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身出戶的協議有效嗎,夫妻簽訂的淨身出戶協議有法律效力嗎,需要

2021-03-03 20:53:28 字數 1675 閱讀 1287

1樓:春山二哥

有效!贊成淨身出戶協議,讓婚姻過錯方承擔大的損失,矯正傳統婚姻價值觀!維護婚姻契約的嚴肅性!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脅迫,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有效。

夫妻簽訂的淨身出戶協議有法律效力嗎,需要

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一:約定一方提出離婚則「淨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

該約定違反了婚姻自由原則,屬於無效的約定。

《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該協議以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的約定迫使雙方不得離婚,侵犯了婚姻自由原則中的離婚自由。

根據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七十五條規定: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定該民事行為無效。該約定侵犯了《婚姻法》規定的離婚自由,因此無效。

二:約定一方有婚外情時則「淨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

此種情形中,「淨身出戶」約定應屬有效。

《婚姻法》第十五條規定: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協議約定「一方有婚外情,則「淨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屬於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並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在夫妻離婚財產分割時是可以參照約定來處理的。法院一般尊重當事人的有效約定,但如財產的處分明顯失衡,法院也可適當調整。

三:因婚外情等原因與配偶簽訂協議,約定再次婚外情必須離婚,喪失子女撫養權,「淨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配偶所有。

此類協議部分有效。

再次婚外情「淨身出戶」的協議有效。該部分可以認為雙方簽訂的附條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將來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安排。在約定條件達成時,即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

必須離婚或喪失子女撫養權的約定無效。婚姻關係的解除、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對此進行限制。特別是撫養權歸屬問題,法院應以有利孩子成長為原則進行處理。

4樓:愛喝粥

按照《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也就是說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院認為一般夫妻之間簽訂的忠誠協議是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該協議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我國婚姻法中夫妻應相互忠實的精神,亦有助於社會公德,該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5樓:加

對於不忠方淨身出戶的約定,無論離婚與否,出軌方放棄共同財產的忠誠協議有效。該類協議可以認為雙方簽訂的附條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對將來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安排。在約定條件具備時,即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

一方不忠,雙方就必須離婚或者喪失子女撫養權的約定無效。婚姻關係的解除以離婚登記以及法院生效文書達成;而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監護權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對此限制。

“淨身出戶”協議有效嗎?

在這個問題上,法律是存在爭議的,目前法律還沒有明文規定這類協議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就目前的司法實踐而言,一般情況下法律是不支援所謂的附條件的 淨身出戶協議 的,如一方提出離婚,則自願淨身出戶。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權利,既包括結婚自由又包括離婚自由。以協議的方式限制對方...

夫妻間誰提離婚,誰便淨身出戶的協議有效嗎

這種約束是無效的,是要看真正的過錯方的,另外還分婚前財產 婚後財產。視情況而定 親這個協議只是雙方的一個君子協議 法律是沒有效的 誰提離婚誰淨身出戶 這樣的婚後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這種協議沒有法律依據,根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

夫妻之間的婚內協議有效嗎,婚內夫妻雙方簽訂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嗎?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不必須公證,但公證後的協議法律效力高於一般協議。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在結婚以後,簽署婚內財產協議,對婚後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歸屬進行了約定,無須辦理公證,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公證並不是婚內財產協議生效的必經程式,但是經過公證的協議將更具公信力。在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