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津刑事推薦官
刑事案件最長羈押時間為七個月。《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吵遲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最長可以延長至七個月。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四十八條。
對犯罪嫌疑人納手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製作提請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在期限屆滿七日前送請同級人民檢察院轉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公升茄李個月。
2樓:浮雲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沒有最長的規定,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純瞎,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敗慎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察褲敬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刑事案件羈押期限最長時間是多少
3樓:易德銘
法律分析:刑事案件羈押期限最長時間是37天。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可以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可以超過二十四小時。
拘留的時間,一般不可以超過14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乙個月。
刑事案件羈押期限最長多久
4樓:李俐
一)強制措施期限(最長羈押期限37天)
二)偵查羈押期限(最長羈押期7個月)
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偵查羈押期不得超過2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經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1個月;
2、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56條規定情形,經本法第154條規定的期限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2個月;
3、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26條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決定可以再延長2個月;
4、發現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計算期限。
三)審查起訴期限(最長羈押期限6個半月)
四)審判期限(最長羈押期限一審13個月,二審4個月,共17個月)
一、超期羈押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若是因為公安機關沒有及時處理案件而引起的超期羈押,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上一級領導申訴,要求撤銷之前的決定,及時的改正。若是因為公安機關的相干人員懈怠、辦案過程不公開透明混亂不堪的,辦案人員造成的超期羈押,當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上一級領導申訴,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並且給予相關執法人員處罰。」
二、超期羈押怎麼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99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對於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採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
因為公訴案件不是由公安機關獨立完成的,所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羈押的時間都不能一概而論,而且除了刑事拘留的時間不能延長以外,其他各個階段羈押的時間都能延長。
審判階段最長羈押期限是幾年?
5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逮捕犯罪嫌疑人後,偵查拘留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件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止的,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乙個月。由於特殊原因,最高人民檢察院應當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長期不適合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和複雜的案件。
下列案件在《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後,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兩個月:(一)交通非常不便的偏遠地區重大複雜案件;(二)重大犯罪集團案件;(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的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終止偵查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兩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
6樓:匿名使用者
乙個普通的刑事案件,不包括死刑複核,嫌疑犯被羈押的最長期限是二十八個月加六天。逮捕後的偵查期限最長為七個月,審查起訴階段為乙個半月。可退回兩次補充調查,每次乙個月。
刑事一審案件羈押期限多長
7樓:覃永雄
1、一般刑事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犯罪嫌疑中基隱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因此,對大部分案件,偵查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偵查完畢;有些案情複雜、在兩個月內不能完成偵查任務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1個月,可以達到3個月。
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是延鋒李長期限的前提條件。所謂「案情複雜」,是指案件涉及的犯罪情況比較複雜,如集團犯罪、一人多罪、取證涉及人員眾多等情況。
2、四類特殊案件的偵查羈押期限。下列四類案件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般偵查羈押期限屆滿仍不能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兩個月,共計可以達到5個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刑法規定的「犯罪集團」是指人員相對固定,有組織、有指揮地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群體。
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一、什麼情況下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1、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賣廳。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的,由公安機關決定,無需人民檢察院批准,但須報人民檢察院備案。
2、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3、對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鑑定的時間,不計入偵查羈押期限。其他鑑定時間則應當計入羈押期限。
新修訂《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將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劃歸捕訴部門辦理後,該院在不影響疫情防控和訴訟順利進行的情況下,辦理的首起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通過羈押必要性審查,切實保障了認罪認罰犯罪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彰顯檢察機關的司法人文關懷,有效維護了司法公信力。
刑事案件偵查期限,一般經濟刑事案件偵查期是多久?
我國刑事訴訟法並未對公安偵查期限進行規定,但對偵查羈押期限有詳細規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 多次作案 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
刑事案件諮詢
一 很有必要與受害人達成諒解,這是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法定情節,親屬之間的輕傷害案件,如果協商好了,得到諒解的,很有可能免予刑事處罰,或者判處緩刑或管制類非監禁刑罰。二 你作為被告人的近親屬,可以擔任辨護人或訴訟 人。一般是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你可以主動申請。三 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嗎,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嗎 被害人可以要求私了嗎
不可以。根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根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條規定 過失傷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