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在電子商務的稅收法律規範情況

2021-03-06 07:50:27 字數 4741 閱讀 7267

1樓:

美國是電子商務應用最早、普及率最高的國家。到目前為止,美國已頒佈了一系列有關電子商務的稅收法規,其要點是:免徵通過因特網交易的無形產品(如電子出版物、軟體等)的關稅;暫不徵收(或稱為延期徵收)國內「網路進入稅」(inter***accesstaxes)。

美國國內在對電子商務免徵關稅問題上達成一致後,於2023年,美國依仗其電子商務主導國的地位,與132個世界**組織成員國簽訂了維持因特閘道器稅狀態至少一年的協議;2023年,美國又促使世界**組成員國通過了再延長維護因特網零關稅狀態一年的協議

在電子商務發展規模上稍遜於美國的歐盟成員國,於2023年6月發表了《關於保護增值稅收入和促進電子商務發展的報告》,並與美國就免徵電子商務(在因特網上銷售電子數字化產品)關稅問題達成一致。但歐盟也迫使美國同意把通過因特網銷售的數字化產品視為勞務銷售徵收間接稅(增值稅),並堅持在歐盟成員國內對電子商務交易徵收增值稅(現存的稅種),以保護其成員國的利益。

在發展中國家,電子商務剛剛開展尚未起步。發展中國家,對國際上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的反應多為密切的關注。發展中國家大多希望、主張對電子商務(電子數字化產品)徵收關稅,從而設定保護民族產業和維護國家權益的屏障。

綜述目前,中國的電子商務正處於由概念到現實的轉變過程中,據中國有關部門統計,2023年全國的電子商務交易額約2億多元,其支付手段有網上支付,也有到貨付款,交易額大體與2個大型商場的年營業額相當。在此,我們結合中國電子商務具體狀況,對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研究、制定,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

儘快採取對策

1.中國加入世貿組織在即,我們首先應對是否同意wto一致通過的免徵網路交易(無形產品)關稅的決議作出決策,我們應採取何種對策?是否免徵網路交易(無形產品)關稅?是否視無形產品為有形產品繼續徵收關稅?

或是比照歐盟的做法將無形產品視為勞務徵收增值稅?還是把無形產品交易的收益定為特許權使用費而徵收預提稅?這需要中國**有關部門,在綜合分析國家的財政收入狀況和民族產業發展情況的基礎上,儘快作出迴應。

制定優惠政策

2.中國應制定對國內電子商務實行稅收優惠的政策。目前對電子商務稅收問題,應進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但不應該將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徵稅上。

因此,在一定時期內,中國不應對中國尚十分幼稚的電子商務進行徵稅。在國際上普遍對電子商務進行免稅的情況下,中國對電子商務徵稅,不利於中國電子商務的發展。另外,以中國目前的技術水平(國際上也是如此),對電子商務進行徵稅,稅收成本高,技術上也無實現可能。

此外,中國尚未建立一支既懂電子商務技術又熟悉稅收政策的具有綜合素質的稅務隊伍。更重要的是,中國還未建立健全與電子商務相關的配套法律。

從電子商務的具體運作形式和發展進度看,全球性電子商務暫時不會對中國稅收收入產生強烈衝擊。電子商務涉及到的有形實物交易,仍可以通過海關進行稅收管理。對於網路上的數字化產品,如軟體、資料庫產品、音像產品等,亦可採取相應措施進行稅收徵管。

國際上對電子商務不徵稅將持續二三年的時間,中國應利用這段寶貴時間,抓緊制定、建立中國的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其中不僅應制定有關電子商務的優惠政策,還應制定對與電子商務密切相關的高科技產業的優惠政策。

(1)對建立電子商務交易中心,提供電子**服務的企業(網路服務商)給予稅收優惠,如免徵營業稅;

(2)對以電子商務為載體的新型服務行業,給予供政策優惠,如減免營業稅;

(3)對企業利用電子商務進行國際型產品銷售或服務加大鼓勵力度(如提高出口退稅稅率),提高國際經濟競爭力;

(4)對企業進行內部技術更新、提高自動化程度、資訊化程度的投資;尤其企業進行btob電子商務建設,給予稅收優惠,如實行投資抵免;

