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故意的內容和犯罪目的的區別

2021-03-07 00:40:13 字數 5679 閱讀 8118

1樓:匿名使用者

1、所含有的迫使因素不同。

犯罪故意的內容:由兩個因素構成:一是認識因素,二是意志因素。

犯罪目的:迫使犯罪的因素之達到目的的直接因素。

2、所表達主體上以及心理狀態不同。

犯罪故意的內容: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一種心理狀態。

犯罪目的:指行為人通過實施犯罪行為實現某種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

2樓:凡老夫子

答案為「犯罪故意的內容」不同。其中還有一個選項是「犯罪的目的」不同。

這是正確的,實際上,故意殺人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就在於犯罪故意的內容不同。其中,故意殺人罪是出於殺人的故意也就是以剝奪他人生命為目的,而故意傷害罪則是出於傷害的故意也就是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目的。

因此,在故意殺人的案件中,即使受害人沒有死亡,但由於罪犯是以剝奪他人生命為目的,因此,也構成故意殺人(未遂)罪。在故意傷害的案件中,即使受害人死亡了,但由於罪犯是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目的,因此,只構成故意傷害(致死)罪。

看到前面的朋友說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是不同的,同意。

所謂犯罪目的,就是罪犯希望其行為達成的目標,而犯罪動機則是促成罪犯實施犯罪的內心起因或稱內在的驅動力。比如在故意殺人的犯罪中,剝奪他人的生命是犯罪目的,但其犯罪的動機則可能是仇殺、嫉妒、貪慾、義憤等等。

3樓:四哥有法說

一、犯罪故意的內容,是構成犯罪的必備要件。犯罪目的不是構成犯罪的必備要件,犯罪目的與犯罪故意不能劃等號。

二、所謂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過實施犯罪行為達到某種危害社會結果的心理態度,也就是危害結果在犯罪人主觀上的表現,簡而言之就是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希望達到的結果。直接故意犯罪的主觀方面包含著犯罪目的的內容,直接故意的認識因素,表現為行為人決意實施犯罪行為並且希望通過犯罪行為達到某種危害結果的心理態度。其中對發生危害結果的希望、追求的心理態度,就是犯罪目的的內容。

由於直接故意犯罪的主觀方面都包含犯罪目的的內容,因而法律對犯罪目的一般不做明文規定,分析這些犯罪的構成要件便可明確其要求的犯罪目的。而在間接故意犯罪中,行為人對他所放任的那個危害結果的發生沒有犯罪目的,即不具有對這種結果希望和追求的心理態度,因此,在間接故意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目的。

三、此外刑法中還規定了所謂的目的犯,也就是以具有某種特定的犯罪目的為其特別構成要件的犯罪,例如刑法第217條規定的侵犯著作權罪,法律特別規定須「以營利為目的」。由此可見,除了在法律特別規定的目的犯中,犯罪目的是犯罪成立的必備要件之外,對於絕大多數的故意犯罪而言,法律並未要求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而只需具備構成要件所要求的故意,因此犯罪目的不是構成犯罪的必備要件。

4樓:輕風吹過

區別故意殺人罪同故意傷害罪的關鍵,就在於兩罪犯罪故意內容不同。故意殺人罪的故意內容是剝奪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結果的發生,而故意傷害罪的故意內容只是要損害他人身體,並不是剝奪他人的生命。即使傷害行為客觀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於行為時出現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擊方向出現偏差,或因傷勢過重等情況而引起。

行為人對這種死亡後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於過失。因此,不能將故意傷害致死同故意殺人等同。同樣,也不能將殺人未遂同故意傷害混為一談。

對於故意殺人未遂來說,沒有將人殺死,並非由於行為人主觀上不願作為,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作為。被害人沒有死亡是出於意料之外,完全違背其主觀意願的。而在故意傷害情況下,被害人沒有死亡,完全是在行為人的意料之中。

所謂犯罪目的,是指行為人通過實施犯罪行為達到的某種危害結果的希望或追求。犯罪的成立要求對犯罪事實有所認識,這就是犯意,故意是最典型、一般的犯意。犯罪目的,是犯罪人主觀上通過實施犯罪行為達到某種危害結果的希望或追求。

犯罪目的具有選擇性,如報復的動機會產生殺人、傷害、誣告、報復陷害等不同的目的;犯罪目的具有暫時性,一旦達到便不再存在。犯罪目的是一些犯罪的構成要件。也稱為「犯罪動機」,就是當犯罪嫌疑人從主觀上想通過犯罪來謀取一定的利益,或達到一定的目的。

有犯罪動機,才有犯罪的可能。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理解「故意」的含義,他是:存心;有意識地。明知不應或不必這樣做而這樣做。

而做什麼呢?

