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家幫幫忙急呀,我在工廠上班做了18天半,應為跟主管不和辭職了,本來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辭職就

2022-11-27 02:16:38 字數 5905 閱讀 1634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樓:默默

你是要不到了!如果你去告勞動局會受理,,但是要等到明年才能幫你辦!

試用期的辭職流程 5

3樓:螞蟻愛吐槽

1、都會簽定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合同裡找到試用期的辭職條件。

2、根據勞動法,員工在試用期可以辭職

3、公司的不同,辭職的方式也不同,離職的時間也不一樣。例如有的公司辭職提前三天找主管拿離職單

4、有許多人來不及辭職,根據勞動法也有工資,不過會扣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的長度是根據勞動合同的期限相應確定的。試用期有上限,沒下限,甚至可以約定不需要試用期。

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二)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單位可以用扣工資的方法作為賠償。

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勞動者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勞動者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勞動者交違約金,不給勞動者辦離職手續,對勞動者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關於辭職的理由,建議勞動者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籤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當然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4樓:陳雄軍

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遞交手籤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5樓:匿名使用者

正規軍 都是提前一個月打辭職報告,至於他招到人和招不到人 。那是他們的事和你沒有關係。

6樓:藍諾軒

直接跟老闆口頭辭職,有必要的話就填寫下辭職信。

7樓:

原則上是當時辭職公司立即就應發工資。

試用期和非試用期不一樣的。

一個月批准辭職報告那是中小企業在扯淡的普遍做法。

建議和老闆商量著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實在不行了,通知當地勞動局。

8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辭職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公司就可以了。

9樓:匿名使用者

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是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雙方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考察用人單位是否適合自己的期限。試用期內,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不適合自己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天期滿,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工作交接,結清工資,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雖然,法律並未規定勞動者試用期提前通知用人單位採用書面形式,但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建議書面通知。並有效送達用人單位人力資源部或者收發室,保留送達證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0樓:水6元

試用期操作流程:你想在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你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你繼續上班滿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辭職流程

11樓:職場螺絲釘

2、在離職申請通過後,與同事做好工作、工具物品交接。

3、去公司人資組結算工資 ,若需要開離職證明,可以找人事部出具。

4、具體到各公司規定不相盡同,實際請以該公司規定為準。

擴充套件資料《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12樓:水6元

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流程及方法:

勞動者想在試用期辭職,只需要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遞交試用期辭職的通知〔切記:要求用人單位在勞動者的「勞動者送達、移交(文書、材料)簽收單」簽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勞動者繼續上班滿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權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的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該予以辦理(《勞動合同法》第37條),同時一次性付清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給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就是違法。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3樓:跟隨自己的成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遞交手籤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即可。具體辭職流程如下:

提前3天遞交手籤辭職報告給直接領導;

直接領導批准後轉交人事部,人事部轉交財務部備案;

試用期若交社保、公積金的,需辦理停保、公積金封存等手續,辦理結束後和離職證明等整理成離職資料;

交接工作完畢,公司離職流程結束,到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核算薪資,領取離職資料;

正式離職後,若有社保或公積金等手續需和離職單位人事部溝通辦理,如公積金轉移單用於公積金轉移等。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4樓:陳雄軍

試用期辭職 試用期辭職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遞交手籤辭職報告,工作交接完畢後辦理離職手續,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15樓:景高掌彭澤

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離職的,員工提前三日提交書面通知給人事部就行了」公司用他招到人員才批准你離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公司不給你試用期的工資,可以去勞動仲裁,但是,你必須保留合同哦。

16樓:匿名使用者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試用期內提前三

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只要符合這個日期,其他流程你自己看著辦就ok了。通知可以口頭作出,也可以書面的。

17樓:冬天的涼粉

按照勞動法規定,試用期員工在轉正前有離職意向的,須提前3 個標準工作日提交《辭職申請表》,說明離職原因,完成崗位工作交接(最好有個書面的雙方確認),完成後即可辦理離職和結算。

總的來說試用期是雙方的互相考察階段,員工提出離職和公司辭退員工都在情理之中,手續並不需要太複雜。

希望對你有幫助!

