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退婚女方不退彩禮錢在法律上有沒有有制度呢?總共11萬,男方說退婚,因為和女方性格不合,這些錢都

2021-03-24 02:47:46 字數 5910 閱讀 8503

1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一說只是民間一種習慣,在法律上沒有制度,只有處理這些問題的政策規定。

由於彩禮發生的糾紛,可以作為個人之間的債務糾紛或者財物糾紛來處理。

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是男方的,就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主張權利。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釋:

如果是訂婚時給了彩禮,甚至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到民政局領結婚證的情況,彩禮能夠返還。

收到彩禮的一方在沒有和對方共同生活情況下,彩禮不會產生消耗,也就是給付一方只有付出沒有受益,那麼也應該返還。

2樓:月兒明

彩禮無論是否結婚都要退,買的東西不退也不折價,算贈送

3樓:匿名使用者

收集證據,可以訴訟索要的、。、。

4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否已經領取結婚證且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

5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退彩禮。法律規定沒領證應當退還彩禮錢。

6樓:lxa大少

找個律師事務所,沒問題的

7樓:尐雨

有規定,如果雙方沒結婚,女方收的彩禮是必須退還男方的

8樓:匿名使用者

走法律只要有憑證可以退還 但是你覺得不合適是不是應該多少補償點給女生

9樓:鞋底丨火燒

沒有結婚是可以要回來的,協商不成就只能起訴了

法律上有沒有規定,男方要求退婚,女方要不要把彩禮錢退了? 50

10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0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第2款規定:「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即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但確實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當初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的,一旦離婚,彩禮應當返還。

男方退婚 但女方不退彩禮錢 打官司女方能打贏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上了法院,女方百分百是輸家。因為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退彩禮的三種情況第一種就是未辦理結婚登記。

在國內任何法官也不敢白紙黑字清清楚楚的法律當成不存在

男方退婚女方不退彩禮

12樓:瀋陽三爺

在婚姻法中明令提出。無特殊原因必須要退回彩禮錢。

具體條令:

2023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誌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還規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條件,其中第(三)項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一個條件。

那麼如何理解「生活困難」呢?《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  《解釋(二)》第十條中的「生活困難」的理解也應當與上述解釋一致。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經濟狀況本身就很差,不能維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單位給予經濟幫助,給付彩禮後其生活就更加困難了,應認為被告的這種生活狀況,屬於「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情形。  《解釋(二)》 第十條規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條件,其中第(三)項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是返還彩禮的一個條件。那麼如何理解「生活困難」呢?

《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生活困難」的含義作出了這樣的解釋:「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據此,「生活困難」應當是指絕對困難,而不是相對困難。

  《解釋(二)》第十條中的「生活困難」的理解也應當與上述解釋一致。即所謂絕對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財產受到損失,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本案中,被告人家庭經濟狀況本身就很差,不能維持正常生活,尚依靠單位給予經濟幫助,給付彩禮後其生活就更加困難了,應認為被告的這種生活狀況,屬於「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情形

13樓:一戀到老

這樣的事當然不合理了,這個彩禮錢本來是你們結婚才給的,但你們沒有結婚,那這錢就不是彩禮錢了,原本是誰的就是誰的,可以向她家要回來的。不過最好是能兩家人私下協商解決要回來,實在不行再訴諸法律解決,得留好證據!這種事有切實的證據才才好依靠法律解決,如果你沒有留下證據,那就有點難了。

當然還是希望你們能私下協商解決!

14樓:

以後這些事情都應該籤一個協議之類的什麼?