(5)對通過電子商務直接銷售自產商品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如減徵有關的稅收;

(6)利用稅收政策,促進以資訊產業為主體的高技術產業,包括生命科學、基因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空間技術、海洋開發技術、環境技術等無汙染、可持續發展產業的發展。總之,對中國剛剛起步的電子商務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既不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又可以促進中國電子商務的健康、迅速發展。

加強隊伍建設

在研究、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的同時,還應加強稅收徵管電子化建設和建立高素質的稅務隊伍的工作。在某種意義上說,在電子商務稅收政策確定之後,稅收徵管電子化和高素質稅務隊伍建設就是決定的因素,這是以電子商務為特徵的網路經濟對稅收工作的必然要求。

(1)應適應經濟資訊化和稅收徵管資訊化的要求,統一和制定符合現代網路經濟和網路社會特點的稅收徵管業務規程。計算機技術和資訊科技,不僅提供了高技術產品和資訊承載處理手段,而且以此為基礎,誕生了高效的管理科學。它能改變組織結構、增強管理功能、革新管理思想、完善管理辦法。

我們應運用這一科學,建立新的稅務資訊系統執行和管理體制,形成新的稅收管理模式。

(2)應加快稅收徵管資訊化建設和國民經濟資訊化建設,建立與海關、金融機構、企業、工商甚至外國**間的資訊共享網路(目前這一網路已初步形成),對企業的生產和交易活動進行有效監控。

(3)在城市一級建設現代化的、以廣域網路為依託的、充分實現部門間資訊共享的稅收監控體系和稅收徵管體系(目前,中國稅務部門已建立了國家、省、地(市)**聯網的廣域網,並正向縣級稅務部門延伸),並以此為基礎建設完善的全國各級巨集觀稅收徵收、管理、分析、**、計劃資訊庫,形成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分析、**、計劃體系和機制。

(4)總結稅務部門已建設和執行的以增值稅發票計算機交叉稽核、防偽稅控、稅控收款機為主要內容的「金稅工程」的經驗,針對電子商務的技術特徵,開發、設計、制定

監控電子商務的稅收徵管軟體、標準,為今後對電子商務進行徵管做好技術準備。

(5)加強稅務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使廣大稅務幹部既懂得資訊網路知識,又熟悉電子商務稅收徵管業務,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質的適應新形勢下稅收徵管的稅務隊伍。

1. 電子商務徵稅存在的問題

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在給經濟增長帶來巨大推動的同時,也給各國的稅收帶來了問題。因為無論是現行的國際**條約,還是各國法律的現行規定都是為適應傳統的有紙**的要求而制定的,當這些現行的條約應用於國際電子**時必然會引起法律上的不協調。

第一,確定納稅主體難。電子商務是在網上進行的,個人或企業的身份是可以虛擬的,**只是中間媒介,買賣雙方完全可以在網上溝通好後再通過網下完成交易,稅務機關難以察覺交易的發生,即使知道有交易行為發生,如果刻意隱瞞,稅務機關要找到買賣雙方也非常困難,大量的稅款在網上交易中流失。

第二,確定稅收徵管物件難。電子商務改變了產品的形態,藉助網路將有形商品以數字化的形式進行傳輸與複製,模糊了有形商品、無形資產、特許權使用及服務之間的概念,難以確定一項收入到底是何種所得,失去了區別稅收性質和稅種的依據。傳統的憑證是以紙質銷售憑證為基礎的,而在電子市場這個獨特的環境下所有買賣雙方的合同,以及作為銷售憑證的各種票據都以電子形式存在,這使傳統的追蹤審計失去線索。

第三,實行稅收管轄權難。首先,電子商務弱化地域稅收管轄權。地域稅收管轄權是對**於一國境內的全部所得,以及在本國領土範圍內的財產行使徵收權。

地域管轄權以各國地理界線為基準,電子商務則消除了國家間的界限,模糊了地域管轄權的概念。其次,電子商務動搖了居民管轄權。居民管轄權是對一國居民在世界範圍內的全部所得和財產行使徵稅權力,而現行稅制一般都以有無住所、是否為常設機構等作為納稅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標準。

