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租一套房子住,但是房東的房產證上是他女兒的名字,前期寫過授權委託書,出租方是寫他還是寫他女兒

2022-12-30 16:16:16 字數 1425 閱讀 2232

1樓:只想傾吐一一下

1.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2.租賃雙方應當在祖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到直轄市、市、縣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申請登記備案應提交下列檔案:

a.書面租賃合同。

b.房屋所有權證書。出租共有房屋,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已設定抵押的房屋的,須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c.當事人的合法證件。

d.經辦人的證明檔案。房屋代管人出租產權人委託代管的房屋,須提交房屋產權人明確授權其有出租房屋許可權的委託書和代管人的合法證件;

e.市人民**規定的其他檔案。外地人員承租本市房屋需提交戶籍地證明其身份。

外出事項的證明;有些性質房屋的出租(如機關、事業和公益單位的房屋)需提供主管部門的批准檔案;機關、部隊和企事業單位祖用城市私房需經縣級以上人民**或其授權的部門批准。

3.市、縣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注意:最重要的是,不要上當。

一定要看看房東的房產證,確定房子的所有權是他的,其次,各項費用(水電、煤氣等等一定要說清楚),第三,注意安全,第四,要砍價!!!

一、 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

二、 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

三、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並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2樓:星戀and雲海

寫她女兒的,因為出什麼問題可以找他女兒嗎,房產證上是他女兒的名字

3樓:匿名使用者

要寫她女兒的名字,一定要寫她女兒的名字!

授權委託書並沒有太大的約束力度!

房主是女兒,母親代簽租房合同而且籤女兒的名字,租戶要求五年不準漲房租,女兒不同意。現在怎麼辦?

4樓:匿名使用者

女兒的房子就只能女兒來做主, 你就沒有資格和權力來與他人簽訂租房合同。

我們住的房子,然後房東得病死了,他女兒又把他抬回家放了幾天,請問我們還能在房子裡面住嗎

5樓:寶貝馬龍福

這個當然可以住了。因為誰家不死人,難道死z了人。別人就不可以住了嗎。這個沒有關係分的。如果你不想住。你只有重新去租房子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不要住了,建議換房子。

房子出租別人,租房人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需要房東的授權委託書往麼寫

7樓:萍萍姐姐

房東不需要寫什麼東西,但是要提供房產證和出租合同。影印件。

8樓:倫醉柳

需要房東和房西一起去房管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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