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法律的概念和作用簡述法律的概念和作用

2021-03-05 09:21:37 字數 6760 閱讀 3011

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具體來說,奴隸制國家的法律是奴隸主階級意志的體現,封建制國家的法律是地主階級意志的體現,資本主義國家的法律是資產階級意志的體現,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是工人階級及其領導下的廣大人民意志的體現。可見,法律不是一切階級共同意志的體現,它反映的是統治階級的願望和要求。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這是國家創制法律的兩種形式。所謂國家制定法律,是指國家立法機關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式直接創制法律,即制定出新的、過去沒有的法律規範。所謂國家認可法律,是指國家立法機關根據實際需要,對社會上原來已經存在的某些風俗習慣、道德規則、宗教教規等加以確認,賦予其法律效力,使之成為法律。

  法律的實施方式是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這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徵,也是法律同其他行為規範最顯著的區別。保證法律實施的強制力主要指軍隊、法庭、警察、監獄等。  法律具有普遍約束力,即在國家權力管轄範圍內對全體社會成員都具有普遍約束力。

這是法律的另一個顯著特徵。  法律的內容是規定公民的權利和義務關係,並且這些權利與義務是由國家確認和加以保障的。這是法律的一個重要特點。

作用是可以分為規範作用與社會作用。這是根據法在社會生活中發揮作用的形式和內容,對法的作用的分類。從法是一種社會規範看,具有規範作用,規範作用是法作用於社會的特殊形式;從本質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會作用,社會作用是法規制和調整社會關係的目的。

這種對法的作用的劃分使法與其他社會現象相區別,突出了法律調整的特點;同時,又明確了各個時期法律目的的差異。 法的規範作用可以分為指引、評價、教育、**和強制五種。法的這五種規範作用是法律必備的,任何社會的法律都具有。

但是,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於法律的性質和價值的不同,法的規範作用的實現程度是會有所不同的。 指引作用是指法對本人的行為具有引導作用。在這裡,行為的主體是每個人自己。

對人的行為的指引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個別性指引,即通過一個具體的指示形成對具體的人的具體情況的指引;一種是規範性指引,是通過一般的規則對同類的人或行為的指引。個別指引儘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維護穩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而言,規範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義。

從立法技術上看,法律對人的行為的指引通常採用兩種方式:一種是確定的指引,即通過設定法律義務,要求人們作出或抑制一定行為,使社會成員明確自己必須從事或不得從事的行為界限。一種是不確定的指引,又稱選擇的指引,是指通過宣告法律權利,給人們一定的選擇範圍。

評價作用是指,法律作為一種行為標準,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合法與否的評判作用。這裡,行為的物件是他人。在現代社會,法律已經成為評價人的行為的基本標準。

教育作用是指通過法的實施使法律對一般人的行為產生影響。這種作用又具體表現為示警作用和示範作用。法的教育作為對於提高公民法律意識,促使公民自覺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

**作用是指憑藉法律的存在,可以預先估計到人們相互之間會如何行為。法的**作用的物件是人們相互之間的行為,包括公民之間、社會組織之間、國家、企事業單位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的行為的**。社會是由人們的交往行為構成的,社會規範的存在就意味著行為預期的存在。

而行為的預期是社會秩序的基礎,也是社會能夠存在下去的主要原因。 強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來強制人們遵守法律。這裡,強制作用的物件是違反者的行為。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讓人們遵守,是希望法律的規定能夠轉化為社會現實。在此,法律必須具有一定的權威性。離開了強制性,法律就失去了權威;而加強法律的強制性,則有助於提高法律的權威。

社會作用是從法的本質和目的這一角度出發確定法的作用,如果說法的規範作用取決於法的特徵,那麼,法的社會作用就是由法的內容、目的決定的。法的社會作用主要涉及了三個領域和兩個方向。三個領域即社會經濟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領域;兩個方面即政治職能(通常說的階級統治的職能)和社會職能(執行社會公共事務的職能)。

當然,儘管法在社會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不是萬能的,原因在於:(1)法律是以社會為基礎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會發展需要「創造」或改變社會;(2)法律是社會規範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會規範以及社會條件和環境的制約;(3)法律規制和調整社會關係的範圍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會關係(如人們的情感關係,友誼關係)不適宜由法律來調整,法律就不應涉足其間;(4)法律自身條件的制約,如語言表達力的侷限。在實踐活動中,法律必須結合自身特點發揮作用。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

法律的作用有三個:明示作用(即告訴人們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矯正作用、預防作用

法律的概念及三大作用是什麼?

