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矛盾如何解散公司,股東矛盾可以解散公司麼?

2025-05-26 17:25:09 字數 3993 閱讀 5717

1樓:as42788洞姆

當股東產核耐生矛盾,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者者改 股東大會決議 解散公司; 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做出解散決議,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 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一條 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 訴訟 ,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一)公司持改嫌春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 公司章程 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 (四)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樓:手機使用者

我們公塵鎮瞎司之前處理過股東糾紛,挺複雜的,߅最後是交給法旅備財達法律諮詢公司處理的,團隊很專業,派空結果不錯,你可以去那問問。

3樓:創作者

當股東產生矛盾,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做出解散決議,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核耐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者改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一條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一)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三)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四)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改嫌春院解散公司。

4樓:覃永雄

針對存在股東矛盾的情形,請求解散的前提是公司出現僵局,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由於股東、董事之間矛盾激化而處於僵持狀態,導致股東會、董事會等公司機關不能按照法定程式作出決策,從而使公司長期陷入無法正常運轉、甚至癱瘓的狀況。當公司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條及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公司解散的事由有四個:

1、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期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決議解散;

3、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違法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公司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一、公司清算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一)清算組妨礙清算的侵權賠償責任。

1、清算組未履行向債權人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公司債權人可以主張。

2、執行未經確認的清算方案給公司或債權人造成損失,公司、股東或債權人可以主張。

3、清算組從事清算事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給公司或債權人造成損失,公司和債權人可以主張。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即清算義務人)妨礙清算的侵權賠償責任。

1、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導致公畢叢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滅失,在造成損失範圍內對公司手輪櫻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2、怠於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檔案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在公司解散後,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登出登記,上述責任主體桐旅承擔責任。

三)股東或發起人出資不足的補充連帶責任。

未繳出資股東以及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或發起人,在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四)承諾第三人的補充連帶責任。

未經清算即辦理登出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在工商登記部分承諾承擔法律責任的第三人可以承擔民事責任。

5樓:張瑩瑩

股東矛盾的情況下,是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實現解散公司目的的。若符合法定情形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訴訟。股東會作出解散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大會作出解散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手耐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畢纖春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一百八十二條豎枯。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6樓:大律君

當股東產生矛盾,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公司;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做出解散決議,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司橡虛銷法解釋二第一條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一)梁遊公司持續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二)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比例,持續兩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譽橋的;(三)公司董事長期衝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四)經營管理發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股東矛盾可以解散公司麼?

7樓:徐志輝

股東矛盾要解散公司,需召集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就公司解散事項作出決議。有限責任公司要解散公司,需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要解散公司,需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掘隱物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攜橋的決議判液,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東之間鬧矛盾公司如何解散

8樓:上海婚姻家事梁聰團隊

當股東產生矛盾,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者 股東大會決議 解散公司; 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做出解散決議,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餘旦,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燃裂的,持有皮毀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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