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人在賠付的過程中遵循的原則是 A給付原則B分散風險C足額賠付D貨幣補償

2021-03-30 15:29:29 字數 4024 閱讀 6126

1樓:哎喲

為損失補償原則。

損失補償原則為保險人在保險合同所約定的危險事故發生之後,對其所遭受的實際損失或損害,可以獲得充分的補償。其主要內容包括: 賠償金額應公平合理,合法合情,並經徵得被保險人的同意; 損失價值的估計,應以發生危險事故的當時當地市價估計為準則。

當損失價值無法估計,或當事人之間出現意見分岐時,可以採用恢復原狀或其他方式進行補償;保險標的物多於一項時,應逐項分開計算,各項的賠償金額之和不得超過保險金額;除定值保險外,應按危險事故發生時實際損失價值為準則,並以保險金額為限,以防道德危險的發生。

2樓:匿名使用者

候選項沒有正確的,應該是損失補償原則

在財產保險合同中保險人在賠付過程中遵循的原則是

3樓:ch陳先生

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保險責任或者向被保險人支付保險賠償金。保險人應當承擔的保險責任,限於給付保險金;但是,保險法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規定的,不適用此限制。

例如財產保險標的因保險事故部分受損的,除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不承擔恢復原狀的義務;雖然保險合同同意有保險人恢復保險標的原狀的條款,保險人仍然可以選擇根據合同支付保險賠償金或者恢復保險標的的原狀。

4樓:

在發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應當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或者給付保險賠償金。保險人應當承擔的保險責任,以金錢給付為限;但是,保險法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的,不在此限。

例如,財產保險的標的物因保險事故發生部分損害,除非保險合同另有特別約定,保險人不承擔恢復原狀的義務;即使保險合同約定有保險人恢復保險標的原狀的條款,保險人仍可以依約選擇給付保險賠償金或者恢復保險標的的原狀。

擴充套件資料

1、保險人的賠償只是恢復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這是實際賠償原則的核心。被保險人的財產要得到賠償,必須符合三個條件:被保險人對損失的保險標的具有實際的保險利益。

保險標的遭受損失原因,必須在保險合同規定的保險責任範圍之內。遭受的損失,必須可以用貨幣進行衡量。

2、保險人有權選擇對於被保險人的賠償方式。

保險人只要能夠滿足損失賠償的目的,就可以有權選擇賠償的具體方式,如支付貨幣、修復和換置等。

3、保險人對於賠償金額限度的控制。

保險人在處理財產保險的賠償申請時,在對於實際損失、保險金額和保險利益的比較後,選擇實際貨幣量最小的一方為最終的賠償控制限度。

4、被保險人不能通過賠償而額外獲利。

5樓:匿名使用者

得看是哪方面的原則,有補償原則啦,比例分配原則啦,我記得有四五個呢

財產保險中,保險人在賠付的過程中遵循的什麼原則

6樓:

補償原則,指當被保險人發生損失時,通過保險人的補償使被保險人的經濟利益恢復到原來水平,被保險人不能因損失而得到額外收益的原則(人身傷殘除外,人身無價不可估值,按保險合同執行)。

例子:甲投保 4家保險4張意外險。當甲出險,醫療費用1萬,傷殘定級賠償金5萬。

甲可以向4家保險公司索賠醫療費用,但總額不能超過1萬元。

可以向4家保險公司索賠傷殘定級金,每月保險公司必須賠償,保額在5萬以上的,賠償5萬,保險在5萬以下,按保險賠償。

因此,傷殘賠償 甲,4張保單最多能得到20(5萬*4家0的傷殘賠償,但只能得到總額1萬元的醫療費用。

7樓:匿名使用者

得看是哪方面的原則,有補償原則啦,比例分配原則啦,我記得有四五個呢

8樓:匿名使用者

b 財產只有在交易過程中,才會體現出它的價值,而且根據損失補償原則,即保險的賠償遵循損失多少補償多少,原則上是要讓被保險財產恢復到出現前的狀態,目的是恢復被保險財產的使用價值。

9樓:瀟湘九肋

主動、迅速、準確、合理。

那位前輩還有平安資****題目的啊,有的發個我做做啊,謝謝了!非誠勿撈!

