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做婚前財產公認,會不會傷感情

2022-07-23 04:16:34 字數 5979 閱讀 8057

1樓:涼年涼念

我認為,只要是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應該是不會傷害到夫妻之間的感情的。

一般做財產公正的夫妻可能都是屬於比較理性的一類人,他們做不到因為愛情而喪失了理智。對他們來說,我雖然愛你,但我還沒有愛你愛但想把自己的全部都給你。難道結婚就應該毫無保留地把自己都交給對方嗎?

好像應該是這樣。

但我覺得這種愛情可能有些太過理想主義了,在現實生活中並不能真正實現。因為感情這種東西最經不起背叛了,一旦對方遭受到了背叛,他可能就不會愛你了。因此,對於理性的人來說,他們不願意這樣盲目的相愛,他們依然會考慮到結婚之後的種種風險。

在他們看來,如果結婚之後,大家的感情沒有發生什麼太大的變動的話,那麼就算做了財產公證,在沒有離婚的前提下,另一方雖然沒有擁有這些財產,卻有享受這些財產的權利。沒有人敢保證自己會一直不變。真正的愛情一直都存在於當下。

未來這種東西太過琢磨不透。有多少以為會走一輩子的人卻分道揚鑣了。做財產公證的人說明他們缺乏安全感,對未來的事情沒有太大的勇氣去相信。

比起虛無縹緲的感情,他們更願意相信這些白紙黑字的東西。

你也不能說他們錯,這純粹是一種自保手段,但在對方眼裡看起來就是你不相信他的表現。財產公證這種東西最好是發生在雙方物質條件勢均力敵的時候可能才不會引發太大的矛盾。

2樓:暄暖溫馥

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兩面性的吧。有正的一面,肯定就有反的一面。

按理說婚前財產公證這件事情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總會有人覺得這麼做就是劃清界限,就是心懷不軌,或者心存芥蒂,其實這種想法真的是很偏激的。

在理性的方面來說,親兄弟還明算賬,在兩個人都還關係明瞭的時候做一下財產公證,可以有效的避免了心懷不軌的人的企圖,也可以避免日後因為財產而產生的種種不必要的糾紛。

在感性的方面來說,這個財產公正做了和沒做是沒差的,因為兩個人如果感情足夠深,夫妻關係足夠牢固,那這財產公證就如同一張廢紙啊,他的生效實在你們夫妻離婚後才可以起到作用的,如果你們一直那麼相愛,他不就是一張廢紙麼?

所以看問題不要鑽牛角尖,只要彼此真心相愛,只要你們能一輩子在一起,一個財產公證更又能奈你何呢?

3樓:包白綿

感覺就算嘴硬說著財產公證對雙方都好,但其實心裡是對這個挺傷心的

4樓:不輕信不迷信

傷感情結婚的時候,都是奔著白頭到老去的,可是現在這個社會,沒有安全感,不做吧, 怕以後真出現分手了,自己的財產得不到保障,做吧,傷感情,很矛盾的事情

5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公證,是現社會才流行的東西,是為了保證對方的合法權益。

而且是雙方同意才能做的。所以並沒有傷不傷感情這說法。

我覺得,對平民來說,本身就沒有多少存款,所以做不做公證,都沒有所謂。

但是,對於有錢人,肯定要做,因為不公證,離婚時,怎麼分錢。

6樓:吳聊nba歷史

不傷感情的前提是夫妻相互之間有充分的瞭解,在一起談了比較長的時間了,對於對方的缺點都能接納,公證一下沒什麼大不了,反正以後也沒有離婚的打算。

另外,人有好有壞,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男的養小三的有,女的嫁了沒多久就離婚分財產的也有,當然我更願意相信更多的是白頭偕老的,只不過公證還是要做,而且對於瞭解不多的雙方來說,這可以算是試金石,一方提出看另一方態度就可以大致知道對方是看中你的人還是錢。

現在獨生子女多,誰都不希望自己孩子吃虧,所以不管提出來會不會傷感情都有必要公證,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而且現在基本都是父母拼死拼活為孩子買房,不公證沒事則萬事大吉,萬一有什麼,最後虧得不僅是自己的錢,還有父母的血汗錢啊。

夫妻做婚前財產公認,會不會傷感情?

