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應感情不合已經分居兩年,到法院能離婚嗎? 因為我們

2021-03-24 16:39:48 字數 6024 閱讀 5086

1樓:704小老虎

親哪,不明白你怎麼想的。換個老公再要小孩兒也可以啊。難道你要給你前夫生孩子麼????

2樓:g小羽

能離。 小孩是要協商或看小孩意願或者雙方經濟條件的

我和我老公一直感情不合。至今為止已經分居兩年多了。請問現在需要到法院起訴離婚嗎?

3樓:塵埃照大千

好像分居2到3年就可以離婚了,你可以直接去法院諮詢下,要準備什麼材料至少他們會告訴你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離婚的唯一理由是感情破裂,但是感情的事情不好證明,所以法律指定了幾種情形,可以視為感情破裂,可以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關於訴訟離婚的法定理由有: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關於第四條,是指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長期分居,沒有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關係實際上已名存實亡,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之一。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5樓:烏鬱桀

在法律上,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離婚,那麼雙方要先分居兩年,之後到法院去起訴,變可以離婚了

6樓:小許諾

可以協調的嗎,他不肯再到法院起訴

7樓:度我時代

兩個想必沒什麼感情了,再聊一聊還有沒有過下去的必要,實在不行就好合好散,沒必要搞得起訴人人皆知,純屬浪費時間、金錢、感情。

8樓:你生命的枷鎖

分居倆年可以起訴離婚

9樓:baby死性唔改

你好,可以的,如有離婚的各方面問題,建議你上律伴網免費諮詢律師。有個朋友前些天離婚都是去那裡,她說很方便,又快捷。

我同我老公,分居兩年了,沒有感情了,我要離婚,法院起訴,會離婚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因此,一方起訴離婚的,法院將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進行判決。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如果存在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可見,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是法律規定的應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

依據這個理由提出離婚訴訟,應注意兩個問題:其一雙方分居的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 而不是因為外出務工等客觀原因;其二分居的時間應該達到二年。

原告以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為由提出離婚的,應該提出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證據。否則除了被告自認該事實,原告提供不出證據法院對該事實就不予認定。原告可以提出相關證人證言、書證、視聽資料、物證等證據證明在二年內自己的確沒有和對方一起生活。

12樓:武都草民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通過該條規定可以看出,在夫妻雙方單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有爭議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時,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走訴訟離婚途徑。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上述所列的幾項即是人民法院審理的主要依據,如果一方所提出的離婚理由不符合以上條件,不足以達到離婚的條件,那麼法院也是有可能裁定駁回起訴的;而且訴訟離婚的最終判決具有不確定性,其結果不一定是雙方想要的,或許還不如協議離婚,所以訴訟離婚的成功率不一定高,還是有一定的風險。

既然訴訟離婚有一定的風險,筆者建議在單方想要離婚時,如果協議離婚達不成一致意見,那麼最好通過律師走訴訟離婚的途徑,讓律師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提高訴訟成功率。即便是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也儘可能地諮詢律師,寫好離婚協議書,尤其是個中細節必須處理清楚,以免節外生枝。

13樓:淮南程律師

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達兩年的可以判決離婚,所以你需要證明你們當時分居是因為感情不和,還要證明確實已經分居達兩年。

14樓:匿名使用者

的問題是這樣的:能夠證明分居兩年的事實,應該可以判決離婚的。關於撫養權,法官會根據有利於小孩成長的原則來判決

15樓:過客一飄

肯定會的。分居兩年的事實,法院是會依法判決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已有武都草民的解答,你應該多看兩遍。他的解答是非常專業的,就連法定程式都跟你講清楚了,最終的決定權屬於你自己。應該採納。

17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是分居三年法院會判離婚的

18樓:平凡dong努力

好像分居三年就算離婚了

您好!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合已經分居三年了,我想離婚他不肯,我該怎麼辦

19樓:愛喝粥

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

如果法院在傳喚之後,被告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到庭的,那麼法院就可以缺席判決。也就是說,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那麼離婚不到庭法院會怎麼判呢?是否准予離婚呢?

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取決於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按照婚姻法的規定,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是看夫妻感情有沒有確實已經破裂,無法修復或者和好。

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判斷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節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訣法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精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鉅額已滿2年,卻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有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伏擊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於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活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卻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於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樓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卻無下落的。

(13)收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收對方親屬虐待,或對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島主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20樓:翹翹他爹

你描述的這種情況只要你有證據證明已經與對方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在立案進行公示以後依法缺席判決離婚

21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協議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雙方分居超過二年可以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予以判離的。

22樓:齊天小聖

三十五歲以上的就忍一忍吧

我和老公夫妻感情破裂,已經分居兩年了,他已經和別的女人在一起了,我們倆現在還沒有離婚,現在有一個

23樓:荒天至尊

分居二年了都,你還在他他麼,當斷則斷,他都不在乎你了有什麼猶豫的,那個男朋友早就有心思喜歡你了,左右他們都不聯絡了,你就和他交往看看吧,

24樓:**五進位制

主要是你和你老公打算怎麼處理?和平分手嗎

25樓:s畫情透骨

難辦啊難辦,夫妻感情破裂你也沒辦法說那個男人得到了你就會珍惜你的,而且往往這個時候你要特麼注意了

26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怎麼弄,你們有孩子嗎!

