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棄嬰兒是否是犯罪行為?

2025-06-04 10:10:22 字數 5043 閱讀 5997

1樓:網友

遺棄嬰兒是否構成犯罪,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認為構成遺棄罪。

1、如果對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則液掘具有扶養義務的人就構成遺棄罪。但如果是僅僅對這些嬰兒出於教育的目的進行恐嚇,採用餓肚子的方式,則不能認為是拒絕扶養,也不算情節惡劣,一般不應認定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養嬰告埋滲兒的目的,將嬰兒遺棄在熱鬧的街區,或者婦幼保健院門口,一般可以認定為遺棄罪。生活中,因為嬰兒負擔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將孩子遺棄在這些地方的例子並不少見。

3、如果是將嬰兒遺棄在荒無人煙的地方,或者一般人無法施救和察覺的郊外,導致嬰兒因無人發現而死亡或者重傷的,不應構成遺棄罪,而應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遺棄罪】對於襪脊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樓:談琛

所胃遺棄嬰兒遲肢,指的是負有扶養義務的法律主體遺棄不滿一週歲的兒童的行為。根據有關的報道我們發現,在我國遺棄嬰兒的行為經常發生,其中女嬰和殘疾嬰兒佔多數。

這種行為產生的原因是什麼?

出現遺棄嬰兒行為的原因有很多,但據觀察,主要有以下幾點:

1)嬰兒本身的問題。

有的嬰兒天生帶有一些以現在的醫療水平,或者嬰兒家庭經濟條件難以**的疾病,雖然嬰兒的家庭主觀上也不想遺棄嬰兒,但是現實的條件讓他們不得以而實施。

2)中國傳統思想的原因。

在我國許多地區,尤其是農村山區等偏遠的地區存在著重男輕女的傳統思想。雖然我國進行了大規模的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和宣傳,但是短時間內並不能將這種思想完全**。當出生的嬰兒是女孩的時候,就會使他們產生遺棄的想法。

3)經濟條件的原因。

雖然我國經過改革開放和長時間的發展,我國的經濟有了很大的進步,但是我們也得看到我國的發展具有不均衡的特點,而且在我國社會中存在一定的物價賀絕**,醫療條件匱乏的現象,尤其是在西部和部分中部地區。沒有足夠的物質條件去養育孩子,便會有可能遺棄嬰兒。

4)法律規範的漏洞。

我國的刑法及相關的法律並沒有將遺棄嬰兒罪定為獨立的罪名,對於實施以其行為的主體也沒有具體的懲處措施,難以達到有法可依禪旦姿的要求。而且在一些地區,法律的觀念還不是很強。

被遺棄的嬰兒中大多數都是殘疾或者帶有先天性疾病的兒童,或者是因為出生嬰兒是女孩。在我國實踐中,實施遺棄行為的多是嬰兒的家人,而且發生一起行為的頻率在逐年提高,這在無形中增加了福利院的負擔,也就是整體社會的負擔。

遺棄嬰兒是不是構成犯罪

3樓:姚吉志

遺棄嬰兒的行為若導致其死亡或其他嚴重後果的,則構成犯罪,可以被判處相應的刑事處罰。《刑法》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碧頃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第五條。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迅基責任相適應。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畝慧謹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嬰兒是否構成犯罪?

4樓:普法小郭

現在有很多未成年男女因為衝動偷吃「禁果」,在懷孕後也不知道怎麼很好的處理,很蔽橋多人在迷茫的會選擇遺棄嬰兒,那麼遺棄嬰兒時候構成犯罪呢?會有什麼處罰呢?關於這些問題,整理了下面這篇文章,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根據相關規定,我們可知,遺棄嬰兒會構成遺棄罪。

一、 什麼是遺棄罪

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二、 遺棄罪的構成要件:

1、 主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只有具備上述條件的人,才可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在法律上不負有扶養義務,互相間不存在扶養關係,就不會發生遺棄的問題。

2、 主觀要件:

遺棄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主觀故意。即明知自己應該履行扶養義務,卻拒絕扶養。拒絕扶養的動機是各種各樣的,如有的藉口已離婚對所生子女不予撫養;有的為創造再婚條件遺棄兒童;有的因為害怕撫養孩子而拋棄新生嬰兒;有的把老人視為累贅而遺棄等。

