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跟男方分手,男方不願意分手還提出分手要給18分手費,算

2021-03-24 02:56:52 字數 4360 閱讀 9727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當然是要告訴其分手原因咯,一定要老實說的,然後要是那男方還這麼無賴,你可以用盡手段甩掉他,當然能告

2樓:祕境w追蹤

只能說是無賴吧,建議態度堅決一些吧!!!

3樓:5聰慧

如果是男方的錯可以告,如果男方沒錯不可以告。

女方要跟男方分手,男方提出18萬分手費,這樣算犯法嗎

4樓:匿名使用者

憑什麼要給他18萬分手費?

女方跟他談朋友的時候花了男方這麼多錢?

如果花了,花多少就還多少就是了

如果沒花,滾丫的蛋!

5樓:然自心動

目前還沒有相關分手的法律出臺吧!

6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你真有錢啊,現在談戀愛都是自由的,分手還要給錢?如果是我,我才不給呢。

7樓:泛白的脣齒

這男的有問題吧。18萬,以為是開銀行的啊……

8樓:15歲的宣言

這屬於敲詐~~算犯法

9樓:盡收眼底吧

也沒結婚為什麼要給他啊

10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要18萬???

男女雙方談了4年已經訂婚了,後來女方要分手,男方卻提出要18萬分手費,這算不算敲詐勒索呢?犯法嗎

11樓:明年今晚

登記了沒有?如果登記了讓他找法官要去

如果沒有登記,讓他滾遠點

12樓:詩詞歌賦之

法律規定,如果是女方無理由的要求分手,或者是因為女方的原因導致分手的! 必須退還禮金!

13樓:心已切除

訂婚又不用籤合同,哪來違約費。

只是我覺得那女的提出分手也是分對了,總算看清楚了那男人的真實面目

14樓:夜—真美

算。如果領了結婚證的話,那就是離婚

15樓:神舞起神

把禮金還了就ok了吧~!

他沒沒對你造成傷害 /應該談不上犯法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還好跟他分手了,什麼男人,沒有感情

二婚重組家庭,女方不願意在一起了還願意拿出分手費。男方不願意分手,一而再的糾纏甚至威脅,該怎麼辦?

17樓:樑剛正

還有這種小氣自私的男人?感情是不能勉強的,俗話雙方相處應該好聚好教,一味地糾纏,反而讓女方更厭惡男方,不知他是怎麼想的?你現在可去找個親戚贊住一段時間,讓男方冷靜一下,會有改善。

18樓:匿名使用者

誒,人世間,最難解決的問題就是情了!若是用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這種情況,貌似男方很痴情,但是情分已盡,死纏爛打又有什麼用處呢?

這樣啦,建議去安徽電視臺有個調解欄目《家有好大事》調解一下。

19樓:西北第一狼人

找專業律師起訴離婚啊!

現在只要鐵了心要離婚,**有離不了的!

20樓:霸王別姬

我教你方法 可以徹底擺脫他 不是很困難

21樓:趙如歌貴

找個能說服男方的長輩或者他的朋友吧!看看他的意思是什麼,或者女方也好好考慮一下看看自己為什麼不能繼續下去,找個平衡點,相互退讓一步,好合好散吧!不要過激,也許時間長了他會明白強扭的瓜不甜。

男方提出分手女方索要分手費算敲詐勒索嗎

22樓:糖糖萌呆呆

這個很不好說吧

要看男方的意思

如果他也願意

那也不算是敲詐吧

要對方是什麼樣的心態了

男女朋友分手後,女方要男方賠錢(分手費),不給就報警。有法律依據嗎?男方應該怎麼做。

23樓:詩雨倩

如果只是要求就不算犯法,如果通過不正當的方式來強行取得就是犯法。

1.敲詐是指通過非正當方式逼迫對方給予物質或者某種行動從而滿足自己的心理,生理,物質需要的行為,這個行為是不合理的,會傷害對方的。

2.戀人分手了男方要求女方賠錢這個是要分條件的, 比如在戀愛期間,女方有像男方借錢,或者男方有為女方提供大金額的又有證據的財富,那麼可以要求女方要會,如果是送於女方的,那麼女方可以拒絕歸還

