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二十年前腿被人惡意打斷造成殘疾現在還可以繼續追究嗎

2021-03-23 19:58:08 字數 3776 閱讀 5029

1樓:嘶啞音響

按道理是過了追訴期,暫時是無法再次會審,但是如果有一些十分有判決力的證據,加上司法系統有點關係,不妨可以試下。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叫不可抗力,訴訟時效自動後延,刑事訴訟法有20年訴訟時效。你把報案證明和司法瀆職檢舉信用**信交反瀆部門,刑事訴訟法有立案規定。先自己學習刑法·刑事訴訟法及憲法,與公檢法打交道才佔理。

不過,中國不是法治國家,法治是指治理人民,官用規的(黨規政紀)。穩定大於一切。武漢黃陂有個羅志成年以後為父親冤殺案翻案復仇,武漢市政法系統亂成一團,公檢法**避之唯恐不及。

wxid-andchojif2212.

大腿被人惡意打斷造成傷殘的二十年後可以再追究刑事責任嗎?

3樓:abc老四爸爸

可以是可以,但你要能證明當初確實報過案,而公安沒受理,否則就超過追訴時效了。

18年前我爸腿被堂哥打斷了 延誤傷情致殘 當時已立案 現在可以再控告嗎

4樓:風吹lz屁屁涼

已經報警的案件,先要得知當時的處理結果,公安機關若作出不予立案的結論後,需在7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半年時間早已超出複議時間。

《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六十三條 對於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七日內送達控告人。 控告人對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後十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惡意打斷別人兩條腿導致終身殘疾什麼罪, 20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故意打斷他人致雙腿終生殘疾,涉嫌傷害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專、無期徒刑屬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6樓:該隱初擁者

構成重傷害致人殘疾的 處五年以上 二十年一下有期徒刑

求幫助;我爸爸被算計導致腿現在還殘疾,爺爺也被一漢子和他媳婦打,怎麼報復那家人而不被發現。

7樓:year紛紛粉

兄弟,你家附近有沒有便利店?有的話進去買一條香菸,和一把匕首,教你兩個辦法

1:將香菸的菸草全部倒在一個瓶子裡,再往裡面灌水,水要比菸草高上一半!然後過了一天後,將裡面的水取出來,倒進他們家用的水裡面, 一條香菸足夠毒死他們一個家族的人了!

2:上面的辦法不行的話,拿吧匕首,在往臉上套七八個襪褲,只要眼睛露出來就行了,在他們走夜路的時候,一刀往頭上去就行了!

在教你一個辦法!他家肯定有小孩吧? 你肯定有朋友吧?天天去給他小孩一巴掌!虐死他!

8樓:雲芊人家

我也想 你有辦法告訴我

二十年前腿被槍打傷現在報案行嗎

9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若是二十年前發生的刑事案件,現在仍然可以報案,但犯罪嫌疑人若是在二十年間未被任何人追訴的,根據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了,因為已經超過了追訴時效。

《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資訊,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十年前我爸被人打斷3梗肋骨,派出所不作為,現在可以起訴嗎

10樓:

「打人導

bai致別人斷了四根肋骨

du」已經構zhi成了故意傷害罪。根

dao據《刑法》第內二百三

容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那不叫「跑反」,日本鬼子來了要殺人放火,百姓出逃,才是跑反。這是畏罪潛逃,是要加重處罰的。

如果你媽媽在你爸爸逃跑時給予了幫助或資助,則觸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如果不是以上情況,24小時內應該放人。

錢是要賠償的,但這屬於刑事附帶的民事賠償,不會因為賠償了就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因為刑事責任是由檢察院向法院起訴,不是被打者向法院起訴,他不能干擾公安局和檢察院辦案。

繼續逃逸將被通緝,抓住後從重處罰。正確的方式是趕緊回來自首,並主動賠償,這兩件事都是可減輕處罰的。

11樓:溫5馨

可以,不過要證據?如果證據齊全,沒問題。

12樓:heart豪爵會所

有充足證據但訴公期己過其體詢問律師吧

我爸腿被人打斷了,然後派出所偏著對方說證據不足,然後我們就想檢查院提起訴訟,但是他們說下級派出所材

13樓:匿名使用者

派出所只負責偵查和執行,判決是法院的職責。

派出所經過偵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後,向檢察院申請逮捕,然後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經過公開審判,法院認為證據充分則可判處相應的刑罰,由公安機關或者監獄執行。

如果證據不足,公安機關、檢察院或者法院會終止追究刑事責任。

14樓:張勇律師

建議你還是去公安局吧。或是委託個律師。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已經找檢察院,檢察院也不管的話,可以作為自訴案件直接到法院起訴

16樓:

堅持上訴或者認栽。。。如果你叔是李剛應該挺好辦的。

17樓:

派出所不管向公安局報案。

十幾年前腿被闖斷,也傷殘鑑定過,忘計辦殘疾證,現在傷殘報告丟失,還能辦殘疾證嗎,怎麼補辦?

18樓:匿名使用者

已構成殘疾的,申辦殘疾證,向當地殘聯申請殘疾鑑定

符合規定就可以辦理,與傷殘時間沒關係

具體事宜諮詢當地殘聯

19樓:解旭鋒

殘疾證的辦理來在所在地的殘聯,也就源是bai民政部門,跟你當du年為了理賠需要做的傷殘等級zhi沒有關係dao。即使你原來的傷殘鑑定意見沒有丟,也不能用。當然,如果你去辦理殘疾證的時候殘聯說必須要原來的鑑定,可以去你原來鑑定的那個鑑定機構影印一份。

一般情況下是本人帶著本人的身份證前往就可以了,只需要交一些調檔費。

2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現在仍然是殘疾人, 那麼完全可以 去辦理殘疾證。

21樓:匿名使用者

重新做傷殘鑑定,做好後去市殘聯辦理殘疾證

22樓:三國征服世界

建議到當地殘聯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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