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的產權房如離婚父親可能得到房子嗎

2022-09-23 08:56:35 字數 822 閱讀 6017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產權登記在母親名下,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父母是有權分割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樓:大明

一般不能,因為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共同財產,當然,雙方有特殊約定除外。

3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母親的產權房,離婚時,父親是否可以依法進行分割,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確定。如果產權房屬於母親個人財產的,離婚時,父親無權要求進行分割;如果產權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父親有權提出分割,當事人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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