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到底有沒有焚書坑儒,至今存疑

2021-03-12 15:53:39 字數 4671 閱讀 3000

1樓:匿名使用者

歷史上記載的秦始皇,是有焚書坑儒的,但坑的好像大多是術士,不是那種正派的儒生,具體情況還要進一步考證。

焚書坑儒,又稱「焚詩書,坑術士(一說述士,即儒生)」,西漢之後稱「焚書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燬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

「焚書坑儒」一詞出處《史記·卷121·儒林列傳》的說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經常被「坑儒」觀點引做證據的是《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秦始皇長子扶蘇的話(「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漢末孔安國(孔子10世孫)《〈尚書〉序》亦言:

「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西漢劉向《〈戰國策〉序》:「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以為道。

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

同時秦始皇焚書並未焚燒醫學、農牧等技術實用書籍。

2樓:life天虎

是焚書坑術士 當然這事肯定是發生過的這一點沒有爭論 四書六經 就是燒了樂經 所以成了四書五經 好像同時燒掉的有記載名氣比較大的還有 大學 後來在孔子故居牆上找到了原稿 才沒有變成四書四經

提起秦始皇,人們就會想起「焚書坑儒」這一典故,但是秦始皇到底有沒有「坑儒」呢?

3樓:逍遙ぁ龍川

焚書坑儒是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淳于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儒生」(讀書人)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

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燬;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稱讚過去的而議論現在政策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這種措施引起許多讀書人的不滿。第二年,許多方士(修**法煉丹的人)、儒生攻擊秦始皇。

秦始皇派人調查,將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焚書坑」及「坑儒谷」遺址活埋。歷史上稱這些事情為「焚書坑儒」。

4樓:琪竣

有,但只是儒家內部學術黨派之爭的後果,眾所周知,始皇帝任用李斯為相,而李斯雖被歸為「法家」,其少時則受教於戰國晚期巨儒荀子的門下,荀子與孟子的思想相悖,兩派之間的衝突日益劇烈,最終在荀子的門生位高權重之後,就引發了「坑儒」一案。但其實所「坑」之儒人數並不多。

5樓:笪笥筱日賁

這一問題,在我過史學上目前還存在爭議: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加強**統治的措施之一,千百年來人們在把這位「千古一帝」指責為暴君時,總忘不了提及「焚書坑儒」。解放後,學術界就秦始皇的評價問題多次熱烈討論,其中「焚書坑儒」乃是爭論最激烈的一樁公案。實際上,有關「焚書坑儒」的一個基本問題,即秦始皇有沒有「坑儒」,也還存在疑問。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三十四年(前213),秦始皇採納丞相李斯的建議,下令把秦國以外的史書和民間收藏的《詩》、《書》及諸子百家之書,全部燒燬。次年,一些為秦始皇覓求不死仙藥的方土,因為曠日持久而沒有效驗,怕騙術被拆穿,就和一些儒生串通,私下誹謗秦始皇「剛戾自用」,「專任獄吏」,「樂以刑殺為威」,認為始皇既然「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於是相繼逃亡。秦始皇聞訊大怒,令御史迅速查辦。

方士與儒生遂轉相牽連告發,結果查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秦始皇為「使天下知之,以懲後」,將這批人全部坑殺於咸陽,這就是歷史上「焚書坑儒」的經過。

但有學者提出,秦始皇「焚書」有之,「坑儒」則無,所謂「坑儒」實是「坑方士」之訛。當時秦始皇主要針對方術之士大開殺戒,儒生被坑殺者雖有,但為數不多。從歷史上看,儒家在秦朝的地位,比以往大有提高,秦始皇的「坑方士」行動,對秦代儒生的社會政治地位,並未造成大的影響。

因此,當時以至漢初的儒家學者,對這一事件不甚介意,極少有言及者,直至西漢中期才為人們注意,稱之為「坑殺術士」。

西漢始元六年(前81),始有桑弘羊提出秦始皇「坑儒」這一說法,這時距秦始皇去世已有一百多年了。此後,歷代儒家學者為了弘揚孔孟仁義之說,都把「焚書坑儒」作為反面教材,進行抨擊。即便如此,儒學家中仍不乏持保留態度者。

如唐代韓愈、北宋司馬光,對「坑儒」之說採取迴避態度,而稱「坑殺學士」,或謂「屠術士」。可見,秦始皇的「坑儒」並不是一樁「鐵案」,也許秦始皇是白白地擔當了中國學術史上的罪人,承受了二千年的唾罵。

與上述意見相反,有人認為秦始皇不僅「坑儒」,而且還坑了兩次,這一說法也是有根據的。《漢書·儒林傳》顏師古注引東漢衛巨集《詔定古文尚書序》說:「秦既焚書,患苦大下不從所改更法,而諸生到者拜為郎,前後七百人,乃密令冬種瓜於驪山坑谷中溫處,瓜實成,詔博士諸生說之,人人不同,乃命就視之。

為伏機,諸生賢儒皆至焉,方相難不決,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壓,終乃無聲。」這一次坑儒,規模較第一次更大.手段也更為殘忍毒辣,而且為掩天下人耳目,做得十分機密,使真相被隱瞞了二百

五、六十年之久,直到漢光武帝時代,才被衛巨集揭露出來。此說留下了確切的文字資料,但人們不禁要問,第二次坑儒發生在哪一年?距秦王朝二百多年的衛巨集,是從**掌握這一史料的?

