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民法題目,一道民法的題目

2021-05-14 12:01:01 字數 3172 閱讀 3289

1樓:芳渚荷深

不是主張無效,copy不符合合同法bai第五十二條關於合同無效的情形,應該

du是主張撤銷合同,適用zhi合同法第五dao十四條,甲方是在受欺詐的情況下違背自己的真實意思而購買了假貨,但是甲的撤銷權應在一年內行使,一年是除斥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或延長的規定,甲超過一年時間,撤銷權已經喪失。

一道民法的題目 100

2樓:烈焰飛鳳

1、甲乙之間有保管協議,乙丙之間有債務關係,丙丁之間是債務關係

2、乙丙的行為都無效

3、甲應該向乙主張還款

一道民法方面的題目

3樓:匿名使用者

該損失由王強平自己承擔。

12月10日付款提車後(動產交付),該摩托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已經轉移到王強平一方,毀損滅失風險由買方承擔。

雖然店主同意在店中保管一夜,但屬於無償保管。店內**是意外事件,店主沒有故意和重大過失。因此不負擔損害賠償責任。由委託保管人自行承擔。

菜鳥問一道民法經典題目!

4樓:王智傑愛我

一,甲被宣告死亡來

,則自婚姻關係自動解除,因此所得bai的財du產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zhi

,原先dao的妻子也不是法定繼承人了。

所以才是財產由四個子女繼承,妻子沒有獲得財產。

二,但是實際上甲是4月1日死亡,而遺囑是3月20日立的。公民可以依照《繼承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三,因此甲立的遺囑是有效的。

四,問題是甲的死亡宣告沒有被人民法院撤銷,夫妻關係就不能自行恢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

36.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時間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後果相牴觸的,則以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準。

37.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係,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滅。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銷,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關係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如果其配偶再婚後又離婚或者再婚後配偶又死亡的,則不得認定夫妻關係自行恢復。

求一道民法學的題目!

5樓:匿名使用者

給你完整、準確的答案。

1. 在共同共有關係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其處分行為在性質上無效。第三人取得該財產的,應當返還給所有權人。 (× )

解析:共同共有財產的處分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無約定需全體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無效。

第三人取得該財產並不必然應當返還,若符合善意取得時,第三人可以取得所有權。

2. 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授權的範圍內與第三人所訂立的合同,無論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是否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關係,該合同只能約束受託人。 (×)

解析:根據《合同法》第402條、403條關於顯名間接**和匿名間接**的規定,在第三人明知**關係的情況下,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第三人不知道**關係時,受託人因委託人的原因對第三人人不履行義務的,受託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託人的資訊,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託人或者委託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利,但選定後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

3. 單務合同都是無償合同。(× )

解析:單務合同指一方負擔債務,對方不負擔債務的合同,相對於雙務合同而言, 單務合同並不必然都是無償,如約定利息的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既是有償合同,又是單務合同。

4. 不當得利之債的債權一般只以受益人取得的實際利益為限,而不以賠償受損人所受損失為標準。(×)

解析:應當區分不當得利的人在受領不當得利時主觀惡性。若為善意,則返還財產僅以現存利益為限。若主觀為惡性,則應將受領時所得利益附加利息一併償還,如有損害應一併賠償。

5. 立遺囑是公民個人的意思表示。張三立有遺囑,並經公證,在死亡前用口頭向在場的親屬宣佈公證遺囑作廢,這是遺囑的撤銷。(× )

解釋:經公證的遺囑不能被口頭遺囑所撤銷。

6. 公民對其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發表權、使用權及獲得報酬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

解析:公民對其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權利,其保護期限不受限制。若受限制,那古代名著的作者早就被人篡改姓名了。

7.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的取得方式具有廣泛性,包括沒收、稅收、徵用、罰款等。(× )

解析:以上方式為國家所有權取得方式。

8. 個體工商戶有權使用、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 )

9. 違約人賠償的損失,應略高於對方的實際損失。(× )

解析:可以適當高於對方實際損失,而不是應當高於對方實際損失。

10. **人以被**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的第三人簽訂的合同,應屬無效。(√ )

解析:上述情況屬於雙方**行為,構成**權濫用,因為侵犯了委託人利益而無效。

11. 訴訟時效中斷後,以前經過的時效期間仍然有效,待中斷時效事由消除後,訴訟時效繼續進行。(× )

解析:訴訟時效中斷後,待中斷時效事由消除後,訴訟時效重新起算。

此復天然綠水晶/2009.7.29.11:00

急求解決一道民法題目!!謝謝!

6樓:實習律師鄭

1. 這是附條件的民事法

復律行為! 因為乙不制是到了一定年齡就bai能一du定升入高中,因此zhi不符合認作為期限,符合「條dao件」的認定標準。

2. 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中所附條件的特點主要有:條件將來發生、不確定能否成就、條件沒違反強行法的約束

3. 因為乙為純收益的當事人,不會因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受到影響!

4. 甲的贈與行為已經完成,無權要求乙返還電腦!

7樓:顏良but文丑

1.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因為民事法律關係的發生以一定的事件發生為前提。

2.額。。。條件能有什麼特點啊。。。我也不知道耶。。。

3.不,因為這是贈與行為,是單方民事行為。

4.無權

8樓:匿名使用者

1.附條件,因為條件是否能實現是未知的。

2特點就是能否實現是未知的。

3不受,因為是純受益的。

4.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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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效 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並履行完畢 但屬於有重 大誤解的可撤銷合同回 乙可以行使撤銷權 2 因答為重大誤解的可撤銷法律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 民通意見 第71條規定 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 對方當事人 標的物的品種 質量 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並造成較大損失的,可以認定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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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號裡的這句話,抄本身是沒有錯誤的,bai但是如果是作du為選擇題的選項,是zhi不應該選的dao,因為與題幹無關。題幹強調的是 我國鼓勵 支援 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 並沒有直接展現 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 的意思,如果你覺得體現了這個意思的話,也是你引申出來的。在選擇題中,二級引申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