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啊醫生給患者做了手術以後,再諮詢病情就和術前的諮詢就大不相同了,待理不理的

2022-08-15 09:56:31 字數 5841 閱讀 9876

1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醫德淪陷,就這德行。不知你做的是什麼手術?現在的醫院,我是真正領教過了。基本流程**,開單檢查,收住院,手術,天使搶完了,出院滾蛋!

2樓:創作者

患者手術過後需要較長時間的恢復期,所以在諮詢病情時大夫就可能用比較謹慎的話來答覆你,你可能感到了有些愛理不理。其實很正常,供參考。

3樓:書玉石

看來你們家沒有給醫生送紅包,所以讓這位醫生感到比較失望

4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醫生每天要面對很多病人,有的家屬又不太能理解醫生描述的病情,所以如果醫生非常耐心的回答每個人的問題,他就沒有辦法做自己的本職工作了

5樓:請叫我王老大

那是很多沒有醫德的醫生,再賺完了錢之後就覺得你沒有什麼利用價值了,所以就會對你很冷淡

6樓:

這隻能說明醫生的素質有待提高。對患者的態度不是非常好,醫生應該全心全意對待患者,關心體貼病人。這只是個別現象而已。

7樓:書秀穎

個別醫生會這樣吧,他們認為你做完手術了,不用花費其他錢了,他的提成也少了,所以就不搭理你了

8樓:梅雨時節

我只能說,這只是個別醫生的服務態度問題,不代表全體醫護人員的態度。

9樓:

你這種看法。有一點點偏激。遇上給你做了手術說明。你已經恢復好啦!

10樓:張律師鳴民事

那是因為少數錢,那醫生不確定手術好呢,醫生有了明確明確的想法,所以他就會告你告訴你真實的。

11樓:

醫生術前都會問是穿著患者的身體素質問題。醫生術後都會問患者的恢復狀況。

12樓:葉兒

醫生一天也挺忙的,特別是做手術的醫生,每天手術下來都已經精疲力盡了,理解一下吧

13樓:彭仕娟

那這個醫生也太不負責任了,醫院應該可以投訴的吧!可以去投訴他

14樓:手機數碼

現在的醫生都這樣 給了錢熱情的像一家人 不給錢冷的你不敢靠近

15樓:幸福閨女

正因為及時到醫院就診,醫生很快通過各種檢查診斷其高度疑似卵巢黃體破裂。這病可大可小,很多都可以保守,但也有一些必須手術的。在醫院裡,經常能見到直到出血性休克才來醫院就診的。

來的時候,人已經處於休克狀態。到那時,沒人管刀口好不好看等問題了,救命要緊

16樓:

很正常呀,錢他已經賺到手了。這就是現在的社會風氣。

17樓:

這種醫生根本就不稱職,醫者仁.心,救死扶傷是一個醫生的天職,爾這個醫生在病人手術之後就待理不理,他肯定認為病人以後就掙不了病人的大錢了,也可能是這個病人在手術前沒有給醫生送紅包,所以對待病人的態度就不熱情了。這個醫生確實不像話。

而有很多的醫生從開始**病人到病人出院都始終如一,很認真態度也很好,這才是一個負責任的好醫生.願天下所有的醫生都是白衣天使。

18樓:小徐子撒

不是這樣的,可能是做手術太累了,你們還問這問那的。

醫療事故和誤診的區別是什麼

19樓:忻賀撥朋

醫療是有一定出錯率的,但要看怎麼出錯,有的錯誤比較低階,有的錯誤則難以避免

比如要開刀割闌尾,卻誤把卵巢割了,這就是醫療事故,因為這很容易避免又比如,闌尾炎初期的症狀,被認作是腸梗阻,闌尾炎本身就會引起腸梗阻,但如果只認定是腸梗阻而沒鑑別出是闌尾炎,這就是誤診

醫生在醫療過程中,他的判斷是變化的,一開始的判斷未必正確,隨著症狀的不斷表現出來,真實的**才能查清~~

醫生誤診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20樓:**隨身吧

1、一般醫療過錯與醫療事故罪都表現為行為人在醫務工作中有違規和不負責任的表現,都給被害人造成了損害,都是過失行為。關鍵的區別就在於是否造成了就真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了就診人的身體健康。如果沒有造成這樣的結果,就只能作為一般醫療事故處理,而不應認定為犯罪。

2、醫療事故罪與醫療差錯的界限。

醫療差錯,是指在診療護理工作中,醫務人員雖有違反規章制度、診療護理常規的失職行為或技術過失,但未給就診人造成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的行為。

醫療差錯,從產生的原因區分,可以分為醫療責任差錯和醫療技術差錯。其中,醫療責任差錯與醫療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現為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不負責任,違反規章制度或診療護理常規的行為。

區別在於所造成的後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診人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良後果;後者則造成了就診人死亡或身體健康嚴重損害的後果。對於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醫療差錯的,不能以醫療事故罪論處。

手術中的醫療事故與醫生誤診怎麼區分?

