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舉行婚禮的離婚,我的婚姻真的維持不下去了嗎?

2023-04-20 02:15:15 字數 1461 閱讀 1448

1樓:飛天喵咪咪

家是兩個人的,雙方都要付出。一般家庭都是這樣的。

你們家家務到底有多少啊,一般家務無非就是洗衣做飯,掃地擦地,收拾房間。。。如果你家還要餵豬放羊,那指著你老婆一個人幹肯定忙不過來,放誰身上都得跟你急。

既然不外出工作,那至少在家創造點價值吧。你老婆一點收入都沒有嗎?

而且,一個人在外工作養家,在中國,不是那麼容易的。確認一下你們不是在日美韓吧?

當然,不工作,又不做家務的老婆,也是存在的。因為,不工作並不等於沒有收入,如果一個女人有收入,能養活自己,經濟獨立,對家庭的貢獻不比在外工作的丈夫少,那麼自然有話語權。倆人也應該分攤家務。

如果,一個女人,既不工作,也沒有收入,也不做家務,好吧,那她至少貌美如花吧,身材爆好吧,總之能嫁到養得起也願意養她的人,她的內在或外在條件給別人帶來愉悅,也是種價值。

如果以上都沒有,那。。。我想問lz,你看中她什麼了。。。你配得起她的條件不?配得起,你就一腳踹了。配不起,就當菩薩供著。

2樓:oo歐陽水晶

你們認識多久結婚的?這個和婚禮沒有任何關係,就算有婚禮她想挑剔還是會有別的藉口,根據你所說的,這個女人虛榮心太強,還有被自己的父母寵壞了,她沒有工作就必須負擔起家務,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需要兩個人去維持的,你出去工作養家餬口,回來還要做家務?這是老公還是勞工?

你娶了她不代表你就欠了她,這都什麼年代了呀。。。就算是封建社會也是男主外女主內呀,不是我說,你是娶了個妻子還是娶了個公主病的女人呀。。。你沒錯,你也不需要改正,試著和她溝通一下,如果溝通不了還是這樣的話,我勸你還是離婚的好,不要把青春和時間浪費在這個女人身上,不值得,不懂得體貼自己愛人的人不配得到愛。

3樓:1李墨冉

那就離了吧,如果你已經忍受不了。

結婚不到半年離婚

4樓:謝中偉律師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夫妻結婚不到半年而離婚的,共同財產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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