保險考試題庫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發一份**人考試習題和保險學概論題庫給你吧

在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承擔賠償給付

11樓:安平說法律

在保險合同中,保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度是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是指一個保險合同項下保險公司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即投保人對保險標的的實際投保金額;同時又是保險公司收取保險費的計算基礎。

財產保險合同中,對保險價值的估價和確定直接影響保險金額的大小。

保險價值等於保險金額是足額保險;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是不足額保險,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時,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賠償;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是超額保險,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金額無效,惡意超額保險是欺詐行為,可能使保險合同無效。

在不同的保險合同中,保險金額的確定方法和原則不同:

財產保險合同中,對保險價值的估價和確定直接影響保險金額的大小。保險價值等於保險金額是足額保險。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是保險公司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賠償。

保險金額超過保險價值是超額保險,超過保險價值的保險金額無效,惡意超額保險是欺詐行為,可能使保險合同無效。

在人身保險合同中,人身的價值無法衡量,保險金額是人身保險合同雙方約定的,由保險人承擔的最高給付的限額或實際給付的金額。

保險遵循的原理和原則是什麼?

12樓:祀戎

保險作為一種商品,由保險公司「生產」出來賣給消費者,由於其自身的特殊性,其「生產」和「使用」中就要遵循特殊的原理與原則。一般來說,保險的「生產」和「使用」會遵循如下原理或原則。(1)大數法則 大數法則又稱「大數定律」或「平均法則」,是指大量的、在一定條件下重複出現的隨機事件將呈現出一定的規律性和穩定性。

大數法則在保險領域中的應用是:保險公司會盡量多地獲得統計資料,從而更準確地估計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設計出更科學的保險產品。同時,保險公司要向儘量多的人賣出賠償或給付相接近的保險,使所承擔風險的發生更接近保險公司的預計。

(2)可保原則 保險可保的風險不是所有的風險,是有某些特定特徵的風險,只有風險具有了這些特定的特徵,風險才可以被保險所保。可保風險的特徵一般有以下幾項:①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有規律並可測量,否則保險公司沒有制定保險**的基本依據,例如存在大理同質的保險標的,不然風險的發生會出現很大的波動的等;②風險的發生必須是意外而偶然的,否則會出現道德風險;③風險發生後損失是可確定的和可測量的,否則保險公司無賠付或給付的依據,事先也無法收取相應的保險費用以支付保險金;④風險不是能同時發生的,否則保險公司無法分攤損失。

(3)意義原則 可保的風險,不是都有保險的意義,在可保風險中,只有部分風險有保險的意義。有保險意義的風險,一般會有如下兩個特徵: ①風險發生後損失可能較大,否則保險沒有意義; ②風險發生的可能性相對較小,否則與風險發生可能性的保險費會很高,結果保險貴得使保險也沒有意義。

(4)收支平衡原則 收支平衡又叫等價原理或等價原則,是指保險公司賠付或給付消費者的所有的錢加上所有保險公司運營費用等專案後的錢「等於」所有消費者交的錢。 由於消費者交錢在先,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和各種費用在後,而且支付保險金的數量受不同時間、不同領取人數的影響,因此所謂的平衡,是將不同時間的錢折算到同一時間點後構成的平衡。(5)保險利益原則 保險利益原則是指投保人(交錢的人)保能為同他有保險利益關係的人投保(買保險),否則可能會發生道德風險。

同投保人有保險利益關係的人通常為投保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贍養或撫養者等人。 (6)最大誠信原則 最大誠信原則 是指保險買賣買賣訂立和履行保險合同時必須遵守最大程度地誠實、守信的原則。之所以保險非常強調誠實、守信,是因為被保險人遠離保險公司控制範圍,而保險合同的專業性又使得投保人不易理解。

(7)近因原則 近因原則是指當風險發生時,保險公司只能以引起風險發生的最直接的、最有效的、最起決定作用的原因為依據、賠償或給付保險金。(8)損失補償原則 損失補償原則是指風險發生後,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不能使被保險人賺錢,但要在保險合同規定的範圍內使被保險人的損失得以彌補。

中國人壽保險模擬題

財產保險合同中可否約定「受益人」

實踐中,財產保險合同極少約定受益人,一般僅見於分期付款車輛的保險中。保險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了人身保險合同中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指定受益人。這條規定明確了受益人是人身保險的特有概念,不存在於財產保險中。可見財產保險保單中約定第一受益人的做法是欠妥的。但財產保險的做法雖欠妥但卻並不完全錯誤。這實際上是...

合同糾紛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證據,財產保險合同糾紛向法院提交證據有哪些

您好,一般的合同糾紛主要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具體如下 一 證明當事人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a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 戶口薄 居住證等 b 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當提交主體登記資料 如工商登記機關注冊的工商資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 等 ...

在我國,人壽保險合同的寬限期為多少天

人壽保險合同中,寬限期一般為60天,如果投保人在約定的保費交付時間內沒有按時交納,且在寬限期內仍未交納,則合同中止。被中止的保險合同可以在合同終止後的2年內申請復效,否則,合同終止,不再有效。60 天寬限期 我就是保險公司的 寬限期 一般為30天或60天 具體以保險公司對應險種的合同條款。寬限期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