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官司已經到了法院強制執行階段,本週三法院已經下達強制執行公告,但是這個房子原來的戶主把房子租出

2021-03-21 08:59:58 字數 3945 閱讀 1863

1樓:七臺河李陽平

這個損失源於法院的強制力,應由出租方退回租金,如果出租方不是惡意對抗法律而出租的,這個損失應由受益人給予適當的合理的補償。比如:就近搬家的費用、出租人退回未發生的預付租金後,受益人給予一定時間的租房的緩衝時間都是可以的。

這主要是考慮到公平與和諧因素,如果法院強制裁定了,所有人都得服從。

2樓:heart桑切斯

不需要你承擔,是要由原房主承擔的。

3樓:勞動律師陳彬

你好,由被執行人承擔。

有人欠我三萬塊錢但是法院已經下達強制執行了,到現在有三個月了還沒

4樓:有舍有得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當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一十六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可能隱匿、轉移財產的,執行員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法院判我勝訴,到了強制執行階段,房子已經估價好了,什麼時候能拍賣?最長要多少時間?

5樓:深圳遊濤律師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人民法院執行生效法律文書,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行結案,但中止執行的期間應當扣除。中止執行的情況依《民事訴訟法》第234條第1款第5項規定作出裁定,包括被執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等5種情形。

人民法院自收到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6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般是6個月內執行完畢,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

7樓:羅磊

你可以全權委託法院 就可以了

我購買了一套法院拍賣房,法院已經下達裁定,明確了房屋權屬。法院強制執行規定有哪些?

8樓:chen4156陳

單就執行期限來說,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是半年。你可以拿法院的裁判文***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但騰出房屋確需時間,現在講人性執法,如果被執行人再無住所,法院要先為其找一處住房,才能強制搬房。

還是體諒一下法院的工作,適當等一等。

我想問一下我的房子沒到期但是法院要強制執行就是原房主的法院官司這個怎麼辦?

9樓:吳平

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如果你的房子被強制執行然後進行拍賣的話,拍得房屋者要繼續讓你住到租期屆滿。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第230條規定:

「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間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租賃期限內,房屋出租人轉讓房屋所有權的,房屋受讓人應當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規定」;「房屋所有人出賣出租房屋,須提起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19條第二款規定:「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10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子拍賣出去,根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新的房主也要租給你才行,直到合同到期

11樓:尹景強愛勞動

根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等房子到期了之後。你再把房子交還給拍賣之後的房主

12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要拍賣房子也實驗組給你的,如果強制讓你搬家原房主是要給你違約金的,要不就要到期才能收回

13樓:李彥燕律師

如果法院已經向你告知並準備拍賣,一定要儘快與法院聯絡,並準備證據申請執行異議。

強制執行的申請我已交到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的工資,房子,大概幾個月?法院可以開始執行!

14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之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就會進行執行,如果人民法院在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15樓:小助手領

受到申請以後七個工作日就要給你答覆。

可以多去問問看。

如果批下來,執行起來就快了。

另外該疏通的還是要疏通的。

如果有**朋友跟著一起的話,那就太容易了。

法院強制執行我的房子之前房子歸誰所有 20

16樓:不二熊熊

法院生效判決屬於房屋所有權的原始取得方式之一,因此當法院判決一生效,房屋的所有權就已經為對方所有了,無論對方有沒有申請強制執行都不影響權利的轉移。

但是如果對方把房屋強行拆除的時候損害到了你的所有權,比如判決只判決了房屋,而裡面的裝修、傢俱、電器、門窗都還是屬於你的,拆除時損壞了這些東西,那麼就屬於違法行為,你可以另訴。如果只是破壞了房屋本身,那麼你是沒有權利提出追究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判決一生效,房屋的所有權就不屬於你的了!趕緊把你自己的東西搬好吧!

官司贏了,被告在法院有人,我們也申請強制執行了,但就是不給強制執行,

18樓:逍遙

被執行人有可執行財產,法院在收到執行申請後六個月內不執行的,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以下是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19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的從法律層面給了你解釋,我就說點補充。執行難是個老問題。正因為如此,很多時候法院都會以此為藉口。但是,還有很多時候是確實查不到財產線索,這就需要你配合。

像你這個案件,如果你確實知道他有財產的,你要向法院提供。有助於執行;否則,時間一長法院為了清理積案搞一個執行中止,你就難搞了!如你有提供線索,而且對方也有財產,法院一直沒有去執行。

你就投訴吧,這樣他們會有壓力自然就給你辦了。希望對你有幫助。

20樓:蛀蛀

據你提供的情況,可以對他的房屋進行拍賣。他不住說明這處舊房並非他唯一住房。對於車輛 你已經申請了財產保全 那麼車輛的車籍手續 是無法變更的,車輛的買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同樣也可以申請拍賣。

對於法院拖延執行的情況,你可以向法院領導反映 紀檢 檢察 上級法院 都是可以的。

21樓:五星茅房

超過六個月可申請上一級法院強制執行 你向上一級法院申請沒了!

可是本案超過兩年,其中必定有一些事阻礙了工作的進行。如果你認為本案有人為的原因 你可以收集證據 向法院申請請相關人員迴避本案!

22樓:百度使用者

可以,也可以向紀檢部門反應

現在我已經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已經立案也電話通知了被執行人來執行局,但對方總是找藉口不來,家裡

可以將車的情況 告知執行法官,並查明該車是否系被執行人所有 是否是車輛法版律意義上的 權所有人 登記過戶手續是事完備 該車是否附加有其它 財產負擔 是否進行過抵押等 作為可供執行的財產,必須明確其法律性質,並不是簡單的只要是被執行人的財產都可以執行。瞭解下除了他居住的房屋以外,還有沒有可供執行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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