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因為感情不和,現在已經分居半年多了,我要和他離婚

2021-05-24 15:02:01 字數 4200 閱讀 1617

1樓:匿名使用者

千萬不要一時心軟再遷就他,不然最後真的不能收場了。必須在還沒有更大傷害的時候就做出決定,並且一定要堅持。

2樓:u寵之家tb店

可能精神已經到了快**的程度了吧,目前最好不要刺激他,等他冷靜後再說!一個男人當著外人面下跪也是沒誰了

3樓:午崗小黃

斷了的弦,續接不上還是早了斷的好

4樓:匿名使用者

好好談談叫他寫保證書

我和我老公感情破裂想和老公離婚分居半年多了他和我聯絡了還能不能離婚

5樓:夜之殤殤殤

分居不是離婚的唯一條件

感情不和,夫妻生活不和諧

還有背叛都可以離婚

其實如果真的要離婚,

有沒有這些都無所謂

既然決定了

夫妻之間已經沒有了感情

那還是放開彼此的手最好

對兩個人都是解脫

放開手兩個才能去找那個對的人

才能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那個人

既然決定了,

就跟著自己的意志走吧

6樓:研根

當法律規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半年以上者,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請離婚訴訟,法院受理立案傳被告裁決審判離婚成立的。

7樓:鋒利的銳刀

聯絡你了又如何

離不離關鍵在你

8樓:王巨集偉

想離就離,不想離就不離,

9樓:渭水柳青

能啊!關鍵你確定嗎?

我和老公兩個人感情不和,現在分居半年了,他也不聯絡我,想和他離婚了…想問大家這樣做我過份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聯絡一下他,如果實在過不下去了,就再離

11樓:雙子王小五

不過份,你們還是先找個時間談下,如果兩個人真的是沒有感情了,也好聚好散嘛!

望採納!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過分,有名無實的感情寧可不要

13樓:最後的承諾

不過分。如果你真的想離,你們可以協議離婚,要是他不同意可以起訴法院,希望可以幫助你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都還比較年輕,不說你有無問題,責任。這些雙方的原因

15樓:匿名使用者

真搞不懂你們當初為什麼結婚

16樓:邕城牛雜

不過分 沒感情沒牽掛離婚很正常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現已分居半年,現在我要起訴離婚,可是離婚起訴書我要怎麼寫,請專家幫忙寫一份詳細起訴書

17樓:匿名使用者

起草起訴狀為收費專案,應委託當地律師起草

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和,已經分居兩年多了,想離婚他不同意怎麼辦?

18樓:街角徘徊

分居一定時間,直接去法院起訴他

19樓:職場老人

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

20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分居幾年以上可以離婚,你可以去查相關的法律檔案

21樓:邱澤豹

如果的確沒有感情了,用法律捍衛自己,一切交給公平公證的、法律。

22樓:港女聰

有孩子就最好不要離婚

我和我老公已經分居一年多了,我們已經感情破裂了,我想離婚,可他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23樓:匿名使用者

你老公不肯協議離婚的話就繼續分居,分居兩年可以理解為感情破裂,然後上訴法院,請求解除婚姻狀態,但是前提是要有人可以證明你們確實分居了兩年或者你老公承認你們已經分居了兩年

24樓:匿名使用者

好像分居長了就可以離婚,你可以起訴

2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沒有性生活達到一定時間就可以離婚了,不同意也沒用,具體時間可以諮詢專業律師

26樓:慕容落霞

找律師諮詢。儘量爭取自己的合法利益。

27樓:匿名使用者

上法院起訴!兩年沒同居的可缺席宣判

28樓:悲傷的男人

婚姻法32條規定的是,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應當認定夫妻感情破裂,訴訟的話,應判決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請問我和老公感情不和、我和他分居半年,是因為他打我兩次我才選擇離開,在分居期間、我無數次打**回去

29樓:梅子不能吃

如果孩子比較小,判給母親的機率還是比較大的。

而且法官會比較尊重孩子的意願。

當然如果你能證明有很好地撫養孩子的能力就更有勝率了。

您好!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合已經分居三年了,我想離婚他不肯,我該怎麼辦

30樓:愛喝粥

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

如果法院在傳喚之後,被告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到庭的,那麼法院就可以缺席判決。也就是說,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時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那麼離婚不到庭法院會怎麼判呢?是否准予離婚呢?

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取決於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按照婚姻法的規定,法院判決是否准予離婚的標準是看夫妻感情有沒有確實已經破裂,無法修復或者和好。

離婚不到庭法院怎麼判?判斷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節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生理有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的。

(2)婚前訣法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奇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精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鉅額已滿2年,卻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有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伏擊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姦、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於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活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過錯方又起訴離婚,卻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於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樓不明滿2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詢卻無下落的。

(13)收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收對方親屬虐待,或對待對方親屬,經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島主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31樓:翹翹他爹

你描述的這種情況只要你有證據證明已經與對方分居兩年以上,就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在立案進行公示以後依法缺席判決離婚

32樓:匿名使用者

雙方協議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雙方分居超過二年可以認為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予以判離的。

33樓:齊天小聖

三十五歲以上的就忍一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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