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週歲的女孩,在打工期間和一起上班的同事發生爭執跳樓致重傷

2022-12-16 02:06:27 字數 1984 閱讀 7253

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分析】

對於問題描述,可以作如下分析:

1.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2.該女孩自己跳樓受傷不屬於工傷。

3.《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的通知(勞部法[1994]479號)第3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4.《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5.由於該女孩只有15週歲,依據《禁用童工規定》第三條 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保護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 老闆非法用工,可以向勞動監管部門投訴,對單位予以處罰。

【行動建議】

1.老闆非法用工,可以向勞動監管部門投訴,對單位予以處罰。

2.先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有爭議的部分,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相關法律法規】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未參加期間,其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有關費用。

《禁用童工規定》第三條 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保護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得允許其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

2樓:天氣晚來秋

起訴,至少可以判他使用童工

一個不滿16週歲的女孩在外地打工,被領導欺負,這個女孩在晚上負氣跳樓,在醫院搶救成功了,這個事情要... 20

3樓:尋找一種微笑

你好!如果你所說的是事實 建議你馬上質詢相關律師 現在抓緊時間才對 而不是在網路裡面等答案

4樓:匿名使用者

一些重要的證據要 收集儲存好,這是立案及破案的關鍵

單身女孩在廠打工跳樓死亡怎麼賠償

5樓:來自石趣園有品味的棕櫚

首先你要知道她是什麼原因跳樓的,是工廠的原因還是自己的原因,因為這兩種的賠償都還一樣的,可以多問問律師吧

6樓:編神

看是為工廠規則不合理由工廠補償,是個人原因工廠不用賠償。

問一下如果兩個人為工作吵架導致一個人跳樓受重傷,另一個有沒有責任,如果有,是大是小

7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看跳樓是自己跳的還是另外那個推的,如果他人推的,負有過失致人重傷的刑事責任。

2,如果是自己跳的,要看對方有無言語的過激行為,比如說:你跳啊,或者你去死,我不攔你這類的話。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同時要看法官對此行為的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3,具體來說,首先到法院去起訴,要求賠償損失,同時,到公安去報案,看是否能夠追究刑事責任。

8樓:北郭千里

有一定的責任,具體得看法院判決。

9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有責任,責任大小根據傷情輕重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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