21樓:叔梅胥俏

肯定要負責任的。一般醫療事故分為責任事故和技術事故。責任事故一般講是就疾病本身而言醫生造成的失誤不是由於技術等專業的問題而是責任心不強而導致的。

技術事故是醫生抱著救死扶傷的精神積極的醫治患者但由於醫院條件所限或醫生自身水平所限導致的事故。

醫生誤診需不需要負法律責任

22樓:華律網

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件49條規定,不屬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然而,不屬醫療事故不一定不存在醫療過錯。據民法通則的過錯責任原則,只有因過錯(過失)所導致的誤診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審判中,衡量醫院是否存在過錯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

(1)是否具備準確診斷的條件。(2)是考察具體的診斷、**過程。(3)是醫院的等級及所處的地域間發展不平衡,醫療水平和條件差參不齊。

總言之,判斷醫療機構是否存在過錯,關鍵就是審查醫患雙方就醫院履行義務「當」與「不當」。如果醫院履行義務「不當」,即有過錯,就應承擔民事法律責任。醫療機構的過失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是醫療機構承擔責任的必要條件。

2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據民法總則的過錯責任原則,只有因過錯(過失)所導致的誤診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

24樓:芶藝文律師

如果誤診帶來嚴重的後果且誤診是屬於醫生存在過錯而導致的,那麼必然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25樓:匿名使用者

誤診屬於侵權,是否要承擔民事刑事責任,需要符合兩個條件:1,是通常疾病(目前中國的醫療技術能達到的水平),2,由於他的誤診給你帶來嚴重後果。如果不是通常疾病,即便構成誤診也不構成。

如果是通常疾病,沒有嚴重後果也不構成。這就是為什麼人病了去不同的醫院卻有不同的結果,我們只能感嘆庸醫太多,可是它的誤診沒有帶來嚴重後果,所以幾乎沒有人去告。

26樓:相相

如果鑑定為誤診,且造成嚴重後果,要負法律責任。

27樓:曾

不嚴重民事責任,嚴重刑事責任

28樓:薰戀清夏

需要的,肯定要,不然太便宜醫生了!

諮詢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算是醫生誤診嘛

29樓:葉春紅律師

1,急診應該及時診斷**,醫生如果沒有時間應該及時轉診。(違反了及時診療的義務)

2,頭痛的**首先要考慮腦血管問題,這是操作指南的重要規範之一。(違反了診療常規)

3,對於急性腦出血,作為縣醫院及時作出評估,如果轉院的弊大於利,是不得轉診的。(違反診療常規)

4,造成了病人死亡,形成了損害結果

5,因果關係成立

6,綜合判斷,醫院存在過錯。但患者的死亡與診療過錯不存在100%的原因力。原因力大概是40%

7,模擬判決如下:判決縣醫院賠償家屬的醫藥費(5000元)、交通費(1000元)、喪葬費(7200元)、死亡賠償金(40萬)、精神損失費(5萬)的40%合計:18.

52萬。(如有被扶養人,增加賠償)

南京律師 葉春紅律師 模擬解答

30樓:熊熊載

我至少能說這個醫生的水平真不算很高,但是算不算誤診這個需要法律來界定了

31樓:匿名使用者

收集當初在縣醫院**的病歷,去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做醫療事故鑑定,記住,病歷很重要

32樓:

腎功能不好的人經常要測血壓,而腦出血96%的原因都是高血壓,那醫生水平真是。。。。

醫生誤診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33樓:華律網

按照醫療事故處理條件49條規定,不屬醫療事故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然而,不屬醫療事故不一定不存在醫療過錯。據民法通則的過錯責任原則,只有因過錯(過失)所導致的誤診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責任。審判中,衡量醫院是否存在過錯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判斷。

(1)是否具備準確診斷的條件。(2)是考察具體的診斷、**過程。(3)是醫院的等級及所處的地域間發展不平衡,醫療水平和條件差參不齊。

總言之,判斷醫療機構是否存在過錯,關鍵就是審查醫患雙方就醫院履行義務「當」與「不當」。如果醫院履行義務「不當」,即有過錯,就應承擔民事法律責任。醫療機構的過失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是醫療機構承擔責任的必要條件。

34樓:米米粒

她的誤診是給你們造成傷害的,做手術要花錢吧,生病了精神上痛苦吧,他應該有責任的,最後要看你的病**好了沒有,應該是什麼病,怎麼**,你們做的手術有害嗎,她有責任。

35樓:匿名使用者

醫療糾紛一般由醫療事故引起,即要有實際的危害結果產生,你媽媽如果沒有受到損害,醫院應該不用承擔責任。另外啊,如果是比較嚴重的疾病,最好還是多去幾家醫院確診,然後去有權威的醫院做手術,這樣比較有保障!祝你媽媽早日**哦!

36樓:龍城聖光

重點在於,是否給你老媽的身體造成了損害,如果沒有損害就不構成醫療損害,就不存在法律層面的糾紛問題

醫生誤診造成的醫療糾紛且沒有什麼證據怎麼處理

37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蒐集證據,參考如下法條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五十四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五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並取得其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並取得其書面同意。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七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八條 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範的規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

(三)偽造、篡改或者銷燬病歷資料。

第五十九條 因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缺陷,或者輸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損害的,患者可以向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請求賠償,也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療機構賠償後,有權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或者血液提供機構追償。

請問這是醫療事故還是誤診! 20

38樓:哈哈哈哈

這應該是誤診,你先把病歷等有關物件全部收集,向當地的醫學會申請鑑定,還有就是僱個律師向他們請教,現在有很多解決這類問題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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