這一說究竟是古人道聽途說,以訛傳訛呢?還是咸陽那次「坑儒」的又一種傳說。

司馬遷在《史記·儒林列傳》中說:「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陳涉之王也,而魯諸儒持孔氏之禮器往歸陳王。

於是孔甲為陳涉博士,卒與涉俱死。陳涉起匹夫,驅瓦合適戍,旬月以王楚,不滿半歲竟滅亡,其事至微淺,然而縉紳先生之徒負孔子禮器往委質為臣者,何也?以秦焚其業,積怨而發憤於陳王也。

」而書中所指的「術士」是單指方士還是包含儒生,或坑了多少,坑了幾次等這些問題司馬先生沒有交代清楚。

個人認為,在目前沒有確切的史料或文物佐證的情況下,且在史學界在這一問題尚未達成共識情況下,這一問題還有待史學家們的進一步考證。

6樓:漢元帝

有。給你看段原文:

焚書:(秦始皇)三十三年……「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制曰:「可。」———《史記 秦始皇本紀》

坑儒:(秦始皇)三十五年……「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史記 秦始皇本紀》

可見焚書坑儒在司馬遷的筆下是確實存在的。

7樓:輕舞√飛揚

米有坑儒,坑的是那些騙了秦始皇的術士(修**法煉丹的人)~~~~

去聽聽百家講壇吧,有講哦

8樓:匿名使用者

一、周、淳之爭與焚書坑儒事件的歷史過程

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在咸陽宮大宴群臣,僕射(博士長官) 周青臣乘機捧場稱讚秦始皇:「他時秦地不過千里,賴陛下神靈明聖,平定海內,放逐蠻夷,日月所照,莫不賓服,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傳之萬世,自古不及陛下威德。」秦始皇聽後喜形於色。

博士齊人淳于越當即加以駁斥:「臣聞殷周之王千餘歲,封子弟功臣,自為枝輔。今陛下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田常,六 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

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面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

歷史上把這次廷爭稱為周、淳之爭。秦始皇將淳于越的建議交給群臣去議論。時任丞相的李斯蓄意擴大事態,把矛頭直接指向了所有的「諸生」及私學。

李斯針對淳于越的言論,稱述「五帝不相變,三代不相襲」,自古因時代不同,治理方法也隨之改變。如今天下已定,法令統一,儒生「不師今而學古」,指責當世,惑亂百姓,他們以「私學」詆譭「法教」,指責朝政法令「入則心非,出則巷議」,甚至造謠誹謗。這種現象如不禁止,必將削弱皇帝的權威,臣下結成反對的派別。

於是李斯建議道:「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

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秦始皇接受了丞相李斯的建議,下令禁私學,焚《詩》、《書》,實行文化**的政策。於是在秦代首都咸陽縱起了焚書的烈火,接著這樣的烈火在全國各郡或先或後被點燃了,而且在一個月內沒有熄滅過。在這遍及全國的大火中,秦以前的中國古典文獻,除自然科學(醫藥、種樹)

及神學(卜筮文獻) 以外,幾乎全都變成了黑炭。

焚書事件發生後,對**不信任與離心者越來越明顯表現出來。公元前212 年,有兩個替秦始皇尋求長生不老仙藥的方士侯生和盧生,由於明知仙藥是根本沒有的,他們無非是藉此騙取富貴,時間長了**終歸要暴露,按照秦朝所獻秦始皇驗方不靈就要被處死的規定,兩位方士恐怕逃不脫一死。於是他們散佈了秦始皇一系列****的過失,藉口不能給這樣的人求仙藥而溜之大吉。

秦始皇聽到這個訊息極為惱怒,因為他為求仙藥給了這些方士鉅萬資財,不但沒有人為他尋到仙藥,而且還說他的壞話,又加上首都咸陽的儒生也有人散佈妖言迷惑民眾,於是秦始皇派人普遍嚴加審問,儒生們相互告發,牽連到四百六十多個儒生,這四百六十多個儒生全被抓去活埋。歷史上把這一事件與焚書事件連起來統稱為「焚書坑儒」事件。

9樓:齙牙蟈蟈

站在現在的時代去討論2023年前的事,不太好說.秦國一向有"坑殺"別人的習慣.秦趙長平一戰,趙軍數十萬俘虜在投降後就都被坑殺了.

我相信秦始皇是"坑過儒"的,因為秦始皇用法家思想治國,刑法極嚴,而儒家又推行仁政與法家思想相左,秦始皇如何能容下他們?但關鍵是「焚書坑儒」的規模如何,這個值得討論.

如果僅僅是一場宣判,坑殺了一批"不識時務"的儒家子弟,燒了他們的家當(書),那以此定秦始皇的"罪"是不公平的.

但如果是一場全國性質的清洗運動,那秦始皇的「焚書坑儒」,影響就非常巨大了.

以上個人觀點,說得不對的還請高人指點.

秦始皇「焚書坑儒」過幾次,焚書坑儒類似事件在中國歷史上發生了多少次

不過,坑儒的另一說法為 秦始皇排除異己言論之故 各一次,公元前213年的焚書,公元前212年的坑儒 焚書 的始作俑者 丞相李斯 坑儒 公元前212年 即秦始皇三十五年 方士侯生和盧生等人為秦始皇求仙藥不得,就設法尋找客觀原因逃避罪責,並最終相約逃亡。始皇大怒,下令御史立案查辦。以李斯為首的官吏,巴不...

秦始皇焚書坑儒,坑的都是哪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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