3樓:時光剪影

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社會行為規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具有強制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

作用:1.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違法者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等。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工作來實現的。

2.矯正作用

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強制執行力來機械地校正社會行為中所出現的一些偏離了法律軌道的不法行為,使之迴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像法律所對的一些觸犯了法律的違法犯罪分子所進行的強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違法行為得到了強制性的矯正。

3.預防作用

對於法律的預防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絕對禁止的,觸犯了法律應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麼,違法後能不能變通,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法律的概念及三大作用

4樓:時光剪影

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社會行為規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具有強制性,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

作用:1.明示作用

法律的明示作用主要是以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人們,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違法者將要受到怎樣的制裁等。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立法和普法工作來實現的。

2.矯正作用

這一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強制執行力來機械地校正社會行為中所出現的一些偏離了法律軌道的不法行為,使之迴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像法律所對的一些觸犯了法律的違法犯罪分子所進行的強制性的法律改造,使之違法行為得到了強制性的矯正。

3.預防作用

對於法律的預防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的明示作用和執法的效力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懲治力度的大小來實現的。法律的明示作用可以使人們知曉法律而明辨是非,即在人們的日常行為中,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絕對禁止的,觸犯了法律應受到的法律制裁是什麼,違法後能不能變通,變通的可能性有多少等等。

5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

法律的作用有三個:明示作用(即告訴人們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矯正作用、預防作用

簡述法律解釋的概念與分類

6樓:琥珀流沙

法律解釋:指由一定的國家機關、組織或個人,為適用和遵守法律,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政策、公平正義觀念、法學理論和慣例對現行的法律規範、法律條文的含義、內容、概念、術語以及適用的條件等所做的說明。

分類:1.根據具體情況分類:文理解釋,邏輯解釋,系統解釋2.根據解釋主體和解釋的效力不同可以分為正式解釋與非正式解釋兩種。

3.根據解釋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釋可以分為:限制解釋、擴充解釋與字面解釋三種。

4.根據解釋方法的不同,分為:歷史解釋,目的解釋,當然解釋,社會學的解釋,合憲性解釋

5.根據解釋的自由度不同分為:狹**釋,廣**釋

7樓:手機使用者

法律解釋:一定的解釋主體根據法定許可權和程式,按照一定的標準和原則,對法律的含義以及法律所使用的概念、術語等進行進一步說明的活動。分類: 1、文理解釋 2、邏輯解釋3、系統解釋

法律的概念和基本特徵?

8樓:以柔

法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並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以權利和義務為基礎,以確認、保護和發展統治階級所期望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為目的的行為規範體系。

法的特徵:

1.規範性:它是一個不斷完善的行為規範體系,它能夠去調整、去制約行為。

2.國家意志性:是由國家制定的規範;

3.普遍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4.強制性:法律是必須遵守的;

5.程式性:有嚴格的程式要求的,比如:起訴-一審-二審 - 終審 - 宣判等以及米蘭達規則這些都是有程式可循的;

6.穩定性:不能朝令夕改。

9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和認可的、體現國家意志的、以權利和義務為主要內容的、由國家以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一種社會行為規範。基本特徵:1、法律是調整人的社會行為規範。

2、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行為規範。3、法律是以權利和義務為主要內容的行為規範。 4、法律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

10樓:匿名使用者

法學,是整個法律科學的總稱,下面包括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

11樓:冰魄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法學,是整個法律科學的總稱,下面包括法理學、憲法學、刑法學、民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

而法理學就是其中的一個分支。具體來說,法理學主要研究法學的基礎理論,是法學學生入門課程。其主要內容可以用卓澤淵的《法理學》教材的目錄來說明:

