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想結婚的情況下領了結婚證的話算不算有效婚姻

2021-05-20 13:49:25 字數 5659 閱讀 7254

1樓:布丁楊賀

當然算,都領了結婚證啦。但如果是被迫的,違反了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原則,在一年期限內可以去法院或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婚姻。

2樓:網四第一劍聖

有效,屬bai於事實婚姻

。du2023年時實施的婚姻法有事實zhi婚姻的規定。dao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版要件:

一、男女雙

權方的同居(即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行為始於2023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義進行的;

三、同居雙方2023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所謂結婚的實質要件即男女雙方建立夫妻關係所必須具備的條件,具體包括:1、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男二十二,女二十);2、雙方自願結婚;3、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4、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在不想結婚的情況下領了結婚證的話算不算也是合法的婚姻?

3樓:無涯之旅

可以肯定你的是,只要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婚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明文規定,受到法律保護,凡是沒有結婚證的,都屬於非法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不想結婚,而與人領取了結婚證,經過民政部門,那是有正規手續的,婚姻不是兒戲,如果以結婚為幌子,謀求其他利益,查處時,是要負有一定的法律責任的。

除了結婚後,因為感情或其他因素,雙方同意離婚的除外。

4樓:貓宸

只要是男女雙方通過民政部門領取了結婚證,那他們就是合法的夫妻,他們的婚姻是受保護的合法的。

領了結婚證的話算不算有效婚姻?

5樓:酒蒙子

當然屬於。只要你們結婚時沒有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那就是有效婚姻。

6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層面算是有效婚姻,雯決律保護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來解答。下列幾種情況,有可能使婚姻無效。根據《婚姻法》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受脅迫結婚的,可能使婚姻可以被撤銷。根據《婚姻法》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條

婚姻法第十一條所稱的「脅迫」,是指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情況。 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本人。

8樓:鍠嬪枊餜崈餜崈

你好,我國結婚的條件就是採取登記制度的。按常理來說如果有合法的結婚證,你們就是屬於有效的婚姻。結婚需要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規定。

第五條 結婚自願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法定婚齡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禁止結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結婚登記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如果你都滿足了以上的條件辦理的結婚登記,那你的婚姻是屬於有效的。

領了結婚證的話算不算合法夫妻?

9樓:華律網

不一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了四種禁止結婚的情形,其中「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就是其中一種情形。直系血親,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具有生與被生關係。

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和孫子女。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與自己具有間接血緣關係的親屬,即除直系血親以外的、與自己同出一源的血親。如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

如果是直系血親,那麼是絕對禁止結婚的,如果是三代以外的旁系血親,那麼結婚是允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定的親屬關係,包括自然血親,也包括擬製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是擬製血親。法律之所以禁止近親結婚,是從優生學考慮的,為了防止一些遺傳疾病的發生。

近親結婚不僅使後代中隱性遺傳病的發生率提高,而且使多基因遺傳病及先天畸形發生率增高。如果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即使領了結婚證,婚姻關係也是無效。婚姻無效是自始無效,也就是說雙方並未建立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只是同居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10樓:戚廣利

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

《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11樓:一家

因為有結婚證才能算真正的夫妻,才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如果沒有結婚證,無論你是否舉行結婚的酒席,你們都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如果你領了結婚證,沒有舉行結婚的酒席,你們照樣是合法的夫妻

12樓:勝利蘭天

領了結婚證的話不是算,而國家婚姻法規定,就是合法夫妻。

結不結婚領證是關鍵。

領了證,合法夫妻。

不領證只能是同居。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13樓:劉那個海兒

符合什麼樣的結婚程式才會讓婚姻成立?滿足什麼實質條件?

一、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必須滿足實質條件:

1.雙方必須是異性男女;

2.雙方必須有自願結婚的意思;

3.雙方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可早於22週歲,女不可早於20週歲;

4.必須遵循我國一夫一妻制度;

5.雙方不能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婚姻法禁止);

6.雙方不能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得結婚的疾病。

二、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必須滿足形式條件:

準備結婚的男女必須本人親自到法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部門辦理結婚登記,雙方完成登記的,辦法結婚證,此時婚姻才成立。

注意: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補辦登記的,雙方的婚姻關係是從雙方均符合以上實質條件和形式條件開始成立,不是從補辦時起算。

14樓:匿名使用者

從你在民政局登記之後,就算合法夫妻了!即使沒有舉辦酒席,也受法律保護。

15樓:雲山老鬆

你好!有了結婚證在手,

肯定是合法夫妻!