3.如果因為感情問題男方要求女方賠償,女方可以跟進自己的感覺,如果感覺給對方帶來傷害,可以給予金錢補償,也可以不給,因為這個行為是私人行為,沒有法律依據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跟她說有種你就去報警!看警察怎麼批評她。就算你倆發生關係了,也是自願的照樣不用什麼賠償,這是個想訛你的。真他媽不要臉。

25樓:匿名使用者

你們事前有沒有簽過法律協議,或者有無分手後會給對方分手費的承諾。如果沒有就等他去報警吧。這事到哪女方也沒理,這事沒有法律依據。這種事情警察不會受理的。

26樓:擎天柱

沒有,你一點都不用擔心

27樓:小改的幸福生活

就算是沒有法律依據,應該還給對方。既然做不成男女朋友,就斷得一乾二淨。

28樓:92李文雨

要錢之後在找別的男的,這種女人還要錢,就應該欠踹啊

女方主動提出的分手,事後男方索要分手費,女方有必要給他嗎

29樓:散步的下雨天

為什麼要給?談戀愛的時候你浪費了青春,難道你還需要給他分手費來彌補他?你是女生,不像男生28、29耍朋友都不晚,無論誰先提出分手,只要覺得不合適就應該提出來,不要浪費彼此的時間。

畢竟青春就那幾年。

30樓:百度使用者

談戀愛 是你情我願 沒必要

31樓:逆時空時代

沒有必要 ,為什麼要給

男方因不想和女方繼續談朋友提出分手,結果女方以非法手段要求1萬分手費,算敲詐勒索嗎?

32樓:愛—冰心

一般來說可以以敲詐罪什麼立案的。

不過可能會證據不足。

這女的還挺厲害的(錄音時沒出聲,厲害啊)。

看看有沒有證人或錄影什麼的。

如果還不依不饒敲詐罪over。

她說她借你錢沒任何證據應該不成立。

33樓:追魂刺殺者

這樣的人就不能給他好臉色.蹬鼻子上臉就是對她最好的詮釋.

既然雙方都不在一起了.並且沒有感情了.那還有什麼好想的.

直接去找相關機構屬實說明情況.然後諮詢下應該怎麼對待這樣的事情!

希望你能夠早日解脫.

34樓:過年不放假

確實是個不省油的燈,幸虧你及時醒悟,這種人就是欺軟怕硬,你要更強硬點她就怕了的,她就是在欺負你,順利拿到錢了她以為就能長期敲詐你了,你真的要去報警!

35樓:張瀛洲

你當時可以選擇不給的,或者報警,但是現在你想反悔的話她就鬧的更凶了,依我說,還是算了吧。 能立案,但是後果呢,你想到了麼?警察能抓她坐牢還是咋地。

36樓:匿名使用者

換個手機,工作沒有必要換嘛,反正她找不到了久了也就不會鬧了

37樓:匿名使用者

換個工作,鬧消失。不和這女人計較。

38樓:極品大師

錢還真是萬能的啊?可憐的社會

女方和男方在一起三年後,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女方支付其10萬元則同意分手,請問女方要支付「分手費」 10

39樓:有點兒稀奇

1.據當前婚姻法,該兩人沒有婚姻關係,屬於同居關係。

2.同居關係不需要在法律層面辦理任何手續,直接分開就可以了。

3.我國法律不支援同居期間任何「青春損失費」要求。

4.1.5元如果男方是單純性的贈與則不需返還,如是為結婚的目的的需要返還。

40樓:思u頗乖乖

去法院解決吧,女方只需退那一萬五,還得是有證據的前提下,其他的男方無權主張。法院會給女方一個公正的。

4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東西啊 屬於民事問題 找當地的 居委會或者村委會 進行調節 如果男方執意為難女方傷害女方(身體或者財產方面) 可以直接撥打110 或者去法院起訴(保留好有力證據)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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