故意殺人就是存心;有意識地殺人

故意傷害就是存心;有意識地傷害

故意它是一個人的主觀意圖,是人的心裡對於他要做的事情的心態,是殺人還是傷害,取決你自己心態。

而目的,很明顯是去殺人,去傷害人之後想要達到的後果,通常想殺人來劫財劫色,想傷害人來報復某人的不敬。這個劫財劫色,報復某人就是目的。

所以很好理解

6樓:李發濤

以上回答唯一不贊成的就是犯罪目也稱犯罪動機。

犯罪目的:指犯罪人希望通過實施犯罪行為達到某種危害社會結果的心理態度。通俗說就是想通過犯罪行為達到什麼樣的結果。如想殺死人,想打殘人等等。

犯罪動機:指刺激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以達到犯罪目的的內心衝動或內心起因。通俗說就是什麼原因造成你想達到犯罪目的。如貪財、仇恨、報復等等。

7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故意的心理態度是就具體行為的危害後果而言(如殺人,他的心理態度就是將人殺死),犯罪目的的心理態度則寬泛,它可以是具體危害後果的心理態度,也可以是其他的。如某人對社會不滿,欲通過犯罪行為製造社會混亂報復社會,報復社會是犯罪目的,它既可以採取殺人的方法,也可以採取傷害的方法。

8樓:匿名使用者

犯罪故意內容可以理解為行為,犯罪目的就指為目的。

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有什麼區別?

9樓:劉大豆大豆

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雖然都是通過行為人的危害行為表現出來的主觀心理活動,但兩者存在以下區別:

1、從順序上看,犯罪動機產生在前,犯罪目的產生在後。

2、從內容、性質、作用上看,犯罪動機表明行為人的犯罪起因,比較抽象,對犯罪行為起推動作用;犯罪目的表明行為人所追求的危害結果,比較具體,對犯罪行為起指引方向的作用。

3、同一性質的犯罪,犯罪目的相同,犯罪動機則可以各種各樣;不同性質的犯罪,犯罪目的各不相同,犯罪動機可能相同。

4、犯罪目的既可以影響量刑,還可以影響定罪;犯罪動機主要影響量刑。

10樓:幸福

犯罪動機

與犯罪目的相互區別,主要表現在:

⑴兩者的形成時間先後順序不同。即犯罪動機產生在前,犯罪目的產生在後,犯罪動機是產生犯罪目的的原因。動機產生於人對某方面的需要,動機就是人意識到某種需要。

犯罪動機之產生,是由於人的某些需要在不良心理因素的作用下而激發的;犯罪目的則是在對犯罪行為的性質有明確認識的基礎上形成的。在實施犯罪時,犯罪目的控制犯罪行為的方向,並將犯罪意識轉化為犯罪行為。

⑵兩者的內容、作用不同。犯罪動機是表明行為人為什麼要犯罪的內心起因,比較抽象,是內在的發動犯罪的力量,起的是推動犯罪實施的作用;犯罪目的則是實施犯罪行為所追求的客觀危害結果在主觀上的反映,比較具體,它決定著犯罪行為的方向,引導犯罪行為向預期達到的目標執行。所以說,動機決定目的的產生,目的支配行為的實施;有目的必有動機,有動機不一定有目的;兩者都伴隨行為的發展而發展變化,但動機對行為起的是推動作用,目的起的是導向、指揮作用。

⑶一種犯罪動機可以導致幾個或者不同的犯罪的目的。例如,出於報復的動機,可以導致行為人去追求傷害他人健康、剝奪他人生命或者毀壞他人財產等不同的犯罪目的;一種犯罪目的也可以同時為多種犯罪動機所推動。例如,故意殺人而追求剝奪他人生命的目的,可以基於仇恨與圖財兩種犯罪動機的結合。

⑷兩者對定罪量刑的意義不同。實踐中,犯罪目的一般不僅影響量刑,還影響定罪,側重於影響定罪,而犯罪動機側重於影響量刑。

11樓:百度使用者

所謂犯罪動機就是指刺激、促使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內心起因或思想活動,它回答犯罪人基於何種心理原因實施犯罪行為,故動機的作用是發動犯罪行為;說明實施犯罪行為對行為人的心理願望具有什麼意義。所謂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過實施犯罪行為達到某種危害社會結果的心理態度,也就是危害結果在犯罪人主觀上的表現。如犯罪人實施盜竊行為時,就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實施故意殺人行為時,就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目的。

