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資料不詳
一、公平責任原則
公平責任原則又稱為嚴格責任原則,是一種歸責原則,具體指當事人雙方對損害的發生均無過錯,法律又無特別規定適用無過錯原則時,由法院根據公平的觀念,在考慮當事人雙方的財產狀況及其他情況的基礎上,責令加害人對受害人的財產損害給予適當補償,由當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擔損失的一種歸責制度。
特點:1、公平責任原則是以公平觀念作價值判斷標準來確定責任的歸屬。
2、公平責任原則適用於當事人均無過錯而法律又沒有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的情況。
3、公平責任原則主要適用於侵害財產權案件。
4、公平責任原則只有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而按過錯責任來處理有關案件又顯失公平的情況下才能適用。
二、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是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它要求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應以社會正義、公平的觀念指導自己的行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會正義、公平的觀念來處理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公平原則強調在市場經濟中,對任何經營者都只能以市場交易規則為準則,享受公平合理的對待,既不享有任何特權,也不履行任何不公平的義務,權利與義務相一致。
整體來講,公平原則包含公平責任原則,公平原則是上位概念,更為寬泛,而公平責任原則相對於公平原則狹隘。
以上供參考。
2樓:亂世凌雲志
公平的標準就是雙方都能享受到合理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