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與別的公司合併了,如果選擇不去,能得到賠償嗎

2021-03-11 03:07:58 字數 853 閱讀 2365

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合併,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勞動者解除合同沒有補償。

根據《勞動回合同法》第答三十四條規定,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者因此不去上班的,沒有補償,更沒有賠償。

2樓:昝蝶欒歌

你可以參照來《勞動

合同法》第三自十四條 用人單位bai

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du況,原勞動合同繼續zhi有效,勞動dao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不過上面並美譽明確說明勞動者如果不願意繼續勞動合同的處理方式,你只有參照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如果是勞動者主動提出的,用人單位就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你只能和單位去協商,看看能不能爭取拿到。不知道我的理解是否正確,請各位前輩指正。

3樓:摯愛慧瑩

企業肯定不會複用協商或制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來解除勞動合同,因為若是協商解除得從「用工之日」起算經濟補償金且可能需額外支付一個月,根據此案例勞動合同屆滿若勞動者不願配合遷廠,企業大可終止勞動合同或仍維持原待遇要求續約,屆時可以僅按2008/1/1起計算年資支付經濟補償金、甚至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_支付+提前30日書面通知或一個月「代通知金」(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檢視原帖》

希望採納

孕婦沒有與公司簽到合同如果不上班公司會給補償嗎

入職不滿一年,可以要求因為沒書面合同從入職第二個月起一年內雙倍工資 入職超過一年視為無固定期合同,辭職沒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

請問合夥開了公司,如果公司出問題了,股東需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不是法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請問合夥開了公司,如果公司出問題了,股東需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不是法人,需要承擔責任嗎?不論法定代表人還是股東有權利就有義務。什麼責任由誰承擔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你要分清楚合夥企業和公司企業的區別,這兩個是不一樣的。如果是合夥企業,那麼合夥人就要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不管你是不是法人代表。如果...

如果向公司請事假不批,是否合法,我向公司請病假公司不批怎麼辦?公司行為是否違法

在用人單位的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員工除國家已明確規定的各種公休節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況本人必須離開工作崗位的可請事假,但批准權在於用人單位。員工提出請事假的,原則上應由本人事先親自提出書面申請,填寫 請假審批單 明確請假的型別 事由 請假的時間。再按用人單位相關工作人員的管理許可權進行稽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