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分家產要走怎樣流程,離婚分家產要走怎樣一個流程

2022-10-07 03:23:37 字數 5292 閱讀 4350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此,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樓:匿名使用者

先協商,如果不同意可以申請法院仲裁

3樓:明正雅

雙方協商好寫個離婚協議就好了

單方面提出離婚的流程和財產分配是什麼樣的?

4樓:答疑解惑

離婚流程:單方向法院起訴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

一、法院起訴離婚程式的起訴階段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式也隨即開始。

二、法院起訴離婚程式的審理階段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審理。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日期。

**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三、法院起訴離婚程式的判決階段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式。

財產分配:

1,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2,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雙方有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如何分配的,按約定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樓:百年孤獨空心菜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確以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對於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後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並徵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

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神馬都是浮雲,問問感情有木有

忠告:婚姻是大事,結離須謹慎

6樓:孫晉華律師

1,一方不同意只能到法院起訴。2,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

7樓:達州律師劉江

起訴到法院離婚,她婚前財產不參與分配,屬於她個人所有,但他們婚姻後的財產以及債權債務則二人平均分割。同時提供起訴狀,感情破裂的證據,結婚證件,身份資訊即可。

8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任然屬於個人。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離婚需要分財產嗎

9樓:純情小男子

一、在離婚必須財產分割嗎?

可以的,有你們雙方自由選擇,可以分別處分財產,協議離婚時;沒有分割的財產,可以在以後分割。離婚協議中,就雙方現在同意分割的財產寫明即可。

二、離婚後房產可以共有嗎?

1、首先,既然你們的婚姻已經沒有延續的必要了。那麼關於房子這方面的糾紛大家就要「手下留情」了。因為誰都不希望為了所謂的錢財爭個你死我活,這樣的做法是得不到最好的解決方案的。

2、然後,在關於離婚後房產可以共有嗎的問題中,答案是可以的。但是,房子能夠共有的前提就是你們自身達成的協議狀況。如果兩人都願意不分割房子,那麼就只需要寫一份協議書,再請一個人來證明你們這樣的情況就可以了。

3、最後,如果你們不願意留下任何的夫妻情分,劃分房子就是你們必須經歷的手續。不過,大家在劃分房子的界限時,如果不想陷入困境,就可以將自己房子產權寫在子女的名下,這樣對誰都好哦!

三、離婚房產怎麼分?

1、婚前一方購買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屬一方的婚前財產。

如果你們的房子是在婚前購買的,且出資方是你們其中的一個人。那麼在你將要離婚的時候,這套房子也是隻能夠歸你一人所有,你的伴侶是不能夠和你一同共享這套房子的。並且,在這種情況中,如果你們是在婚後購買的房子,也是一方用個人的財產購買的,那麼法律也明確的規定了這套房子是不能夠作為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的。

2、夫妻雙方婚後一次性出資,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後離婚的

如果是你們在婚後購買的房子,由你們其中的一人出錢購買的房子,且出資人的這筆財產,是你們二人一同賺的。那麼這個房子還是屬於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

3、一方婚前按揭購房並取得房產證,婚後償還貸款期間離婚的

在這樣的情況中,如果你能夠拿出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這個房子的出資情況是由你自己的個人財產支配的,那麼這套房子就是屬於你一人的婚前房產。但是,如果你們在婚前有其他的協議,那麼你們的這種情況就要理當別論了。

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出現了感情問題後,也是可以辦理離婚手續的,為了更好的保障雙方的權益,也是要在離婚時將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權進行分割,一般情況下會按照男女平等以及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去進行分割,當出現了糾紛時也是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10樓:

宣告:詞條人人可編輯,建立、修改和認證均免費詳情我的前半生之離婚財產之爭

6.7萬 4'56"

我的前半生之離婚財產分割

11.6萬 4'35"

夫妻雙方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2.1萬 14'14"

對方隱匿財產,離婚後如何分割?

1.2萬 5'40"

離婚財產分割

離婚財產分割即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

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11樓:z張義旗

和和睦睦的家庭生活因為家庭暴力而岌岌可危,每年因為家庭暴力而離異的家庭更是數不勝數,那麼,因為家暴離婚時財產怎麼判呢。

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時,參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分割財產。婚姻法規定,過錯是指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所以,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行為,那麼在分割財產時可能少分。

此外,針對家暴行為,沒有過錯的一方在離婚時還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對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家庭財產的分割,應當照顧無過錯方和子女的權益,但這種照顧並不是離婚過錯損害賠償,不能認為離婚時對無過錯方多分了一些財產,就等於是賠償了。因為過錯損害賠償制度的確立,是基於離婚時無過錯方受到的損害,無損害則無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老人離婚,分家單一方可以更改嗎,離婚協議可以修改嗎?(專業人士來)

可以的呀,還要經過法院調解,認可才行。自己說了不行。按照習俗,分家單可以不要求子女們簽字,有父和 或母簽字和中人見證即可。一般情況下,分家單的實質是父母將各自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贈與給子女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實際上已經按分家單內容處置了不動產 即不動產已經過戶至應分得的子女名下 或動產 即動產已...

離婚流程是怎樣,離婚流程是怎樣的?

離婚訴訟途徑的選擇發生在以下兩種情形 一種情形是,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起訴至法院或是雙方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 財產及債務的分配與承擔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而起訴至法院 另一種情形為協議離婚訴訟,此種方式的採用對於經常居住地與長住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特別是兩地相距較遠時,當事人就離婚達成一致意見...

我想離婚他不想我我們是因為分家不公婆媳不和經常吵架我受夠了我想來個痛快的把婚離了

做媳婦的實在是太難了尤其是跟公公婆婆,兩個人還可以但是加入公婆就特別的不好過。什麼都不要只要老公孩子,公婆老得動不了時連尿都不給他們喝!不要因為那點財產毀了自己的家。婆媳不和不是你一家,現在年輕人有幾個能處理好這曾關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只要你老公對你好,不要和老輩斤斤計較把對你父母的好分一點給公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