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交通事故應如何判定?乙是否有責任

2022-06-12 12:36:24 字數 1353 閱讀 3118

1樓:

不關乙一毛線關係的。。。

2樓:

按照交通事故的角度而言,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乙方的搭乘行為成為該事故的發生主要或者次要導致因素,因此就交通事故而言,乙方並不需要承擔該事故的責任。

問題中指出電瓶車發生事故是在一段不可以帶人的路段,此約束是針對電瓶車的駕駛人而言,而不是對搭乘者的行為約束。而且「不可以帶人的路段」可以理解為電瓶車在此路段不能帶人行駛,而非所有路段都不能帶人行駛,說明了就電瓶車的技術效能角度上,帶人行駛並不直接導致駕駛操控存在事故風險;再次,乙方對此路段的約束並不知情,此點說明其未負有提醒甲方遵守該路段約束的義務。

綜合上述,乙方對本交通事故不應該承擔責任。

3樓:天野御

搭車人在明知自己不能搭乘電動自行車的情況下依然搭電動車,即明知搭他人電動車為法律所禁止而仍然為之,則其對這一行為造成的事故也有過錯,應當自行承擔一定責任,相應減輕電動車駕駛員的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乙需要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主要責任還是甲。

5樓:匿名使用者

明知會違反交通事故,還讓搭他的車,應自覺承擔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乙方無責任。但是出於人情,應該給予一些小幫助。

7樓:情緒萬家

乙應承擔,明知此路不能帶人,為何帶讓,

交通事故認定書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是否必須賠償所有費用?

8樓:李建成律師

交通事故認定書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保險公司賠償後,不足部分乙方必須賠償不足的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三、關於責任承擔的認定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9樓:普羅泰爾

其他因事故造成的相關費用得你提呀,比如誤工費等等,你不提人家當然不會賠呀。如果調解書還沒簽字,你趕緊提出來,簽了字就不行了。法院也不會再受理了。

傷情有新的發展,即使簽了調解書,也可以再次提出的。

這起交通事故該如何定責這起交通事故該如何定責?

行人橫穿高速公路,本身是一種嚴重違法行為,只要他是 就必須要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後果負責,基於相關法律對於以上行為的解釋,應該是行人全責,但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汽車,雖然有優先通行權,同時還是有高度注意 合理避讓的義務,所以在責任認定的時候,行人的責任肯定是全部責任或者主要責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這起交通事故的責任如何認定,請問這起交通事故的責任如何認定

呵呵,你全責。1 對方是非機動車,你是機動車,機動車撞非機動車,除非非機動車嚴重違反交通規則,否則都是機動車負主要責任。所以你全責。2 對方是前車,你是後車,後車有保持車距的義務,所以你全責。綜上所述,你全責。交通事故認定一般會考慮 一 行為責任原則 根據行為判定責任,沒有實施行為的當事人不負事故責...

在去給顧主幹活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顧主是否應該承擔一些責任

照你說的情況,應該屬於工傷,僱主應該承擔責任最好先和僱主協商賠償數額,未果,再向法院起訴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 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 住宿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 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 情況賠償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