總之,遺棄者都是出於個人主義極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動機。

3、 客體要件:

4、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年老、年幼、患病做顫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

2)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

3)雖有生活**,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三、關於遺棄罪的相關處罰

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純並敗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 遺棄嬰兒情節嚴重的可構成故意殺人罪

1、 如果行為人企圖以不履行扶養義務的行為方式達到殺害嬰兒的目的,則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2、 將嬰兒放置於不能獲得救助的地方,例如,將嬰兒遺棄在深山溝內;沒有人路過的地方。

刑法法條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關於遺棄嬰兒是否構成犯罪的內容!

遺棄嬰兒是否構成犯罪

5樓:覃永雄

遺棄嬰兒肯定是有可能構成犯罪的。可能是涉嫌遺棄罪的。這裡需要強調的問題是,遺棄罪是情節犯,也就是說,發生嚴重後果,情節惡劣的遺棄行為才會構成犯罪。

同時,遺棄嬰兒還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一、遺棄罪有立案標準嗎。

遺棄罪的立案標準:負有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且情節惡劣的。

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乙個重要界限。

二、夫妻之間有遺棄罪嗎。

夫妻之間有遺棄罪,夫妻一方沒有單獨的生活能力,另外一方將其棄之,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構成犯罪。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

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乙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三、孩子是否可以遺棄。

遺棄兒童不一定構成犯罪。關鍵是看行為人在什麼條件下遺棄侍枯。只有綜合考慮情節和環境,才能準確評價刑法。

1、拒絕扶養幼兒或者生病兒童,情節惡劣的,有扶養義務的人構成遺棄罪。但是,如果只是為了教育的目的恐嚇這些孩子,採取飢餓的漏如方式,就不能認為是拒絕贍養,也不能認為情節不好,一般返談啟不應該認定為犯罪。

2、以不養育兒童為目的,將兒童遺棄在繁忙的街區或婦幼保健院門口,一般可視為遺棄罪。在生活中,孩子因為負擔重或生病而被遺棄在這些地方的例子並不少見。

3、如果孩子被遺棄在荒蕪的地方,或者在普通人無法救援和發現的郊區,導致孩子因無人發現而死亡或重傷,不應構成遺棄罪,而應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嬰兒是否構成犯罪

6樓:王琬淇

法律分析:遺棄嬰兒肯定是有可能構成犯罪的。可能是涉嫌遺棄罪的。

這裡需要強調的問題是,遺棄罪是情節犯,也就是旅含孫說,發生嚴重後果,情拆鏈節惡劣的遺棄行為才會構成犯罪。同時,遺棄嬰兒還有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老肆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嬰兒是否犯罪

7樓:羅仰俠

遺棄嬰兒可能涉慧巨集嫌遺棄罪或故意殺人罪。把嬰兒遺棄在福利院、醫院等容易被人發現的場所,情節惡劣的,一般構成遺棄罪。把嬰兒遺棄在深山老林或沙漠戈壁畝盯等不易被人發現的場所,則屬於通過遺棄的手段來殺人,涉嫌故意殺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迅碧和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嬰兒是否犯罪

8樓:劉志遠

法律分析:犯罪。遺棄嬰兒說明已經對嬰兒產生控制力,嬰兒不管是否親生一旦遺棄則會產生嬰兒死亡的可能,廳液握如果放任該結果發生則屬於間接故意,一旦造成惡劣後果,構成故意殺人罪,一旦對嬰兒產生控制力則說明產生了撫養義務,該撫養義務來自於對嬰兒的控制,是一種附隨義務。

對於個人應當負有扶養義務的嬰兒法律禁止遺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埋做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扮慶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遺棄嬰兒罪是否構成?遺棄嬰兒是什麼罪

遺棄嬰兒會構成犯罪,構成刑法中的遺棄罪,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 年幼 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行為,其犯罪的構成要件是 遺棄主體為對有撫養義務的人 且被遺棄物件只限於年老 年幼 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 主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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