導論法學與法理學

第一節 法學的研究物件與體系

第二節 法學的歷史發展

第三節 法學的研究方法

第四節 法理學的研究物件與範圍

第五節 法理學在法學中的地位

第六節 法學教育

第一編 法律本體論

第一章 法律的概念與本質

第一節 法律的概念

第二節 法律的基本特徵

第三節 法律的本質

第二章 法律的淵源與形式

第一節 法律的淵源

第二節 法律的形式

第三節 當代中國的法律形式

第四節 法律的分類

第三章 法律要素

第一節 法律要素概述

第二節 法律概念

第二節 法律規則

第四節 法律原則

第五節 法律技術性事項

第四章 法律體系

第一節 法律體系概述

第二節 法律體系的基本結構

第三節 法律體系的部門結構

第五章 法律的核心內容:權利、權力與義務

第一節 權利

第二節 權力

第三節 義務

第四節 權利、權力、義務三者間的關係

第五節 人權

第六章 法律行為

第一節 法律行為概述

第二節 法律行為的結構

第三節 法律行為的基本分類

第四節 合法行為與違法行為

第七章 法律關係

第一節 法律關係概述

第二節 法律關係的主體

第三節 法律關係的客體

第四節 法律關係的形成、變更與消滅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一節 法律責任概述

第二節 法律責任的分類

第三節 法律責任產生的原因

第四節 法律責任的歸結與免除

第五節 法律責任的實現方式

第九章 法律的效力與實效

第一節 法律的效力

第二節 法律實效

第三節 法律效力向法律實效的轉化

第二編法律價值論

第十章 法律的價值

第一節 法律價值概述

第二節 秩序

第三節 自由

第曲節效率

第五節 正義

第十一章 法律的功能

第一節 法律功能釋義

第二節 法律功能的分類

第三節 法律的行為規範功能

第四節 法律的利益調控功能

第十二章 法律的作用

第一節 法律作用釋義

第二節 法律的主要作用

第三節 法律作用的侷限性

第三編 法律執行論

第十三章 立法

第一節 立法概述

第二節 立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第三節 立法的體制、程式與技術

第四節 規範性法律檔案的規範化與系統化

第十四章 法律實施

第一節 法律實施概述

第二節 守法

第三節 執法

第四節 司法

第五節 法律監督

第十五章 法律職業

第一節 法律職業概述

第二節 法律職業主體

第三節 法律職業素養

第四節 法律職業制度

第十六章 法律方法

第一節 法律方法概述

第二節 法律思維

第三節 法律解釋

第四節 法律推理

第五節 法律論證

第十七章 法律程式

第一節 法律程式概述

第二節 法律程式的分類

第三節 法律程式的設計原則

第四節 法律程式的功能與作用

第四編 法律發展論

第十八章 法律的起源

第一節 原始社會的調控機制

第二節 法律產生的社會背景

第三節 法律產生的基本過程

第十九章 法律的歷史型別

第一節 法律歷史型別概述

第二節 古代法律制度

第三節 近、現代資本主義法律制度

……第二十章 法律的發展

第二十一章 法制現代化與法治國家

第二十二章 法律與相關社會現象

第二十三章 法律與相關社會規範

簡述法律規範的概念和特徵簡述法律思維的概念與特徵

法律規範,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現的一種社會規範。它是構成法的體系的最基本細胞。法律規範特徵是法律規範國家制定和認可的,其適用和遵守要依靠國家強制力的保證。其他社會規範既不由國家來制定,也不依靠國家強制力來保證。法律規範一般具有特定的形式,由國家機關用正式檔案 如...

思維的概念和特徵,簡述法律思維的概念與特徵

人類將自來己對情感資訊的處自理過程,稱之為 思維。思維的特徵包括 概括性,間接性,思維是對經驗的改組。1 概括性。思維的概括性是指在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礎上,把一類事物共同的特徵和規律抽取出加以概括。概括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思維的水平。另外,概括是人們形成概念的前提,也是思維活動能迅速進行遷移的基礎。...

簡述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徵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徵是什麼

一 民事 法律行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為,一般稱為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為了設立 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而實施的行為,正如我國民法通則第54條規定的 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 變更 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由下可見,民事法律行為具有引起民事法律關係產生 變更或者消滅的作用,是法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