所謂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過實施犯罪行為達到某種危害社會結果的心理態度,也就是危害結果在犯罪人主觀上的表現。如犯罪人實施盜竊行為時,就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實施故意殺人行為時,就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目的。在這種情況下,報復就是動機,殺害就是目的在同種報復的動機下,可以有不同的目的 同種目的下,也可能是因不同的動機如甲想殺乙,其動機可以是因想要報復,也可以是因其它各種各樣的原因

12樓:古舟碩驪婧

犯罪動機

是指引起和推動

犯罪人實施

犯罪行為

,以滿足某種需要的

內心起因

,是犯罪心理結構

中的重要

動力因素

。其形成一般經過萌發階段、過濾階段、定型階段和消失階段四個階段。

犯罪目的

是指行為人

主觀上通過實施犯罪行為所希望達到的結果。

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既密切相聯,又相互區別。

1、二者的聯絡具體表現為:

(1)產生原因相同。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都**於行為人過於強烈的或不良、

畸形的需要,是

客觀世界

對行為人產生消極影響的結果,也是行為人對不良

社會環境因素

的反映。

(2)從對犯罪行為所起的作用看,二者都對犯罪行為有重要影響。犯罪動機對犯罪行為主要起始動功能,犯罪目的對犯罪行為主要起

導向功能,二者密切相聯。

(3)從表現形式看,犯罪動機往往表現為一定的犯罪目的,犯罪目的也必然是犯罪動機的反映。即,在多數情況下,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是一致的,甚至可以互相轉化。如,

財物犯罪產生盜竊、**、**等犯罪行為,以非法獲得

金錢為目的。因此,在

具體分析

案情時,可將二者結合起來考慮。

(4)從相互作用看,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這兩種

心理因素

是相互影響的。一方面,犯罪動機在形成

過程中出現動機鬥爭時,勢必影響到犯罪目的選擇;另一方面,犯罪目的實現與否,也必定會對犯罪動機起強化或

弱化作用

。2、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又有很大的

區別,二者產生的時間、作用等並不完全一致。具體表現為:

(1)從產生的時間看,犯罪動機是犯罪目的產生的原因。即犯罪動機的形成在先,犯罪目的產生在後。

(2)從意識水平看,犯罪動機是一種比犯罪目的更內在、蘊藏得更深的

心理成分

。犯罪人對其犯罪目的的意識必定是清晰的,而對犯罪動機的意識則未必清晰。

(3)從對犯罪行為的作用看,犯罪動機向犯罪行為提供動力,回答為什麼要實施犯罪行為的問題,起到推動犯罪行為的作用。犯罪目的決定犯罪行為的

方向,回答幹什麼的問題,引導犯罪行為向預期達到的

目標執行。

(4)從相互作用看,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在許多情況下是一致的,而在另一些情況下又不一致。兩者的

關係並非單一,而是錯綜複雜的,有時同一犯罪目的可以**於不同犯罪動機。如,危害

****

的犯罪目的,有可能出自金錢動機、報復動機、

政治信仰動機等動機,但這些犯罪動機的強度須大體上與這一目的相適應。

(5)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常因犯罪目的的實現,而使犯罪動機強化。而犯罪動機的強化,又促使犯罪目的發生遞進和不斷升級。例如,由**

數額小發展到**數額大;由一般的入室行竊發展到持槍搶動銀行等。

總之,犯罪動機與犯罪目的、犯罪行為之間,構成一種環環相扣的

犯罪活動

的鏈條公式,即,從犯罪動機出發,反映、推動、調整、監督著犯罪行為,使之向犯罪目的執行。

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有什麼區別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的區別??

所謂犯罪動機就是指刺激 促使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內心起因或思想活動,它回答犯罪人基於何種心理原因實施犯罪行為,故動機的作用是發動犯罪行為 說明實施犯罪行為對行為人的心理願望具有什麼意義。所謂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過實施犯罪行為達到某種危害社會結果的心理態度,也就是危害結果在犯罪人主觀上的表現。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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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犯罪動機和目的有什麼區別

非法佔有公私財物和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是犯罪目的,為了得到一筆財產是犯罪動機。犯罪動機和目的的區別 1.形成時間先後順序不同。犯罪動機產生在前,犯罪目的產生在後,犯罪動機是產生犯罪目的的原因。動機產生於人對某方面的需要,動機就是人意識到某種需要。犯罪動機之產生,是由於人的某些需要在不良心理因素的作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