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和責任有限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2022-11-04 15:22:35 字數 5873 閱讀 9467

1樓:律圖網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的區別主要體現在:(1)股權表現形式差異;(2)股東人數不同;(3)設立方式不同;(4)組織機構設定規範化程度不同;(5)股權轉讓方面不同。

2樓:可愛傻瓜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就叫****。****和有限責任公司沒有實質的區別。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我國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 1.有限責任公司,簡稱****,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字樣。 2.股份****,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無論****還是股份公司,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並以其出資額為限。也就是說,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不需股東替公司還債。

相對於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包括****和股份公司)而言,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及其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不能償還債務時,由股東承擔清償責任。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無限責任公司的,但卻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這些企業不是獨立法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並且由企業業主直接承擔無限的企業責任。 另外,還有一種公司,叫做兩合公司,其一部分股東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而另一部分股東則對公司承擔無限責任。因此。

兩合公司同時具備****和無限公司的特點。同樣的,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兩合公司的。 所以,有限責任公司與****是一回事。

另外,公司辦理了工商註冊後,公司名稱受法律保護,且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當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名稱。不能改變、增減其中的任何一個字。比如,「abc****」不能被稱為「abc有限責任公司」,反過來,「def有限責任公司」也不能被稱為「def****」,否則在法律上將被視為兩個不同的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和責任****的區別是什麼?

3樓:律圖網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的區別主要體現在:(1)股權表現形式差異;(2)股東人數不同;(3)設立方式不同;(4)組織機構設定規範化程度不同;(5)股權轉讓方面不同。

4樓:矽谷創業快訊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我國法定公司只有兩種形式:有限責任公司(co.

,ltd或ltd.)和股份****(co.,ltd.

),所以以下比較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的區別

(一)是人合還是資合。

有限責任公司是在對無限公司和股份****兩者的優點兼收幷蓄的基礎上產生的。它將人合性和資合性統一起來:一方面,它的股東以出資為限,享受權利,承擔責任,具有資合的性質,與無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開招股,股東之間關係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質,因而與股份****又有區別。

股份****是徹底的資合公司。其本身的組成和信用基礎是公司的資本,與股東的個人人身性(信譽、地位、聲望)沒有聯絡,股東個人也不得以個人信用和勞務投資,這種完全的資合性與無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為等額。

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部資產不必分為等額股份,股東只須按協議確定的出資比例出資,並以此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一般說,股份****必須將股份化作等額股份,這不同於有限責任公司。這一特性也保證了股份****的廣泛性、公開性和平等性。

(三)股東數額。

有限責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東之間一定的信任為基礎所以其股東數額不宜過多。我國的《公司法》規定為2—50人。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額上下限均有規定,股份****則只有下限規定,即只規定最低限額發起人,實際只規定股東最低法定人數,而對股東無部門批准。

有限責任公司多為中小型企業,還因其封閉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嚴格,有的可以簡化,並有一定的任意性選擇。

5樓:失控的

一.股東的數量不同。

世界多數國家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規定3o人的)。因為股東人數少,不一定非設立股東會不可。而股份****的股東則沒有數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達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

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必須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二.註冊的資本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較少,公司依據生產經營性質與範圍不同,其註冊資本數額標準也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註冊資金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2)以商業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  (4)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金最低額高於上述規定者,由***另行規定。

 而股份****註冊資本的最低額,我國《公司法》規定為1000萬元,對允許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定某些股份****的註冊資本限額可以高於1000萬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三.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其資本按股東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的**必須是等額的,其股本的劃分,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

四.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其**不可以公開發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可以通過發起或募集設立向社會籌集資金,其**可以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

五.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員轉讓股本時,必須有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實行;在轉讓股本的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權。股份****的股東所擁有**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六.公司組織機構的許可權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少,組織機構比較簡單,可只設立董事會而不設股東會或不設監事會,因此,董事會往往由股東個人兼任,機動性許可權較大。股份****設立程式和組織複雜,股東人數較多而相對分散,因此,股東會使用的許可權受到一定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集中。

七.股權的證明形式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股份****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

八.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交各股東即可,無須公告和備查,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由於其設立程度複雜,並且要定期公佈財務狀況,相比較難於操作和難於保密。

