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湖南老家的單位裡交了十年養老保險,後來寧波打工公司裡又交了一份養老保險。可以領兩份養老金嗎

2021-03-27 02:26:19 字數 1887 閱讀 3665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領2份。你父親在湖南、浙江兩個省份繳納

社保,只有養老險部分是可以合併繳納的。如果不合並,將來回老家湖南,很可能養老帳戶上只有在湖南期間繳納的部分,而在寧波繳納的養老及其他社保部分可能得不到顯示,這部分就浪費了(相對於捐獻給國家了)。所以建議您父親將兩地的養老部分予以合併。

2樓:

理論上不可以,但實際中有空可鑽。但你說得情況恐怕不行。到達退休年齡時,繳費夠15年方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你父親在湖南只交了十年。

3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領2份,單位交的都是社保,社保是需要交15的,當初單位給你交了有一張社保卡,拿著社保卡到現在的公司繼續讓公司交就可以了,60歲後領取養老金。

本人在老家山東交一份養老金現在蘇州打工交份已幾年到退體年嶺能兩省都可以領嗎

4樓:爾要

不能,一個人只能領一份養老金,重疊不能合併,應把重疊的斷了。

請問,我以前在寧波交過養老金,後來我又把自己的拿去來了,請問我還能接著那個交嗎

5樓:linshao琳少

可以吊檔案、或者自己交、半道停下來以後還是會要補交得

老家在安嶽縣在寧波養老保險交了十年了,怎樣做好

6樓:寧波慧恩人力

如果你是最後10年在寧波繳納的 可以考慮在寧波辦理退休

.本人老家交一份養老金在蘇州打工交一份到退休能兩省交的都領嗎

7樓:匿名使用者

這隻能一處領 你在那裡打工那交 回到老家得籤回老家

8樓:楓林晚

不可以,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不能重複繳費,更不能重複領取兩份待遇

我在寧波打工買了三年養老保險,但是我到六十歲還買不夠十五年,我想在老家自貢兩地同時買,可以加起來算

9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根據最新的《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其基回本養老關係

答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所以您兩邊繳的話對您意義不大,如您達到退休年齡,您的社保累計繳費不到15年,您可以補足15年就可以了。兩地的社保可以合併計算,但不能兩地都交社保,因為每人只有一個身份證號和一個社保號,你要多交,社保局照收,但不計入你的帳戶,計入社會帳戶。

祝您生活愉快!

我爸爸45歲企業給上的養老保險,50歲就退了。後來就自己續交,交多少年?什麼時候能領取?怎麼領取?

10樓:農場司務長

退休要符合以下條件,男年滿60週歲,交養老保險滿15年。在滿60週歲的生日前一個月去社保部門辦理退休手續。現在全是銀行代發。

11樓:匿名使用者

1 養老保險有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看具體是哪種.如果是社會保險一般交費時間為15年

2 .60以後可以領.

3 如果是在戶口所在地,由當地保障部門分發吧.如果不是按最長繳費地領取.

12樓:殤花炫爛

男的應該交到60歲,退休之後才能領取,應該是到社保局領取

在湖南繳納養老保險7年後來又到南京繳納8年,南京繳納的多一些,請問是選擇在南京退休還是在湖南退休划算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戶籍是在江蘇還是湖南? 在**退休不是你個人能決定的,要按規定。

如果是江蘇戶籍就只能把湖南的養老保險轉移到江蘇,在江蘇退休;如果是湖南戶籍就要把江蘇的養老保險轉移到湖南合併,在湖南退休。

我在a單位幹了十年,交了十年失業保險,後主動辭職,到了b單位

你好,bai根據你描述的情況,我du理解為你在 b單位非自願被zhi除解勞動關係 dao後,失業金是按你回在b單位的工作年答限算的,即一年就一個月。因為我正在領失業金就是這樣算的,我在a單位工作2年,在b單位工作1年,在c單位工作3年,社保核定我可以領3個月失業金。我是農戶 原單位給我交了十年的失業...

我原來單位下崗給我交了十年養老保險,可現在我又斷了十年沒交,如果我現找單位給我重新立檔案交保險

可以,斷的十年不補也可以,你要把以前交的,通過社保轉到現交的檔案上來 我原單位下崗後自己又接著從社保局交十年養老保險 現在新單位又給補繳這十年養老保險 因為你下崗後自己繳納了養老保險,所以在這十年間養老保險不屬於斷繳的,因此無法進行補繳,如果補繳則算重複繳納。詳情可諮詢當地的社保局,或者撥打1233...

在單位工作十年應享受什麼待遇,在單位工作滿十年,應該向單位要求如何補償?

福利待遇更多。勞動者應享受的福利,十年以上工齡的老職工幾乎應有盡有,不少企業制定的老職工年假也可以享受了,工資 紅包等也會增長。勞動關係更加穩定。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規定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勞動者提出或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 就是硬性規定。如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