7樓:吳聊nba歷史

不傷感情的前提是夫妻相互之間有充分的瞭解,在一起談了比較長的時間了,對於對方的缺點都能接納,公證一下沒什麼大不了,反正以後也沒有離婚的打算。

另外,人有好有壞,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男的養小三的有,女的嫁了沒多久就離婚分財產的也有,當然我更願意相信更多的是白頭偕老的,只不過公證還是要做,而且對於瞭解不多的雙方來說,這可以算是試金石,一方提出看另一方態度就可以大致知道對方是看中你的人還是錢。

現在獨生子女多,誰都不希望自己孩子吃虧,所以不管提出來會不會傷感情都有必要公證,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而且現在基本都是父母拼死拼活為孩子買房,不公證沒事則萬事大吉,萬一有什麼,最後虧得不僅是自己的錢,還有父母的血汗錢啊。

8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財產公證,是現社會才流行的東西,是為了保證對方的合法權益。

而且是雙方同意才能做的。所以並沒有傷不傷感情這說法。

我覺得,對平民來說,本身就沒有多少存款,所以做不做公證,都沒有所謂。

但是,對於有錢人,肯定要做,因為不公證,離婚時,怎麼分錢。

9樓:匿名使用者

愛得不夠深,才會傷感情。

如果彼此相愛,怕的就是連累對方,那提前做個財產公證,有何不可?說傷感情,其實傷的不過是自己的玻璃心。

婚前清清楚楚,婚後才不會渾渾噩噩。

10樓:不輕信不迷信

傷感情結婚的時候,都是奔著白頭到老去的,可是現在這個社會,沒有安全感,不做吧, 怕以後真出現分手了,自己的財產得不到保障,做吧,傷感情,很矛盾的事情

11樓:包白綿

感覺就算嘴硬說著財產公證對雙方都好,但其實心裡是對這個挺傷心的

婚姻財產公證會傷感情嗎?

12樓:鳳棲原

你好:1,如果你對你們的感情有把握的話,你信任對方,你們可以真心彼此依賴,信任對方的話,其實就沒必要財產公證了。能和你過一輩的人,你還質疑他的人品嗎,有必要分的那麼認真嗎。

2,如果財產需要公證,感覺你們的感情還是不夠成熟,穩定。都沒有把自己的感情,自己的事業,自己的工作和對方溝通,讓對方清楚。感覺雙方都留著一手,這樣的感情以後感覺會想死水一樣,沒有生機。

3,婚姻裡,還是雙方坦誠,誠實,信任,負責為好,連這些都沒有了,婚姻不過是一張白紙。

希望能幫到你!

13樓:殳念真

不用公證,現在婚姻,婚前財產是誰的離婚哪天就歸誰所有權,對方無權分割,不用擔心,你可以去諮詢律師。

14樓:雙魚

婚前財產公證是是有可能會傷感情的,但是,婚姻財產公證是必須的,因為很難保證以後婚姻不會出現問題。婚前財產公證是是有可能會傷感情的,但是,婚姻財產公證是必須的,因為很難保證以後婚姻不會出現問題。婚前財產公證是是有可能會傷感情的,但是,婚姻財產公證是必須的,因為很難保證以後婚姻不會出現問題。

15樓:來自貓兒山熱忱的黑耳鳶

如果你們倆感情好。公正是不會傷感情的。證明你們倆感情不好,你們的感情各自都有小九九。所以才怕公證傷感情。

16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四條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夫妻兩個人發展到家庭關係了,不承認是不行的,承認是家庭關係不利於家庭團結的話就不要說,事不要做

17樓:

這個看夫妻感情深厚了。其實有些事情提前說在前面,還是很好的,兩個人過日子,本身也是一種經歷和磨和,合適不合適,只有相處了才知道,並不是每對夫妻都是能夠從一而終的,有些不合適就要分開,對兩個人都好。有些人的觀念,就是什麼事情提前說好,省的日後起爭議。

那麼在我看來,婚姻財產公證有點傷感情,但還是很有必要的。

18樓:曾律師

如果是明白事理的人,這是不傷感情的,由於價值觀的不同,讓兩個不同階層的人結合時,就會有人覺得傷感情,其實都是內心在做怪。

婚前財產公證,很多人都會誤會,總感覺是有錢人怕別人佔了他的便宜。但說實話,很多人做婚前財產公證,是為了不讓這些身外之物,傷了兩個的感情,各自財產獨立,不參雜任何感情之外的東西,才能獲得純正的感情。如果感情建立在物質基礎上就是將感情庸俗化。

19樓:皆有可能

肯定傷感情。婚前財產證明也就是說有可能會離婚,是為了將來離婚做準備的。提出婚前財產證明如果是男方的話,這樣的男人不值得嫁。

財產公證是否是婚姻勝敗的一個保障?這個保障係數有多高?我不得而知,只知道每天的網上都是明星們分分合合的新聞,他們的法律意識不可謂不強吧,財產賬目更是清楚得世人皆知,可又能阻止了什麼呢?

