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十年回家要土地,我和前夫離婚十年了,我的那份土地也在他那,,請問我的土地怎麼才能要回來,

2022-11-26 06:36:02 字數 4813 閱讀 4735

1樓:倒深泥巴劍看其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獲得的債權,為夫妻的共同債權。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外形成的債務,或一方為了雙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而對外形成的債務,均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共同債權很好理解在此不贅述。

共同債務通常來講,包括兩方面:為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及為共同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為共同生活所負債務,包括夫妻雙方因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開支所負的債務;修建、購買、裝修房屋所負的債務;為履行撫養教育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等義務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疾病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在日常家庭生活中發生的債務。

為共同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包括雙方共同從事個體工商業、農村承包經營所負的債務;雙方共同從事投資或者其他金融**交易活動所負的債務;經雙方同意由一方經營且收入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財產投資,以個人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雖由一方獨自籌資但收益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等。 由此可以看出離婚時對於夫妻的共同債務一方有權利請求另一方一同來進行承擔,但是必須滿足上述的各項條件。

2樓:

戶口所在地如果有地,並且有承包合同,是可以要的,我們這裡都二十年沒調地了,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口糧**,第一任離婚丈夫那裡有你的土地,離婚十年也應該是你的。我村也有類似情況,她是丈夫死了改嫁外村,也是好多年了,前年把自己的地要回來了。

3樓:樑靈鬆

你離婚回家要土地,那要看你戶口有沒有遷回來,那麼沒有土地,只有國家的30年土地承包沒到期你也沒有,到期了要看國家政策,如果繼續實行承包制,你才有可能分到土地,否則你是不會有的。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了,戶口是獨戶,戶口在**,就去**落實土地。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了,現在是法制社會,按法律辦事。

6樓:南宮柏

戶口從第一任**遷走了,就啥也要不到了

我和前夫離婚十年了,我的那份土地也在他那,,請問我的土地怎麼才能要回來,

7樓:彭高達

我和老公離婚了所有的家產我全部放棄了,但是土地應該有我的吧?因為土地是國家的,現在他不同意給我,請問我要是跟他打官司能拿回我的那份土地嗎?

8樓:大明

你好,如果當時沒有分割,現在可以要求分割。

9樓:匿名使用者

當時離婚時就明確的分過土地嗎?

10樓:小峰

你沒簽戶口就有你的土地光明正大的要他要不給到法院起訴他

離婚後二十年,女方回來要土地使用權怎麼辦

11樓:奔跑中的憤青

要是還有對方的話。

就是給對方

沒有的話。

就是不要管了。

12樓:來自窯灣古鎮喜出望外的紅玫瑰

土地是人家的就得給人家。

老婆賭氣在外打工十年回家就要離婚,我該不該同意?

13樓:小土聊汽車

個人覺得應該同意離婚。

好的感情,應該是長久的,能走到最後的。會分開的感情,就不是好感情。一直以來,在我們的潛意識層面,都覺得感情最美的地方就在於天長地久。我們對感情最大的祝福,也都是如此。

為此,我們創造了大量的祝福:餘生是你、一生有你、百年好合、天長地久、白頭偕老。還有名句:

你若不離不棄,我定生死相依。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然後就會把沒有走到最後的感情,定義為失敗。

感情的存在,就是為了填補我們內心的脆弱感。我們需要被安慰,需要被陪伴,需要被認可,需要被關注,需要被寵溺,需要被幫助,所以我們就需要一個人來愛我們。

而一個人願意高濃度地滿足我們這些需求的時候,讓我們感覺到了自己的圓滿和強大,我們就陷入了感情。同樣,當我們去滿足另外一個人的時候,也讓他陷入了感情。兩個都陷入感情的人,就建立了戀愛、婚姻等親密關係。

我們渴望建立感情,渴望談戀愛,渴望結婚。因為我們渴望有一個人,來滿足我們內心的這些匱乏和需求。需求能相互滿足,這就是感情最大的意義。

14樓:

同意離婚吧,老婆離家十年之久,要是這麼長時間你都沒有為了挽回你們婚姻做出努力,或者努力卻無效的話,現在做什麼都太晚了,任何一方沒有愛了,再勉強、糾纏下去對彼此都是折磨。

15樓:小蚊子很忙

同意。這樣的婚姻已經沒有存在的意義了,還是趁早離婚。

16樓:小華觀

同意,打工十年生活經歷了很多,你們之間也沒有什麼感情了。

17樓:豬豬看世界

不該同意,你都知道她是賭氣了,你就應該哄哄她,不要動不動就離婚的。

18樓:趣談歷史文化那點事兒

同意啊。都離開那麼久了,感情早就淡了,而且這麼多年對家裡不聞不問,這麼不負責任的女人還留著有什麼意義。

19樓:

我也是挺佩服你的,你的老婆賭氣在外面打工已經十年不回家了,現在想和你離婚,你還有什麼理由不同意呢?說白了,你們已經沒有感情了,早點放手,對你對她都好!只是苦了孩子了!