然而,電子商務的虛擬化,往往使企業的**活動不再需要原有的固定營業場所等有形機構來完成,造成無法判定國際稅收中的這類概念。

2.電子商務稅收的國際形勢

1)以美國為代表的免稅派,認為對電子商務徵稅將會嚴重阻礙這種**形式的發展,有悖於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大趨勢。美國已對電子交易制定了明確的暫免徵稅的稅收政策,這極大地促進了因特網及電子商務的發展,有其非常有效的一面。此外,從美國**的主張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其極力維護自身利益的一面。

因為完全免徵電子商務稅的物品,無非是軟體、音像製品及書籍等,而這些產品大都是美國的出口產品。這樣可能導致美國一直居於國際電子商務的主導地位。

2)以歐盟為代表的徵稅派,認為稅收應該公平,電子商務不應免除其他交易方式負擔了。的稅收,電子商務必須履行納稅義務。歐盟委員會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問題,主要考慮到兩個方面:

一是保證稅收不流失;二是要避免不恰當的稅制扭曲電子商務。

3)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對電子商務如何徵稅沒有做出明確的法律規定。在發展中國家,電子商務剛剛開展尚未起步,對電子商務徵稅大多僅處於理論階段。不過發展中國家大多希望對電子商務徵收關稅,從而設定保護民族產業和維護國家權益的屏障。

3,中國的應對策略

目前我國對於網上交易行為是用現有稅法來控制和徵收,而不是設立新稅,這也是國際通用做法。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國稅法規定,網上銷售新貨的生產經營型企業應繳納17%的增值稅;銷售舊貨按照財稅(2002)2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舊貨和舊機動車增值稅政策的通知》,這些交易一律按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稅,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筆者認為,中國在電子稅收方面以後的發展,一方面,給那些應該得到扶持的電子商務以恰當的優惠措施;另一方面,可以對現行稅收徵管法進行適當的修改、補充、重新界定和解釋,並增加有關適用於電子商務的條款。在這兩方面應該努力達到符合我國國情的平衡。現在雖然暫不對電子商務徵稅,但是也應該著手製定關於電子商務稅收的政策,以期面對未來我國繁榮的電子商務市場。

電子商務雖然與傳統的交易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但它並沒有改變商品交易的本質,它與傳統**應該適用相同的稅法,對現行稅法進行完善即可。具體措施:

第一,明確納稅主體。可建立專門的電子稅務登記系統,建立電子商務納稅申報系統,跟銀行的個人帳戶或企業帳戶實行聯網,可助於掌握納稅人是否有資金流動。

第二,明確徵稅物件。可發行數字化發票,加強稅務電子工程建設,建立稅收徵管及監控網系統等,另外稅銀聯網有助於瞭解交易的數額

第三,應該加強國際稅收合作與交流,與其他國家就稅收管轄權,對某一稅目是否徵稅等問題達成共識,以免造成雙重徵稅或稅源轉移等問題。

電子商務的特殊性決定了**應該對其特殊重視;電子商務的廣泛性又決定了各國**必須團結起來,才能達到共贏的局面。隨著電子商務不斷的飛速發展,技術的不斷進步,將電子商務完全納入稅收管理之下是歷史的必然。

電子商務的意義,我國發展電子商務的意義

現代社會,電子商務正方興未 艾。從整個社會的經濟執行這個角度來講,電子商務最具長遠價值和意義。一,人類不斷追求生活質量的提高,而電子商務改造了傳統生活方式,方便了人們購物 銷售 結算和生意人之間的經濟往來,使得我們獲得各種產品及服務的速度大大加快,豐富性也大大增強,這樣,對提高生活 處非常明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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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體系.由於在立法實踐中,缺乏縱向的統籌考慮和橫向的有效協調,致使出臺的法規和規章雖然數量不少,但內容重複交叉,難以形成體系性的法律法規。2 不具開放性和相容性。我國的法律結構比較單一 層次較低,難以適應資訊網路技術發展的需要和不斷出現的電子商務問題。3 難以操作。我國的電子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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