一個女人,既然是我所愛,我就會毫無保留地把一切都給她,財產乃身外之物,對於婚姻、對於愛情來說又能算什麼?退一萬步,即便將來我們緣盡而分手,再即便財產分割讓我損失嚴重,那也不必太在意,甚至我想我不會去恨她,因為前後的她已並非一人了。

20樓:青龍一怒衝雲霄

難受是難受,但最後算的清楚。

21樓:我的暱稱我想我一定要幸福

呵呵,這個都沒有決對的

婚前的協議 提錢就是傷感情嗎?

22樓:

很多選擇做婚前協議的朋友,通常會列舉這三條理由:

首先,現如今婚姻變數越來越多,不做婚前財產公證的夫妻在離婚時總會遭遇更多的麻煩,由於沒有在婚前梳理清楚各自的財產份額,很多時候要面對財產分配不公的難題!

另外,做婚前財產公證也是對父母的一個交代,很多父母,傾盡一生積蓄為兒女購置婚房,但現如今小夫妻離婚率極高,離婚往往就是意味著分走一半的房產,不做婚前財產公證,對於那些為兒女婚事付出了畢生積蓄的老人而言,是一種巨大的風險!

再者,對越來越多再婚夫妻而言,如果不做婚前財產公證,那將來雙方各自的兒女撫養費問題、學費問題,往往會出現難點,矛盾因此爆發!

有個女讀者叫姍姍,因為做了婚前財產公證,前段時間在跟老公鬧離婚。

這位姑娘結婚時,父母陪嫁給她一套大三居,且身為資深翻譯的她也有不菲的收入。婚前她再三要求要做婚前財產公證,這讓老公覺得很不可理解,她老公覺得,自己雖然收入沒有她多,房子沒有她大,但也不至於是那種想靠著結婚發女人財的男人。姍姍的這一舉動,很令他心寒,他認為相戀多年的女友,其實一點也不瞭解他的為人!

最終,架不住姍姍的強硬,老公還是妥協了,但從此後,兩人的感情迅速降溫,雖然結婚才一年,但已經瀕臨離婚的邊緣了!

雖然,中國老百姓都說兩口子過日子,提錢傷感情,但不得不承認的是,提錢的方式方法不夠聰明:婚前財產協議,不能以強硬姿態逼迫,要雙方完全自願的情況下才可行。否則感情必然要出問題。

這婚即便結了,也會好大的不痛快!

目前這些因一方強硬堅持下而達成的婚前財產協議,對未來的婚姻生活,會產生以下的負面的影響:

1、婚前財產公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會影響感情的。一對即將結婚的男女,如果其中一方提出要做婚前財產公證,另一方的心裡立馬就是一涼,即便當時會答應,心裡還是會存有芥蒂。這會導致感情上的冰凍。

2、做婚前財產公證對和諧家庭關係的建設是個難題。尤其在思想保守的老一輩父母心目中,覺得這樣的兒媳婦不是真心跟自己兒子過日子,在心理上會產生一些不良情緒,影響日後的相處。

3、婚前財產協議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夫妻雙方對婚姻家庭的投入成本。這就像aa制夫妻一樣,選擇婚前財產協議必定是更加愛自己的群體,這類群體,一般會控制自己對家庭義務的付出量,要求等值的付出和回報。久而久之,會滋生自私利己的心理。

4、選擇做過婚前財產公證的夫妻離婚率往往更高。在婚姻中付出越多,珍惜越多,而婚前財產公證讓一個人的婚姻財產更安全的同時,也讓情感安全度越來越低!

婚前協議,其實是現代人進入婚姻前的一種自我保護,這種保護,往往是以傷害對方的感情為代價。生活中,有些夫妻沒有做過婚前的種種協議,小日子依舊過得生動有滋味,那是因為他們懂得把自我保護潛移默化的滲入到生活中,比如,結婚的前幾年,如果雙方感情還沒有完全磨合到位,可以嘗試著建立一個家庭公共賬戶,每月從夫妻雙方各自的收入中拿出相同的一部分,作為家庭消費資金,剩下的,各自存起來做私房錢。相對而言,這是一種更為人性化、且更容易為雙方接受的財產態度!

當然,如果真的希望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一定要謹記一條原則:要站在對方的立場上想問題,不要光把自己的受益點擺得清楚明白,首先你先得把對方的受益點一條一條幫他(她)分析清楚,這樣,你才能更容易讓對方愉快的接受,也唯此,對方才不會覺得你僅僅是個貪錢無情的人!

婚前財產協議,不同於其他任何一種法律公證,它的前提是:必須是要有愛,只要雙方在愛的前提下坦誠接受對方,這樣的協議,才有可能為婚姻保駕護航,否則,它會刺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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