27樓:河南省中澳出入境服務

你和老公分居兩年,當你想挽回這段感情時,你老公根本沒有回頭的餘地,這說明他真的不愛你。如果身邊這個男人你覺得是真心愛你的就接受吧,人往往被執念矇蔽,看不到一直在你身後默默關心你疼愛你的人。有時候就該靜下心來回頭看看身邊的人。

或許有你想要的溫暖和安全感。這不屬於背叛愛情,這屬於選擇幸福。怎麼樣幸福快樂就怎麼選擇。

你好,請教你一下,我跟我老公已因感情不合而分居快兩年了,然後孩子(女孩)一直由我在帶,這期間他很... 20

28樓:匿名使用者

1、分居兩年可離婚這是法條中有的,但是你有證據能證明嗎,最好是街坊內鄰居,但這事,操容作起來比較困難

2、你可以陳述老公沒有盡到撫養義務這是可行的,這點應該有人能幫你證明吧

3、孩子一般去留法院會考慮對孩子成長最有利的環境,比如母親關愛,經濟條件,我想這些你可以在法庭上盡力爭取的

放心吧,沒事

29樓:趙小哈

同為孩子的媽bai媽,感同身受。我不說du太多話,但zhi希望對你dao有用。

以你所述,估計這個男人回不大會跟你協議得答成離婚的,他就是在一個拖字訣,而且按中國人的一貫認識,婚姻當中,孩子又這麼小,你是媽媽,照顧孩子多是正常的。別理會這些,寫個起訴書,去法院起訴他吧。起訴要求可以有:

解除婚姻關係,婚生女由你撫養,要求男方補償分居期間你和孩子的生活費用,要求男方承擔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你們分居了這麼長時間,除非男方堅決不同意,那可以要隔六年月再起訴,一般只要雙方同意,都會判離。而孩子這麼小,又一直跟你生活,撫養權肯定是你的,完全不用擔心。

如果你所在地有居委會和婦聯,你可以去找她們要求免費的法律援助,象這種男方不出撫養費的案子,他們是會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的。

至於說離婚後的事情,估計這個男人不大會來看孩子,你就好好帶著孩子,好好疼她,自己要堅強起來,所幸你父母還能幫上手,趁年輕多賺點錢,有機會找個好男人好好愛自己和孩子。別跟這個男人拖,這樣拖下去,他就是在等s。

30樓:

分居兩年可以順利離婚的,孩子這方面依你的情況來看應該孩子可以判給你的。

31樓:

去法院吧↖↖↖↖↖↖↖▇▇▇▇

要求他該做的一定要做

32樓:茫茫然

既然他不常來看孩子,應該也不會像你愛孩子那樣急切的要孩子的撫養權。分居需要去辦手續的,然後兩年可以離婚。你最好去當地的部門問一下,每個地區的手續不一樣的。

孩子的撫養你最好有一些證據,如證人,這樣即使真走法律途徑,你也穩贏的。一般法院判都是傾向母親的

我和我老公因為感情不和,現在已經分居半年多了,我要和他離婚

千萬不要一時心軟再遷就他,不然最後真的不能收場了。必須在還沒有更大傷害的時候就做出決定,並且一定要堅持。可能精神已經到了快 的程度了吧,目前最好不要刺激他,等他冷靜後再說!一個男人當著外人面下跪也是沒誰了 斷了的弦,續接不上還是早了斷的好 好好談談叫他寫保證書 我和我老公感情破裂想和老公離婚分居半年...

我和我老公已經分居四年多了現在想離婚我們其實就是掛牌夫妻,我需要怎麼辦手續

如果雙方已經接受分手的事實,那麼兩個人可以擬一份離婚協議書,就財產和房產內做一下詳細分割 沒容 有財產糾紛也要寫上去 然後拿雙方的戶口本 身份證 單人2寸證件照 各種證件的影印件 男女雙方到所屬街道轄區民政局諮詢辦理 你們都分居四年多,也沒感情可言了,和你老公協議後,去民政局領證就可以了。民政局辦理...

你好,我與老公分居半年!感情不和,,請問還要分居多久我才能離

想要離婚的話可以兩個人協商的,也可以到法院起訴以感情破裂為由判決離婚,分居的話一般是兩年以上 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好,分居多久才能離婚 既然你們感情不好,那麼肯定是你們彼此雙方都出現了問題,我覺得你們當初既然能走到一起,也是有欣賞對方的地方,如果真的覺得處不下去了,那麼你可以直接跟他講,早點說對彼此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