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婚後拆遷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2-05-18 14:21:23 字數 5099 閱讀 1919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房屋拆遷房產分割分為以下情況:

1、房屋是私房,則要確定該房產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則拆遷補償款當然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是個人財產,則拆遷補償款也相應的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

2、如果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則要考察當地的拆遷政策,看補償款中有沒有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在許多地方拆遷補償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積為依據進行計算的,並未考慮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時的拆遷補償款應歸取得公房承租權的一方所有。

如果公房承租權是婚後取得的,則補償款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由雙方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九條,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樓:老馮法律

房屋拆遷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3樓:張晨律師

回答親親 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分2種情況。如下:

1、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麼拆遷補償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2、被拆遷房屋屬於個人財產的,那麼拆遷補償歸個人所有,不進行分割;3、被拆遷的房屋是公房,拆遷補償歸取得公房承租權的一方所有。

請問您的拆遷房是哪種情況

提問拆遷房是父母的名字。現在要寫兩套在我名下,我應該注意些什麼回答首先需要把房子轉接到您的名下 這樣才算是您的個人財產更多3條

婚後拆遷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婚後拆遷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標準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產權份額。

2、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進行了擴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產權份額。

3、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財產,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標準安置的,夫妻雙方均有一定的產權份額。

4、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財產,夫妻雙方在與父母共同生活期間對房屋進行了擴建或者添附,夫妻雙方均有一定的產權份額。另外還有其他一些特殊情況。

通常在前兩種情況下,夫妻雙方佔安置房所有權的分額有較大懸殊,在具體分配房屋時,應著重考慮所有權分額較多的一方,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

通常在後兩種情況下,安置房所有權的主要分額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雙方所佔分額相對較少,應結合實際情況予以處理。

法律依據: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後拆遷分的房屋並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是拆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若是拆遷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財產,那麼拆遷分得的房子只屬於夫或妻各一方。

5樓:國暉律師事務所

婚後拆遷分的房屋並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若是拆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若是拆遷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財產,那麼拆遷分得的房子只屬於夫或妻各一方。  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6樓:中顧法律網

婚後拆遷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產,在婚後舊房拆遷時被拆而補償的安置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財產特徵

第一,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具有廣泛性。約定夫妻共同財產即可以是婚前的個人財產,也可以是婚後所得的財產。在財產的種類上也沒有任何限制。

除了《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所涉及到的財產種類外,還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財產和財產權利;

第二,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沒有明確的時間界定,也就是說,夫妻雙方約定共同財產的時間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後,也可以對已經約定的財產根據夫妻雙方的一件重新約定,沒有嚴格的時間規定;

第三,約定形式的多樣性。即約定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第四,契約優先性。在這裡,對夫妻財產的約定,國家法律也採取的是契約優先的原則。即有契約依契約,無契約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或妻的個人財產首先取決於夫妻雙方的意思表示;

第五,約定財產受法律保護。《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即如果財產一旦約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隨意更改。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夫妻一方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贈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7樓:孽龍華魂

一、婚後拆遷分的房屋並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若是拆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那麼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若是拆遷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財產,那麼拆遷分得的房子只屬於夫或妻各一方。

三、你老婆的孃家拆遷,應該是按本地戶籍,家庭人口數量來分配的。你又不是著家庭的人,肯定就不是安置物件了,所以你老婆這套安置房應該和你無關,不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你沒權利分得。

四、《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以下幾方面:

1、工資、獎金,還包括紅包、津貼、房補、互助金等不同名義出現的收入,這些均被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包含勞動收入,資本收益如**債券收入、股份、股權等。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僅指基於智慧財產權而獲得財產權即經濟利益,而不包括智慧財產權的人身權如署名權等等。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①這裡說的繼承的財產,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

②贈予所得的財產,必須是取得了所有權的財產,比如登記。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實際取得財產權的,贈予合同未發生法律效力的贈予財產,不是夫妻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3、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4、離婚應作出縮小的解釋,是指一方要求離婚,而不包括協議離婚。

5、夫妻共同財產不完全等同於家庭共同財產。如果家庭成員只有夫妻和無個人財產。

8樓:柚子上青檸

這個要分兩種情況:1、農村的房子屬於夫妻婚後的共同財產;2、農村的房子屬於夫妻婚前一方的財產;

首先來看第一種情況:拆遷農村房子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那麼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現在來看第二種情況:夫妻一方的婚前房產,在婚後舊房拆遷時被拆而補償的安置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因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中有明確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夫妻一方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贈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解釋中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在判斷被拆遷給的安置房的時候,比較常見的有下面的幾種情況:1、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夫妻雙方婚後對房屋進行了擴建或者添附,或者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標準安置的 ,則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產權份額。

2、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財產,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標準安置的,或者夫妻雙方在與父母共同生活期間對房屋進行了擴建或者添附, 則夫妻雙方均有一定的產權份額。安置房所有權的主要分額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雙方有一定的份額,但

夫妻雙方所佔分額是相對較少, 另外還有其他一些特殊情況。

9樓:百環律師事務所

這個問題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才能較為準確的解答,比如,國有土地上的房屋還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因為這兩種土地性質的房屋拆遷,法律依據不同,導致的補償專案,補償方式,補償物件均有差異。另外,還需要結合當地徵收拆遷部門公示公告的補償安置方案具以分析。在此,鑑於上述問題,

作一概述回答:

1、如果是國有土地上房屋,那麼根據***令第590號的規定進行補償,補償的物件是房屋所有權人,即房子是誰的就補償給誰。這個比較容易判斷,你可以持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看看即可明白。

2、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則補償方面比較複雜,主要的法律依據是土地管理法,參照***令第590號的精神執行。因為補償專案中包含有土地補償、安置補償和房屋的補償。且補償的物件是略有差異的。

安置補償則主要針對的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個成員身份的認定往往依據戶籍是否在此地。

總體來說,就全國的經驗,基本分為兩種補償方式:一是按照土地和房屋的面積進行補償,補償給整個家庭。至於家庭內部怎麼分配,拆遷方不作過多的干涉。

二是以土地和房屋的面積為基礎,結合人口進行補償。這個就應當有你的「份兒」。

再婚後拆遷分到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產,在婚後舊房拆遷時被拆而補償的安置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 第十八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夫妻一方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贈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

婚前財產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在認定婚前財產時應注意如下方面 1 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

婚後工資是共同財產嗎,婚後男方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很多人諮詢我的時候都會問到,我婚後的所有工資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今天我就來給大家說說這個問題。我國 婚姻法 第17條對於夫妻共有財產有明確約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