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商品我能貼上自己的商標賣嗎

2021-03-06 16:21:15 字數 4452 閱讀 4956

1樓:超酷的張浩天

首先需要辦理商標

註冊,再與廠家協商。

明知道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以盈利為目的銷售,構成侵權,不但要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銷售了「不知道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而且能夠提供該商品的合法**,仍然構成侵權,需要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即停止銷售、銷燬產品),但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2樓:

你首先辦理商標註冊申

請,再與廠家商量,委託他幫你做貼牌加

工。 原則上來講,不主張貼牌加工這種方式,因為註冊商標本身就是為了表明自己的商品和服務是與眾不同的,是比別人更有優勢的,一旦委託貼牌加工,質量難以保證,也沒有自己的特點和優勢,就無法突出商標的作用了。

將來條件成熟,還是要走自產自銷的路線,是長遠發展的大計。

3樓:哲力

你如果有自己的註冊商標,是可以與廠家商量,委託他幫你做貼牌加工的,只要廠家願意的話。

4樓:匿名使用者

在權力用盡的情況下可以用.如果沒有權力用盡的前提可以創造權力用盡的條件.

就這麼多.在說下去~~我就是在教人侵犯別人的智慧財產權了~~哦呵呵~~

5樓:鄧生

不行,除非你和廠商簽訂了這種協議

6樓:潤文商標事務所

你只能和生產廠家達成協議才能貼自己的商標,還有一個辦法就是你自己生產產品自己貼牌

把別人產品拿來貼上自己商標去銷售,可以嗎

7樓:北京銘商知識產

這個要分

抄情況。

有一種叫做bai

委託生產,對方知道這個du

加工出zhi來之後是要貼你的商標的,dao自然就可以。

但還有一種就是自己採購了他人的東西沒得到允許就貼上自己的品牌,這個就是違法的,侵犯了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

根據《商標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允許把別的牌子的商品換成自己的商標銷售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一是反向假冒,如果不是全部商品都換的,侵權可能性不大。

問題二有這種工廠,可以貼牌生產。

9樓:匿名使用者

從法律的角度不會允許,除非你獲得你所使用產品廠家的許可

10樓:ting小多

這個有商量的餘地,可以找知易網的客服去問問 問問專家的意見。

11樓:點菸的水

不允許吧。但是代工可以,需要委託,但是要注意一點,害怕自己的東西被剽竊。

12樓:匯誠四海

對方允許的話~~~

法律不禁止

在別人的東西上貼上自己的商標違法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不是仿冒的就不算違法,像很多禮品店打的都是禮品店的品牌**商品,實際上都是銷售別人的東西,比如紅麥田等等

14樓:1位元

oem貼牌銷售現在很常見 商標最好是你自己註冊的商標 不要不經允許使用人家的商標哦,要不就侵權了

同樣的商品,把別人的商標換成自己的商標去賣,違法嗎

15樓:智慧財產權_超凡

這是違法的,侵犯了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

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16樓:李紀剛

是不可以的。這是屬於反向假冒行為,是一種不正當競爭。

你可以利用別人的工廠為自己生產產品,然後貼上自己的品牌,這是oem外包。這在法律上也是允許的。代工生產可以自己設計也可以由對方提供成品,再貼您的商標銷售,這取決於你們之間的合同約定,國家法律不做干涉。

17樓:匿名使用者

是違法行為,反向假冒行為。《商標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

(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18樓:宇諾_高階顧問

不違法。

除非別人的商品申請過專利

請問我們做**的公司可以用自己的商標貼牌銷售別人的商品嗎? 20

19樓:惡魔天蠍

可以。這種方式叫做貼牌加工。

即商家自己不生產,而是委託其他生產企業生產,而品牌是自己的。

委託貼牌的企業負責研發、設計、市場開發。

經銷商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最恰當的營銷方案,當發現方案或市場出現問題或變化時可以以最快的速度調整方案、制定對策。

利潤空間可以自行掌握,免去廠商意見不一等諸多麻煩,在複雜多變的商戰中以最快的反應,最高效率來從容應對。

而廠家可以更充分的利用自己的資源,從而達到提高效益的目的。這種方式可以做到真正的廠商互補、實現雙贏。

擴充套件資料:

一、好處:

1,減少廠房和裝置等固定資產投資;

2,不需要很多資金,就可以有自己的產品;

3,集中精力從事設計,研發,銷售,節約時間及成本投入;

4,可以發揮自己的優勢,把生產相關的技術和工作交給專業企業,可以提高產品質量,縮短生產週期。

二、缺點:

1、貼牌生產實際上只是一種為人作嫁的品牌殖民現象。

2、貼牌生產是自有品牌概念以來就已經存在的一種寄生現象。它起源於發達國家,起初是擁有自主品牌和市場優勢的大企尋找合作伙伴共同生產,以此降低生產成本,提高品牌附加值的遊戲規則。

3、一些品牌企業有鑑於此,慢慢地將視覺和觸角伸向發展中國家尤其是以製造業為中心的發展中國家的落後地區,以市場優勢獲得加工地所要的龐大資源。

4、在訂單有限的情況下,他們代加工廠商爭得頭破血流,不惜犧牲自己的利潤互相壓價,造成貼牌廠家互相拉單的競爭。

5、這種因貼牌加工本身造成的惰性弊端,極大地阻礙了加工企業建立自主品牌的積極性和自信心,也極大地削弱了貼牌企業的競爭力。

20樓:we本無緣

一:這個一般需要和**的廠家進行商議討論,在廠家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可以的。

二:這就是oem,貼牌加工,在包裝上可以標註自己的註冊商標,並註明商標權利人是誰,下方標註生產企業真實名稱和地址。

三:國家是允許ome代加工的吧,只要加工廠有證件就可以了,只需要做標牌銷售就行。

四:外國的許多公司就是這樣經營的,比如耐克,阿迪等。

21樓:文庫

如果我沒有註冊商標那,,,用的是我自己想的商標,,別人沒有用的商標,,但是我還沒有註冊,,,犯法不?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如果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在網上查北標北京智慧財產權******。會有人給你解答的。

23樓:老婆是大哥

這個需要和你**的廠家進行商議,前提是你的品牌要打出知名度,不能搞砸了.做品牌有好有壞,如果你僅僅把自己的品牌打出去了,你可以直接通過別的廠家為你生產加工衣服.你自己搞銷售.

這樣很好,營銷裡面叫oem 就是貼牌加工, 外國的 耐克,阿迪,中國的 美特斯邦威 就是這麼做的,他們只搞設計和營銷策略,把生產包給別的生產廠家.你考慮考慮.

24樓:操之在我

我理解的耐克他們更象委託加工,他們會嚴格選他們認為合適的生產廠家給他們生產,生產的合格才會貼上自己的商標,跟樓主說的「把別人的商標撕下來貼自己的「是兩回事

有很多廠家沒人自己的產品是專門接委託加工的產品來做的

25樓:青雲梯

可以!這叫eom。很常見!

26樓:匿名使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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