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戀男友要和以前的閨蜜結婚了,我該去嗎

2022-05-24 18:51:49 字數 1994 閱讀 3607

1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失去的,那已經無法挽回了,要學會面對。如果不去,你不僅失去了男友,還失去了最好的朋友,不值得。在面對感情問題上是不會有人去真心祝福的,這一點你不必自責。

面對這一切,走出陰影,開始一段新的生活才是當務之急。

2樓:匿名使用者

額,你閨蜜又不是你們的第三者你生什麼氣啊,退後一步海闊天空,給他們一份祝福也是給自己祝福。

3樓:1314黑蝴蝶

去,幹嗎不去去之後還要氣氣她讓他感覺放棄你是今生最大的錯誤,再帶個男的氣死他

4樓:東風破我愛你

問題關鍵不是你該不該去,而是人家人家有沒有發請柬給你,要是有發就一定要去,要是沒發那你去不是自己打自己臉嗎

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要去了,閨蜜又不是小三,只是在你們兩個分手之後在一起的,你也不該氣憤的,你也有你自己的幸福,他們也有他們的幸福啊,祝福他們,你會得到更好祝福和幸福的

6樓:happy一下

去 幹嘛不去 而且 還要很開心的祝福他們 向他們證明你很大度 你成全他們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前不久我知道閨蜜喜歡我的初戀男友,我就受她所託,在他面前說了她還是和以前一樣吧如果你和你朋友出去的話 最好帶上你的男朋友, 看他怎麼

8樓:匿名使用者

大肚一點啊,他又不是和你交往的時候被你閨蜜搶過去的,你們都已經分手了,他肯定會再找物件啊,只不過剛好那人你認識而已,你有空的話肯定要去啊,到你結婚的時候也要叫上他們~~~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去 不想去就別去 過去就它過去了 看好自己的未來 或許更精彩

10樓:茶煲故事收集機

我都認為去,而且帶個高大帥氣,穿得美美地去

11樓:秋風盤旋

去吧 祝福他們!!過去都已經過去了,你的日子還是要過的啊,你要加油!!要是你實在認為自己做不到這麼豁達的話,就算了吧!

12樓:美剋星萱子

肯定要去的啊!有時候要大度一些!祝福的話都是要說的!都說是前男友了.過了就過了.

有一個閨蜜,我們關係很好,我什麼都給她說,三年前和初戀男友分了,她就跟我初戀男友關係走的很近,有個 10

13樓:幽境

選擇繼續當電燈泡或拒絕她的請求?閏蜜?雖然無話不談但還是不露心裡話的,第一次這樣了看在友情面前,第二次又來(誰來幫你)只能說你的心太軟不夠狠,是一隻羔羊

14樓:把微笑變成炫耀

既然都分手了為什麼還在乎她跟你前男友怎麼樣?她沒有在你們談著的時候做不該做的事就可以了啊,不能你談過的男人她都不能靠近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和她走太近,不要告訴她太多你的密祕。也許是因為你和你的男朋關係很好時,你會把你和他的事告訴她,他和你的點點滴滴。也許她也喜歡上了他,她發現他很不錯,也因為和你是最好的朋友所以埋在心底,你和你男朋友分手後,她就想和他在一起了。

你和你的第一個男朋友分了後,有一個人在追她,她讓你第一任男朋友裝她男朋友不找別人,一是可能看不上那個人,還有就是她喜歡上了你的第一任男朋友,而三年後的事也是同的道理。

16樓:

最不喜歡閨蜜這東西了

17樓:柳樹獅子

這種人你是怎麼和她成為閨蜜的

18樓:溫暖的火鳳凰

不要和她走的太近,她是專門來拆你臺的,果斷斷交

19樓:偉love文靜

你和你男友分手 是誰提出的

20樓:手機使用者

你還是和你閨密不要走的太近,不要什麼話都和他說

21樓:代小露兒

這種也叫閨蜜??暈死,,

我現在的閨蜜經常跟我說她以前的閨蜜,我聽了心裡好不舒服,而且在學校下課時都經常在我面前跟別人說悄悄

那就要看你自己怎麼做了,以前的閨蜜,就是後來又不是閨蜜咯,你可以告訴她你討厭她給你說什麼什麼,如果她生氣了,那你就沒必要在乎她了,朋友不是玻璃,不是一碰就碎,如果真的碎了,這樣的朋友不交也罷。不要為了不值得的人傷心,也不要上海在乎自己的人。望採納,謝謝 在我字典裡沒閨蜜這種東西,只有朋友。閨蜜很多時...

我閨蜜的前男友是我朋友閨蜜和他分了我和朋友聊天記錄有時閨蜜會看但是

也許你的閨蜜還愛著那個人,也許是她怕你也會陷進他的漩渦,可能是害怕愛了,也害怕你愛了,那是一種關心呢,找她談談,當然,在你不喜歡你閨蜜前男友的情況下。你們之間又沒有什麼,她想看就看嘍 算了!把你閨蜜介紹給我就搞定了 防火防盜防閨蜜。你不知道嗎 只有不是對不起她的事就給她看 前男友和我的閨蜜好上了 閨...

閨蜜姐姐結婚,閨蜜喊我去參加她姐姐的婚禮,我要給多少份子錢呢?給還是不給呢

你和她姐關係怎麼樣?有來往的話可以拿400。沒什麼來往可以不去的 1000,500都可以。不過不要低於500!閨蜜就是好朋友不用給也沒事!開心就好。如果你覺得面子很重要那還是給吧 閨蜜多多少少沒事的。看你的條件 你看別人給多少 你就給多少 白吃白喝,順手還打包點才回家,什麼菸酒啊,偷點帶回去。當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