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額彩禮致使退婚,退婚後女方需要返還彩禮嗎

2021-03-30 12:29:27 字數 6471 閱讀 4086

1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彩禮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先向女方家裡下聘禮,聘禮的數額一般不會太少。但是並不是下了聘禮之後兩家就一定會成婚,在女方要求取消婚約的情況下,男方的彩禮能否要回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同時,由於在農村地區,很多家庭因為給付彩禮而債臺高築,那麼在離婚時,是否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也是一個很突出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②、③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這些規定,倘若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是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的。當離婚時,要是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並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2樓:一老夫

這位知友,如果女方接受了彩禮,並有可靠是證據活著呢個人返還彩禮的。購買的實物退回按發票抵頂現金。

女方退婚,彩禮是否應當返還?

3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彩禮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先向女方家裡下聘禮,聘禮的數額一般不會太少。但是並不是下了聘禮之後兩家就一定會成婚,在女方要求取消婚約的情況下,男方的彩禮能否要回就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同時,由於在農村地區,很多家庭因為給付彩禮而債臺高築,那麼在離婚時,是否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也是一個很突出的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①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②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②、③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這些規定,倘若雙方並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是可以請求返還彩禮的。當離婚時,要是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並會得到法院的支援。

女方索要高額彩禮,男方無能為力退婚、彩禮毀了多少人的愛情?

4樓:啞巴太陽陽

男方沒有能力支付女方的高額彩禮,導致兩人愛情破滅的例子真的是太多了,數都數不清。曾經的時候,結婚時女方索要一部分彩禮是一件非常有意義的事情,代表了女方父母願意把女兒嫁到男方家裡,也代表了男方對女方父母的承諾。但是在這個現實的社會,彩禮的意義已經大有變化,甚至有人把結婚當成一種「賣女兒」的交易,真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現在這個社會,很多人都用彩禮來衡量一個人是否幸福,於是就帶起了一股攀比風。很多父母總覺得,看別人家孩子結婚彩禮那麼多,自家女兒嫁人不能被別人比下去,於是彩禮錢也就越加越高。殊不知這樣給男方帶來了多大的壓力,也導致了多少對真正相愛的小情侶最終走向了感情破滅。

甚至因為彩禮錢過高,男方支付不起無奈退婚最終引發**的例子也不少。我不知道那些嫁女兒的人家都是怎麼想的,就算彩禮錢沒有別人家高又怎麼樣,這又不代表兩人結婚後沒有別人幸福。雖然能給自己贏來一時的面子,但是萬一婚姻不成這豈不是更丟面子嗎?

你怎麼想呢?

現在的獨生子女很多,但也不要因為辛苦養育女兒長大,想著撈回一點「本」,就把嫁女兒當做「賣女兒」,這對女孩子的傷害是十分巨大的。況且又不是說結婚了,就不是自家女兒了,每次出了什麼事多一個人關心照顧不好嗎?所以還是希望每一個父母都能想得清楚明白一些,為了自己女兒的幸福好好考慮考慮。

5樓:東東姥姥風雲

女方要彩禮,這是舊社會遺留的壞習俗,這說明女方家長把女兒當成了物件賣給了男方豈有此理。

6樓:匿名使用者

愛情不能太物質!如果你愛男方,就要根據男方的經濟實力來要彩禮。最主要的是看男人是否有上進心是否有前途,不然因為高額彩禮錯過一個愛你的好男人會遺憾一輩子的!

7樓:往事原不再如煙

要彩禮是習俗,太高的話,有的就毀了婚事

8樓:匿名使用者

那個不算什麼,有人你覺得婚姻是愛情的墳墓,結婚能談的目的有很多,比如白頭偕老,經營家庭親情,為了繁衍後代,為了性行為等等

9樓:匿名使用者

當今社會是這樣的,才因為彩禮很多到了結婚地步的情侶只能分手。對於這種事情哎不好說。確實因為這種事情毀了很多人的婚姻。

但是我覺得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就不會因為彩禮的事情鬧僵。說白了還是因為感情不到位才會導致婚姻破裂。只要彼此兩個人的感情堅定,就不會被世俗的那習慣控制,所以說最重要就是兩個人的感情一定要堅定。

只要感情堅定,有孩子的情況下,一般是不會因為彩禮鬧僵的。所以說要想挽回婚姻,最好是婚前有孩子。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就不是愛情了,賣女兒了,婚不結也罷,沒什麼意思

11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是為了兩個人好好過日子,不是跟奸商討價還價

1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承認彩禮。是封建殘餘。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物質的女人不能要!

