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必須等招聘到人?規矩合理嗎

2021-03-10 15:24:05 字數 888 閱讀 6121

1樓:緣沐汐

試用期提前3天說明就可以自行離職,正式員工都是隻要提前一個月說就行

2樓:舍予

這個肯定是不合規矩的,勞動法規定的就是正式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時間通知單位,時間到了就可以走人了,不需要誰去同意的,所以你只要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提出來辭職就可以了,不用等招聘到人的。

3樓:susan路

肯定是需抄要提前申請的,而且如果你離職之後公司沒有能頂替你工作的合適員工,一般領導是不會就讓你直接離開的,因為你走了沒人頂替工作 可能會造成損失,所以稍微人道注意一點,在不影響自己的情況下,可以等到有人來頂替你的工作再離職,當然也有時間期限的,半個月左右吧

4樓:霸氣航行天下

不合理,而且是非法。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工提前三天,正式工提前三十天書面申請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試用期提前三天。明文規定。

5樓:沙洋來了

談不上合理,但是一般指提前一個月申請辭職就可以了

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規矩是合copy理的,因為公司不可能因為你bai一du

個人而讓公司損失很大的zhi利益,如果你走了,沒有人dao來頂替你的職位,那這樣就會讓公司損利,每個公司都不可能去做這樣的事情,而且,這樣的規矩很多公司都是有的,也是合理的。

7樓:95定製人才網

這的看勞動合同怎麼籤的,歡迎諮詢!

8樓:戚翠青

這個規矩是抄合理的,因為公司襲不可能因為你一個人而讓公司損失很大的利益,如果你走了,沒有人來頂替你的職位,那這樣就會讓公司損利,每個公司都不可能去做這樣的事情,而且,這樣的規矩很多公司都是有的,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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