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嫁出去出事故得到賠償費,母親能分到嗎

2022-04-10 06:16:33 字數 3961 閱讀 3858

1樓:嫁給偶

根據我國法律,繼承權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你說的情況中,女兒已經沒有配偶。那麼他的賠償費由她的女兒和她的父母繼承。

也就是說,她的所有賠償費和其他遺產分三部分,一部分歸她的女兒,另兩部分歸她的父母。她的公婆是沒有繼承的權利的。 但是有另外一種情況,由於她的丈夫兩年前死亡,不知道她丈夫的遺產是不是已經繼承完畢。

如果沒有繼承完畢的話,屬於她和她丈夫曾經的共同財產是要由孩子和雙方的四位父母共同繼承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女兒的賠償金不屬於雙方共同財產,因為女兒死亡的時候她丈夫已經死亡了。 既然當時的賠償金對於分割已經做好了協議,那麼這30萬元就是你女兒的個人財產。

女兒去世後,這30萬元作為女兒的獨有財產進行繼承,仍然是由女兒的孩子和父母進行繼承,男方父母無權繼承

2樓:舜謙的爺爺

可以,請你去找律師事務所這個分配法律法規規定了千萬別老實,女兒也有養母親的責任趕快去行動吧,

3樓:匿名使用者

女兒嫁出去出事故得到賠償費,母親能分到。需要所有死者合法序列繼承人一起協議分割分配這筆賠償金。

首先,賠償金並非是死者的遺產,更不是死者夫妻的共同財產,性質上來說是是對受害人近親屬因受害人死亡導致的生活資源的減少和喪失的補償。

其次,分配賠償金是有順序的。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

再次,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

4樓:

看情況:

女兒現在人還在麼?如果在,和母親就沒有關係

如果不在,和母親有關係,並且是非常重要。

5樓:熱浪人間

視具體情況,一般分為兩種情形。

【一】一般性事故

一般性事故,從廣義上來講,就是指受事故傷害人沒有死亡。這種情況,對於人身事故的賠償費,本著「誰受損誰受益」的法律原則,賠償費全部歸於受損害人所有,任何他人不得佔有受害人獲得的賠償費用。

《婚姻法》第十八條中所稱的「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就是這個道理。其中所規定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實質上就是指的屬於受害人本人的財產。按照這個原則,該費用只屬於受害人本人。

【二】死亡性事故

如果受害人因事故死亡,受害人的母親應該獲得相應的賠償。因為母女之間具有扶養贍養關係,女兒因事故死亡,失去了贍養人,因此,理應獲得相應的賠償。

《民法通則》對這種情形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如果女兒出現車禍,得到的賠償金母親應占多少比例

6樓:baby無知的螞蟻

子女出現車禍,有相應的賠償金,如果是傷殘賠償金應該由傷者本人享受,其他人不能進行分配。

如果是死亡賠償金,那麼應該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協商分配,一般由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均分配。第一順位繼承人包含死者的父母、子女、配偶。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由於死亡賠償金的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因此,賠償權利人首先是指與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範圍內的近親屬即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完全不存在時,才開始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分配。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家庭生活共同體成員共同取得,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且賠償協議未明確賠償專案,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並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餘部分的分配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親疏遠近、與死者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及生活**等因素適當分割,而非等額分配。

當然,如果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或轉讓的,應尊重其意思表示。

3、由於死亡賠償金不同於遺產,它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於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同理,賠償義務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債務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賠償金。

4、遺囑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規定處分自己的財產,安排與此有關的事務,並於死亡後產生法律後果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因而遺囑事實上也就是對遺產的處分行為。而死亡賠償金並非死者的遺產,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7樓:開心問題

如果女兒沒有結婚的話

賠償金就是全額的父母的

如果結婚了,老公50%,其他的父母。

8樓:美麗的呼倫湖

女兒結婚沒?沒結婚全是父母的

9樓:

我去!很討厭看到這種問題

母親車禍去世賠償款嫁出去的女兒有權利分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也都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

嫁出去的女兒出車禍死了,那麼她家裡的母親除了贍養費,還能享有賠償的權利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死亡賠償金,以及精神撫慰金,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割其他的賠償部分

12樓:咎問玉

有的,去尋問律師哈。

請問父親出了車禍,得到了一筆賠償費,請問出嫁的女兒有繼承嗎

13樓:芶藝文律師

1、出嫁的女兒也是父親的子女,依據《繼承法》第九條、第十條的規定,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

2、對於賠償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批覆及意見,因被繼承人死亡而產生的賠償款或保險金,如被繼承人身前沒有明確指定繼承人的,則比照《繼承法》對遺產的處理進行分配。

14樓:匿名使用者

女兒即使出嫁,也有繼承權。

女兒出嫁後出車禍去世,賠償金親生父母有份嗎

15樓:

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是父母、子女、配偶,平均分配。賠償金辦理了女兒的後事之後,由女兒的子女、配偶、父母平均分配。通俗的說,有幾個人分成幾份,一人一份。

女兒的遺產,父母也有繼承權。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擴充套件資料

繼承份額的規定

《繼承法》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6樓:四川成都沈輝律師

你好,根據你的情況,女兒死亡,沒有留下任何遺囑,女兒的個人財產按照法定繼承,父母與配偶,女兒的子女,都是第一繼承人,都有權利要求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

17樓:閒不住的貓咪爪子

為什麼要強調親生父母?如果女兒被收養了, 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生父母沒有繼承權。

18樓:

有,直系親屬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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