15樓:龍乾一

這樣雙方協調,也不排除當地風俗、習慣、信仰等

16樓:匿名使用者

··禮金肯定要退的,你可以掌握一些她不檢點的證據··如果真的要通過法律,證據是很重要滴···

17樓:匿名使用者

倫女方彩禮沒有證句怎麼辦

18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提出退婚女方不退彩禮錢怎麼辦

男方提出退婚,女方是否可以不如數退還彩禮?如果不退還需不需要負相關法律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按我們平時社會上的習慣,女方是可以不退的,一般情況下男方也不會來要求你還他,因為他退婚,是他做錯了,但是在法律上講,他如果要你退,,你是要退的

你可以看一下這個第10條。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3]19號

頒佈日期:20031226 實施日期:20040401 頒佈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我猜你們應該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所以這個情況是要退的。

20樓:瘋人院灬院長

通俗來說,所謂的彩禮,就是男方送個女方的見面禮,

男方提出退婚,你可以不全部退還,因為這裡面也包含了你的損失啊,被退婚傳出去多難聽,所以你完全可以不退或者不全部退,這全看你自己,法律責任?沒有什麼法律責任,法律也沒有規定見面訂婚要送彩禮啊,你送了就是我的,還不還你要看自己的心情了,反正當初他又沒說如果不結婚就要退彩禮,法律在這有漏洞不管的,前提是你要明確一點,他退婚,給你造成了嚴重不好的影響,

其實人在做天在看,做人雖然現在的人都比較二,但是良心還是要有的,做人畢竟還是要留底線要有一點道德的,留下一部分還給一部分就行了,

21樓:安嘉律師

您好,關於財力退換的問題,需要結合您是否結婚、結婚時間、夫妻間是否有共同生活等因素綜合判斷的。如不符合返還彩禮的法定條件,可不必返還,參考《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2樓:26歲算不算大人

男方提出退婚,應該沒有這種不要臉的人,還會去要彩禮的。如果是女方提出退婚,就應該主動退彩禮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民間行為,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女方不退還彩禮,也不受法律追究。

返還彩禮糾紛女方退婚不退彩禮怎麼辦

2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相關規定規定: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按習俗支付的彩禮的。如果對方不予返還可以首先和對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男方退婚女方不退彩禮 女方不退彩禮能報警嗎

25樓:正商觀察者

遇到這類情況,應該採取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而非報警。同時,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

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男方提出退婚,女方根據事情情節是不是可以不退彩禮?

26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好像是要退的,但是作為當時戀愛時的禮物是不用還的吧

27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支援彩禮之說,彩禮只是民間約定婚姻的一種禮節。

根據當地民俗也許可以不退,但是有什麼意義呢?

該退就退了吧,兩不相欠。

28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的角度看,是不願望退彩禮的,但是我覺得也沒有必要收下來,因為屬於你自己的彩禮,真正遇到心儀的人,對的人,是會自願將彩禮給您的。退給他還有另一層,那就是顯得比他大度,而且就算收下來了,自已的心理也會有疙瘩!

2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小數額的 三兩千 就沒比較退還了 如果過萬的話 只要沒領結婚證 沒有夫妻同居的事實 法律上是要退還彩禮的

30樓:匿名使用者

是他家退婚的,你彩禮可以留下一部分的,但是全留的話不太可能的,他帶女朋友回家,這個你可以抓住她的小辮子的

3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是很少見,我們這退婚的也不少,都是女方反悔,把錢都退回男方,男的反悔,就什麼都不要了

32樓:匿名使用者

送彩禮其實就是以結婚為前提的契約關係,只要你能證明男方違背契約在先,這個錢是可以不退的。

33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退婚,彩禮好像是不用還的,不過也還不知道法律是否有這個規定,你可以去法院問問。

離婚後女方要執意不退彩禮錢,法律會怎麼辦

如果已經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並但確共同生活的 那麼離婚後從法律上說對方沒有義務退什麼彩禮錢 對這種情況,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你只能和對方協商。如果對方不同意,也沒有任何辦法可以制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10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得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專情形,人民屬法院應當予...

2023年婚姻法女方提出退婚彩禮錢退還嗎

彩禮屬於民間習俗。根據司法解釋,無論男女方提出退婚,只要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具體規定如下 最高 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中華人 民共和 國婚 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

訂婚後同居了,如果退婚,需要退還彩禮錢嗎

最高人bai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 du共和國婚姻zhi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dao 第十條規定 版,當事人權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 項的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