16樓:匿名使用者

領結婚證算合法夫妻。你定哪天結婚的日子辦一個,隆重的婚禮就完事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領了結婚證就是國家承認的合法夫妻了,無可質疑。有個別的地方還沒領證就大辦酒席舉行婚禮,這是家裡或者是村裡承認了你們是夫妻了。其實國家沒承認,萬一有什麼事不受法律保護。

18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情況下,完全正確。

一、在民間,大家通常看是不是舉行了婚禮,舉行了婚禮的,一般認為就是夫妻了;

二、法律上,以是否到婚姻登機機關登記為標準,登記了就是合法夫妻;未登記的,只是同居。

三、當然,法律也規定的無效婚姻,意思就是即使登記了,婚姻也是無效的。

婚姻無效,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在我國,無效婚姻主要有兩類,

1、自始無效婚姻,即從來就不是合法夫妻。包括: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2、可撤銷婚姻,未撤銷前是合法的,撤銷後就不是合法夫妻了。包括:

(1)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2)未達法定婚齡的;

(3)違背當事人意願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在兩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領的結婚證才能算合法的夫妻。

20樓:匿名使用者

一班情況下男女雙方同意『是倆個人的年嶺夠結婚了這樣才能領證就能算合法夫妻

21樓:匿名使用者

領了結婚證就是合法夫妻,法律上就承認是真的夫妻,合法的。婚姻法中也已規定

22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算了,有結婚才算同居合法,沒有結婚證就算非法的,特別是女性朋友,一定要想清楚,瞭解清楚,再去領結婚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護自己,本身這個社會對女性朋友來說就是很不公平的,所以如果想好了就去領證吧

23樓:巨集德商業展櫃

當然算了,只有領了結婚證才是合法夫妻,沒領結婚證即使在一起生活,法律上也不認同是合法夫妻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必須是合法夫妻呀

領了結婚證的話算不算合法夫妻?

25樓:冬瓜湯汁

當然演算法律認可的夫妻關係有兩種

一種是領取結婚證書

另一種是事實婚版姻,就是你們權這一種。

你應當儘快到法院起訴你老婆!主要有以下幾點:

1、申請法院認定你們屬於事實婚姻

2、告你老婆對婚姻不負責,申請精神賠償。

3、把打人的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或追究其刑事責任。

4、孩子撫養權的問題,因為母親是極為不負責任的,所以申請法院把孩子判給你,並且要求母親按月支付撫養費。

26樓:匿名使用者

領取合法的結婚證書後,就是合法夫妻,夫妻合法的權益受到法律保護。

27樓:匿名使用者

若不存在虛假材料,騙領結婚證的情況,那就屬於合法夫妻。

28樓:濮陽靈波須璐

一班情況下男女雙方同意『是倆個人的年嶺夠結婚了這樣才能領證就能算合法夫妻

29樓:劉那個海兒

符合什麼bai樣的結婚程式才會讓婚姻成du立zhi?滿足什麼實質條件dao?

一、根據我國回《婚姻法》規定,必答須滿足實質條件:

1.雙方必須是異性男女;

2.雙方必須有自願結婚的意思;

3.雙方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可早於22週歲,女不可早於20週歲;

4.必須遵循我國一夫一妻制度;

5.雙方不能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婚姻法禁止);

6.雙方不能患有醫學上認為不得結婚的疾病。

二、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必須滿足形式條件:

準備結婚的男女必須本人親自到法律規定辦理結婚登記部門辦理結婚登記,雙方完成登記的,辦法結婚證,此時婚姻才成立。

注意: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補辦登記的,雙方的婚姻關係是從雙方均符合以上實質條件和形式條件開始成立,不是從補辦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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