20樓:愛笑的林子啊

同意吧,十年都不回家的老婆,這種想挽回也沒辦法的。

21樓:

既然分開十年了,這當中如果一直沒聯糸那就分手吧,因為你們的關係本身就己經名存實亡再不放手對雙方都有害何不放手重新開始。

22樓:尤允兒

不該同意,你都說你老婆是賭氣的了,就說明你們之間有可以溝通的機會,你們倆好好談談就不會離婚。

23樓:

十年了,感情也淡了,該離就離吧,讓大家各自找自己的幸福,別栓著對方了

24樓:之乎者也乎

同意吧,你們已經沒有感情了,你想想,都十年了,她肯定已經不愛你了。放了她,也會是放下自己。

一個要離婚多少回沒離成工的女人有十年沒有回家了還有挽回的可能嗎?

25樓:偶來一客

女人如果想離婚的話,那是真的要離婚了,而且有很多次沒有立成那麼證明,他更是鐵了心的想離婚,因為離婚沒有離成,所以乾脆就出去,不回來了,現在10年沒有回家了,能夠挽回的可能性基本上是0了。

26樓:看我的神話

離婚這東西麼,想挽回的話,想挽回什麼,婚姻關係還是夫妻感情,感情估計是沒有的,就算有,十年了也沒有了。夫妻關係的話,都十年了,如果不能對大家帶來好的未來,就不要了吧,放過彼此

27樓:世事難料

基本上是沒有挽回的可能了。

新的婚姻法規定夫妻分居一年後即事實離婚。

你們已經十年了。

其實也沒必要了。

本人離婚十年了,一直和女兒兩個人生活,每到過年就不願意回家,看到同學們一家三口幸福的樣子,自己心裡

28樓:單眼皮

愛情是不分年齡的。啥都不分。就看有沒有緣分。

29樓:牛霞吧

不要上段婚姻的失敗就失去自己的家庭生活,這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十年了也談調整好了,還是找一個,過好自己的後半生!,祝你幸福

30樓:eye眼眸

幸福是自己的事情啊,一家兩口就不能幸福嗎,誰規定幸福一定是一家三口的,你應該問你女兒的意見是否願意有個新媽媽

31樓:

離婚十年,女兒也挺大了吧?你是不是和女兒建立一個有效溝通?我想如果她支援你了,你的信心就來了,你可能就是怕她受委屈!

凡事都有希望,往好的方面去想!因為人到了一定的歲數了都更珍惜生活了。

32樓:可可珍珠豆

真的很難為你了!你們不容易,你應該對自己有信心,你先問下女兒什麼意見,爭取下她的看法

33樓:誰的回憶裝滿誰的影

當然還是要回家嘛,都離婚那麼久了,親人們早就知道了,況且都那麼久了,也不會有人逼你再嫁。生活還是要繼續,緣分到了,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34樓:期待未來的愛情

我有兩個女兒,我也離婚了,但並不代表我要放棄我的生活,放棄我的幸福,我要追求我的幸福,幸福就在明天,就看自己沒有爭取

35樓:黑暗貓眼

現在單親家庭很多,要自信

36樓:深v的海角

多大了,介紹一個給你

37樓:總有賤鄙想害本宮

該回還的回,做好自己,照顧好孩子,

38樓:寂寞的行者

有同感,我女兒也七歲了

39樓:氧療護膚皇后

找一個吧,他要是真心就不會在乎那多

跟前夫離婚時答應給的錢。十年後還能要的回來嗎?

40樓:冉趣人生

這位朋友你好,既然他答應了,如果有借據十年後也可以通過協商的方式找他洽談一下。最好是相互的協商。

41樓:雨菲金融分析師

你和你前夫離婚的時候,答應給你的錢,10年以後估計都要不回來了,10年了你才想起來有點晚了。

42樓:來自醉白池心花怒放的赤狐

要不回來了,早幹嘛了,當時想什麼了,要不你就別答應,答應了要反悔,誰能老也應著你

我和前夫離婚有十年了,離婚時孩子法院判給我,但是他沒有給孩子

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子女撫養費,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果子女有正當理由需要增加撫養費的,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

我和前夫離婚十年了他已結婚生子我兒子和他一起生活我有事打電話為什麼不接有時候接電話也是敷衍

都已經離婚10年了,他不接你的 也是正常的,就算接 也是敷衍你,那麼你應該不要再打 給他了。你也應該尋找另一半重新結婚。既然已是前夫,而且他已經結了婚有了孩子,並且你的孩子是隨他一起生活,除了離婚時約定好的探訪日,你可以打擾對方之外,其他時候打擾對方並不是多好,如果孩子已經長大了,你和孩子有什麼事情...

我沒和前夫離婚,分開已十年了,我都另組成家庭了,現怎樣才能去跟前夫離婚

未離婚?且還能已經組成一個家庭?是重婚嗎?一旦是,就會有重婚罪,這可不是開玩笑的!還是建議溝通做到協議離婚,不要有其他的財產或撫養義務等情況的異議為好 中國婚姻法你應該是犯重婚罪,但是你老公一直不起訴你,是想你回心轉意,要不看在夫妻之間情分上,沒告你。十年應該也都沒有感情了。還是去說清楚吧 這個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