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寶貝馬龍福
如果仲裁你認為不合適,沒有達到你的標準,這個時候你就可以到法院起訴了,然後由法院去判決了。
勞動仲裁判決下來不服怎麼辦
2樓:吳莉
如果當事人對勞動爭議的終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向檢察院申請抗訴、向人大信訪部門進行反映。勞動爭議適用勞動爭議前置,對仲裁終局裁決不服的,勞動者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銀喊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由於勞動爭議適用仲裁前置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關於勞動關係確認是否存在訴訟時效有。
勞動關係確認爭議屬於勞動爭議,適用勞動仲裁前置,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勞動爭察棗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確認勞動關係之訴的訴訟時效是多少?
確認勞動關係之訴適用勞動仲裁前置,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鋒沒野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勞動仲裁裁決後不服怎麼辦?
3樓:陳友聯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可以直接向基層人民法院起訴,對基層法院的判決不服,還可以向中級法院上訴。《勞動爭議調解仲裁》規定,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於一裁終局的案件,單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
一、不服勞動仲裁的起訴程式有什麼?
按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並提交相應的材料,如起訴狀、勞動仲裁裁決書等。
起訴後,要按照以下的程式進行:
1、勞動爭議案件的當事人提叢悔起訴訟請求,並提交起訴狀;
2、法院審查後,作出受理決定的在7日內立案,作出不爛告受理決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勞動爭議訴訟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內繳納訴訟費,逾期未繳會視為自動撤訴;
4、在立案後滲歷正,法院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至被告;
5、雙方當事人在法院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6、在立案後,法院組成合議庭,安排好合議庭的人員告知當事人;
7、法院安排好**時間和地點後,通知當事人和起訴參與人;
8、法院**審理後,會核實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等訴訟程式;
9、法院調解成功的,將製作調解書,若調解不成功,法院即作出裁決。
不服勞動仲裁裁決怎麼辦
4樓:李超
法律分析: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如返搜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渣歷定的仲裁時效期世肢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院不服勞動仲裁怎麼辦
5樓:楊娟
法院受理不服勞動仲裁的案件的立案標準:只要符合起訴條件,就予以立案。即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敏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橋鎮遊求和事旅拿實、理由等。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仲裁判決書拿到後不滿意怎麼申訴,勞動仲裁判決書生效後可以再次申訴嗎?
回答如下 一 如果你申請了仲裁,現在勞動部門已經做出仲裁,你對仲裁不滿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二 如果勞動部門打 讓你去拿仲裁書,你現在沒有時間,可以等明年再拿,時間是從你接到仲裁書之日起。三 如果你們對仲裁滿意,而對方也願意支付你們錢,可以立即拿到錢,如果對方不服,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但如果對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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