訂婚後男方要退婚,女方必須返還彩禮錢嗎

14樓:wang0224水瓶

沒有bai領結婚證,需要退還的。du

婚姻法解釋第十條規定:zhi「當事人請求返還dao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回,如果查明屬於以

答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5樓:匿名使用者

畢竟雙方還沒有事實婚姻,並沒有什麼 太大損失,大額禮金還是要退的,可以適當作些補償。買點禮物什麼的。態度誠懇道歉也可以。如果他不愛你娶了你,這樣才更悲哀。

16樓:張子沐

男方退婚理論上女方要還彩禮的,

當然具體看多少了,或者適當還點,拿人家錢能用的安心嗎

1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雙方沒有登記結婚,分手都是要退還彩禮的,只是退還彩禮的金額不同,這個要根據男方的過錯來決定的。

18樓:小才嘻嘻嘻

如果是沒有登記結婚的話,女方應當返還彩禮的,現在好像法律都有規定的。

19樓:我來撿美女

看是那個悔婚的!要是男方悔婚,那女方可以要求賠償

20樓:嘿白咴

你的意思呢?當然得還了。

21樓:曉曉的夢軒

應該退點,但要彌補女方的損失。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看情況而定。

23樓:匿名使用者

是男方要求退婚,女方可以不…

24樓:逸軒丨

最高人民法院關來於適用《中華人源

民共和國婚姻法》bai若干問題du的解釋(二)法釋(zhi2003)19號   第十條 當事人dao

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現在男方要退婚彩禮,女方不給,男方要起訴法院,女方怎麼打贏?

25樓:柔情西瓜啊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是否要退還彩禮要看是否登記結婚、是否婚後共同生活以及是否因此負債,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則女方應當退回給男方彩禮。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第十一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6樓:昆明胡俊律師

您好,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7樓:匿名使用者

打官司多不好,如果金額不多的話

28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了結婚登記,並且在一起生活的,可以不退換彩禮。

29樓:匿名使用者

擔保人能不能贏?擔保人有沒有責任,怎麼能打贏這個官司?

30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否領到結婚證及是否在一起生活。

31樓:百度使用者

退了,沒有必要那麼麻煩,如果你真想嫁給他,他和你結婚了心不在你這裡也沒用

32樓:理想

男方早退婚,就歇菜 拿不到錢,在我們**是這樣的

33樓:額額額惡額屙

這種情況一般女方贏不了官司。

34樓:————舊鑀

退了算了吧,何必搞那麼麻煩

訂婚後男方給女方的彩禮錢 男方退婚後女方會返還彩禮錢嗎

35樓:

如果退婚的原因是男方自身原因,,女方沒有過錯的話,不用退還。

從民俗上來說,是不需要退還的。因為訂婚送的彩禮是男方給女方相當於聘禮,訂下了對方的女兒,對方的女兒就不可以再相親相關的事情。所以女方可以不退還彩禮。

從法律上來說,給彩禮,相當於給聘禮,就是定金,如果你違約了定金是可以不退還的,男方也沒有權利要求退還,

當然是否退還,還要看男女雙方私下的關係,和退婚的原因,退婚如果是因為女方過錯,導致男方退婚的,女方是要退還彩禮的。

另外一種情況,如果是女方無故退婚,男方沒有過錯的,女方是要退還彩禮的。

36樓:

如果是她悔婚的話 是可以要回的

但前提是你們真的沒有在一起的餘地

你可以毫無顧慮的去要

但如果還有迴轉的餘地的話

我勸你還是別衝動 最好悠著點

最後 不管結果如何 都祝你能幸福

37樓:匿名使用者

都什麼年代了,還給彩禮錢。這麼說吧,直接管他要把,要不來就打官司。

38樓:米米

我們那女方悔婚之後女方是退還彩禮的。但是如果是男方先悔婚就不好意思再要回彩禮了。

39樓:

一般是這樣的,男方悔親彩禮不退,女方悔親彩禮要退。如果協商有問題可以訴諸法律。法律是有相關規定要退還彩禮的。

40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放屁,不管是從民俗還是從法律上來說都應該退還。

訂婚了可以退婚嗎 退婚後女方需要返還彩禮嗎

41樓:匿名使用者

退婚當然可以的,彩禮肯定要返還的可能男方要把訂婚花了的錢也一併算在內的。

42樓:君合張鳳羽律師

1.訂婚了退婚是沒有任何問題的,婚姻需要雙方自願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內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容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可知:

如果未結婚,女方應當退還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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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後同居了,如果退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最高人bai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 du共和國婚姻zhi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dao 第十條規定 版,當事人權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項的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