三、超過合同約定時間沒法辦理產權證的

購房合同中會對開發商為購房者辦理產權證的期限作出約定,由於新房辦理房產證,都是開發商一手操辦,如果開發商由於某種原因無法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辦出來產權證,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裡有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1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四、開發商逾期交房催促後仍交不了的

開發商都會將交房日期寫進合同中,如果開發商超過交房日期還沒有交房,被視為逾期交房。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催告,開發商有一段時間的延展期,若被購房者催告後,過了延展期還沒交房,購房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五、房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的

出現以下質量問題的,可直接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解除合同並賠償:

1.房屋主體部分的質量,經過檢驗認定不合格的;

2.由於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購房者正常使用的。

通常情況下,房屋主體質量問題,開發商會提供《竣工備案表》,如果收房時開發商並沒有提供,購房者需要警惕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六、房子被開發商拿去做二次抵押的

這種情況在新房比較少見,但是也有案例。有的開發商在施工期間缺少資金,將一部分已經建好的房子拿去銀行做抵押。拿到貸款後,又將這部分房子賣給了購房者,而購房者並不清楚房子已被抵押過一次。

這時,購房者一旦查清,可以立即要求退房,並有權要求開發商支付雙倍的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二)項: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七、房屋面積差超過3%的

收房時實際測量的建築面積,與合同中標明的面積差,超過3%的話,購房者有權向開發商提出退房。並在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要求開發商將已付清的房價款退還給購房者,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按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未作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大家注意,如果在發現問題的時候選擇退房,需要儘可能保留所有證據,以防開發商為自己開脫,維護不了自己的同時,被開發商倒打一耙。

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

置業指南:購房者享有哪些「退房權」

6樓:搜狐焦點

現如今買房置業的人越來越多,但同時也產生了各種置購之後卻又不想要的退房需求,究竟購房者在什麼情況下享有「法定退房權」?

購房合同無效

如果開發商的銷售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根據法律規定,該購房合同無效,購房人有權退房。比如說開發商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的情形下就與購房者訂立購房合同,類似這種在開發商在沒有取得相應手續下訂立的合同,應屬於無效合同,購房者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

購房合同被依法撤銷

對於購房人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或者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開發商以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購房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購房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者撤銷。交房時的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的,或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範圍,而合同中又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面積誤差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凡實際測量的與合同約定的建築面積或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的,購房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房價款利息。

開發商沒經購房者同意變更設計

開發商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的,或者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開發商未能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

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發生地基基礎沉降超過允許變形值,鋼筋混凝土構件產生變形、裂縫,磚石結構沒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等質量問題,並經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7-10-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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