18樓:

試用期要提前三天提出辭職。

只要符合這個日期,其他流程當然根據你自己公司的離職流程。

19樓:匿名使用者

1、試用期內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2、做好離職交接工作

關於試用期(未籤合同)離職

20樓:匿名使用者

1、他們的法律依據是:在試用期內辭職,應該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而你在離職的時候,沒通知他們;

2、你應該回去一趟,口頭交待一下,或辦理一下交接方面的手續等。否則,如果涉及到行業競業限制的話,你將說不清楚;

3、回去口頭交待時,記著,就以單位不給籤勞動合同為由,有權離職,因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沒有保障,再因不籤勞動合同,自己年輕不懂法,因年輕氣盛而沒提前三天打招呼,沒能辦理相關手續等,口頭說一聲道歉對不起的話;

4、奉勸一句:住旅店走的時候,也得打聲招呼,對吧?何況在單位,走的時候,肯定要有工作交接的,你這麼作,到了仲裁的時候,會引起仲裁員反感的,懂嗎?

5、企業沒有在滿一個月開支,但也沒差幾天,也沒欠你工資,這方面不能做為你申訴的理由,不太充分,而且單位也是事出有因(總經理不在家)。

補充:勞動合同法中規定,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口頭形式的協議不受勞動合同法的保護,有可能受合同法的保護,但合同法不適用於勞動爭議案;

你的問題關鍵就在於,沒簽訂勞動合同,沒有勞動合同,單位怎麼能辦理社會保險呀?去辦,單位不是自己給自己找病呢嗎?所以,你的理由,最關鍵的一條,就是單位不給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另外,也不給辦理社會保險。

這樣,你的辭職理由就很充分了,但也要和企業打招呼才能走,不管他同不同意你離職,只要提前三天告知,三天後再走,你就什麼毛病也不犯。

回去一趟,說點表面上的軟話,你也丟不了什麼,怕什麼呢?大大方方的,男子漢大丈夫,要拿得起放得下才行.

請大家幫幫忙,我該怎麼做,請大家幫幫忙謝謝,歌詞 說我該怎麼說,我該怎麼做,說與不說做與不做都是錯 救火的人也會被火灼求歌名

分手吧 這個女人不安心 也不甘心和你一起 這樣的女人你也要嗎。你自已都明知道她對你情心不堅,又懶於家務。足已不是賢能淑妻了。為什麼你要選她呀。世上沒有女人了嗎?虧你還說自己的腦子不笨呢?男人不一定要有錢,但是一定要有能力有本事 你的女朋友沒大有主見啊,如果你再三勸都不成功,那就離開,這種愛錢愛到骨子...

求大家幫幫忙,我該怎麼辦,求助!!!請大家幫幫忙,看看我該怎麼辦??謝謝 !!!

你沒有精神病!你只是處在青春期的困惑中而已。每個人在青春期都會有一版定的情緒變化,只要專注學權習或工作,這些問題會很快地度過的。你現在的問題可能是表現的很嚴重,這是你沒有專注學習而造成的。你應該立志在某一門功課上名列年級的前茅,然後拼命讀這功課的大量課外書,不能只限於課本。這才能讓你在這功課上得高分...

專業問題,大家幫幫忙,急求考試問題 大家幫幫忙

泛泛反,不各,500分就爽 工作問題,難以選擇,大家幫幫忙?朋友,自古忠孝難兩全!根據你的說法,我計算了一下 做出單員是七天休二天,純上班五天,往返二小時。做保潔,是六天休二天,純上班四天,往返十分鐘。這樣,就等於是42天中,如果做出單員,休息日共12天。如果做保潔,休息日共14天。也就是說在近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