6樓:愛潔哥

****就是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就是股份****。 「責任****」不是法律概念,應當認為是錯詞。既是有限責任公司,也就是同****。

也沒有股份責任****這個法律概念 一、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的含義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含義:所謂有限責任公司,又稱****,在英美稱為封閉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由兩個以上股東共同出資,並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經營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二)股份****的含義:

股份****又稱股份公司。在英美稱為公開公司或公眾公司,是指註冊資本由等額股份構成,股東通過發行**籌集資本。我國《公司法》規定:

「股份****是指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兩者之間的異同 (一)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的共同點 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於它們都是以許多股東共同投資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為基本特徵的。由於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資公司,重在資本的穩定,以維持對外信用,實現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的共同點表現在:

1.實行了資本三原則。一是「資本確定原則」。在公司設立時,必須在公司章程中確定公司固定的資本總額,並全部認足,即使增加資本額,也必須全部加以認購。

二是「資本維持原則」。公司在其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額相當的財產,以防止資本的實質性減少,確保債權人的利益,同時,也防止股東對盈利分配的過高要求,使公司確保正常的業務執行。三是「資本不變原則」。

公司的資本一經確定,非按嚴格的法定程式,不得隨意改變,否則,就會使股東和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作為股東擁有轉讓股權的權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實行增資或減資,必須嚴格按法定條件和程式進行。 2.實行了「兩個所有權分離」原則。

公司的法人財產權和股東投資的財產權的分離,第一,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登記註冊後,股東不得抽回投資,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第二,「兩權分離」不是兩者的互相否定。因為股東的財產一旦投入公司,即構成公司的法人財產,並且股東該財產的所有權即轉化成為公司中的股權。

但是,股東不會因此喪失自己投資的財產權,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權、收益權、分權和重大事項決策表決權以及管理者的選擇權,同時可以依法自由轉讓股權,在公司終止時,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餘財產的終極所有權。 3.實行了「有限責任」原則。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股份****則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依照法律或企業章程的規定,代表企業法人行使職權稱之為法定代表。

企業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資格,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和主體的社會組織。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的差異 股份公司作為法人和市場的主體,對其生產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股份公司的產權關係決定了股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公司盈虧自負的經營機制。

因此,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相比較,其主要差異是: 1.股東的數量不同。世界多數國家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規定3o人的)。

因為股東人數少,不一定非設立股東會不可。而股份****的股東則沒有數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達幾十萬人,甚至上百萬人。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必須設立股東大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註冊的資本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較少,公司依據生產經營性質與範圍不同,其註冊資本數額標準也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註冊資金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2)以商業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 (4)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金最低額高於上述規定者,由***另行規定。 而股份****註冊資本的最低額,我國《公司法》規定為1000萬元,對允許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規定某些股份****的註冊資本限額可以高於1000萬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其資本按股東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劃分。股份****的**必須是等額的,其股本的劃分,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 4.發起人籌集資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其**不可以公開發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可以通過發起或募集設立向社會籌集資金,其**可以公開發行並上市交易。 5.股權轉讓的條件限制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依法自由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東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員轉讓股本時,必須有過半數股東同意方可實行;在轉讓股本的同等條件下,公司其他股東享有優先權。

股份****的股東所擁有**可以交易和轉讓,但不能退股。 6.公司組織機構的許可權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少,組織機構比較簡單,可只設立董事會而不設股東會或不設監事會,因此,董事會往往由股東個人兼任,機動性許可權較大。

股份****設立程式和組織複雜,股東人數較多而相對分散,因此,股東會使用的許可權受到一定限制,董事會的許可權較集中。 7.股權的證明形式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出資證明書;股份****的股權證明是公司簽發的**。 8.財務狀況公開程度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交各股東即可,無須公告和備查,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由於其設立程度複雜,並且要定期公佈財務狀況,相比較難於操作和難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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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有區別嗎,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有限責任公司 簡介 簡稱 中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規定登記註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 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有什麼區別

股份 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1 股東的數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最少2人,最多50。股份 的股東沒有數量的限制 2 註冊資本不同。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較少 3 股本的劃分方式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劃為等額股份。股份 的 必須是等額劃分。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八條 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 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1 股權表現形式差異 2 股東人數不同 3 設立方式不同 4 組織機構設定規範化程度不同 5 股權轉讓方面不同。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數股東組成的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的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必須具備法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