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入轉出,誰知道怎麼處理嗎

2022-03-26 06:29:26 字數 5915 閱讀 2281

1樓:華律網

1、公積金轉移前提是,職工新入職的單位須已經開通繳納公積金的賬號。2、職工到新入職企業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一張接收單。3、帶著這張接收單,回到原單位要求其開具一份住房公積金轉移證明。

4、憑轉移證明、接收單、職工本人身份證、原單位發的住房公積金卡到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賬戶轉移即可。

2樓:鑽誠投資擔保****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移包括同城轉移和異地轉移。辦理時,應先讓新單位開具接收函或者公積金轉移證明,然後將證明和身份證影印件交給原單位公積金經辦人,原單位在開具轉移書並加蓋單位公章,由原單位公積金經辦人或個人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轉移手續。

3樓:築家易

員工異地公積金轉移,首先是需要員工的住房公積金處於封存狀態之後才能進行辦理。

辦理流程: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餘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餘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鑑)。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職應由原單位辦理封存,待到新的單位工作以後,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但不可銷戶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才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餘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餘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鑑)。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職應由原單位辦理封存,待到新的單位工作以後,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但不可銷戶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才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轉移嗎?

4樓:外星的小人

可以轉移

如果外地的工作單位為您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帳戶,則您可以將在北京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金額,轉移到在外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

辦理時職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的證明;轉入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職工本人身份證影印件。職工應將以上相關材料,提供給在北京的原單位,通過原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經辦人到開戶管理部申請辦理。

如果職工在北京已經建立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繳存住房公積金後,則我應當是可以接收外地轉入的住房公積金的。

符合條件的職工辦理時,個人需將單位開戶管理部開具的《住房公積金轉移開戶證明》給外地轉出單位辦理轉移及匯款手續,並提示轉出單位在匯款單上註明轉入職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轉入單位登記號。

需注意的是,由於從外地轉移到北京,關鍵在於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從本地轉出住房公積金是如何要求的,因此,建議該職工向外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確認是否允許辦理轉出,需要轉入地管理部門辦理哪些手續。

擴充套件資料

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儲存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5樓:低調boy傳奇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轉移的,彈藥符合一定的轉移條件;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5條第2款規定:"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具體辦理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公積金轉移

2、公積金轉移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餘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3、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餘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鑑)。

擴充套件資料: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應遵照本操作規程。

一、申請受理:職工在轉入地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繳存住房公積金後,可申請將在原工作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轉入地中心。轉入地中心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業務:

(一)職工申請。

職工向轉入地中心提出異地轉移接續申請,應提供以下材料: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附表1)一式兩份;其它用以核實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情況的材料。

同一單位多名職工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的,可委託單位經辦人代為申請,並提供以下材料:《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託書》;《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影印件;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其它用以核實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情況的材料。

(二)稽核受理。

轉入地中心根據申請材料,當場稽核職工資訊。資訊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上加蓋印章,其中一份交職工或單位經辦人。資訊不符的,不予受理,並告知原因。

(三)資訊傳遞。

二、資訊與資金轉出

轉出地中心收到轉入地中心傳遞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聯絡函》後,應通過平臺反饋確認資訊,並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業務:

(一)稽核受理

(二)資訊與資金轉出。

轉出地中心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資訊表》上傳至平臺,傳遞至轉入地中心。

資金劃轉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已連線住房公積金結算應用系統的,資金通過住房公積金結算應用系統劃轉至轉入地中心,實現與資訊的同步轉出。

未連線住房公積金結算應用系統的,資金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轉至轉入地中心,並在轉賬資訊中註明《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聯絡函》編號及職工身份證號碼,格式為:《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聯絡函》編號#職工身份證號碼。

三、資訊接收與資金轉入

轉入地中心收到平臺傳遞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資訊表》及轉入資金後,3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業務。

(一)稽核入賬

轉入地中心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資訊表》與轉入資金進行核對。核對一致的,轉入地中心通過**、簡訊或櫃面聯絡職工確認後,將轉入資金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通知職工入賬情況,並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資訊表》記賬儲存;核對不一致或職工對轉入資金有疑義的,轉入地中心向轉出地中心瞭解情況,轉出地中心對職工疑義負責解答,並通過平臺反饋資訊,協商辦理。

(二)資訊傳遞。

轉入地中心將轉移接續業務辦結資訊通過平臺反饋轉出地中心。

6樓:華律網

1、公積金轉移前提是,職工新入職的單位須已經開通繳納公積金的賬號。2、職工到新入職企業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一張接收單。3、帶著這張接收單,回到原單位要求其開具一份住房公積金轉移證明。

4、憑轉移證明、接收單、職工本人身份證、原單位發的住房公積金卡到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賬戶轉移即可。

7樓:聰明機靈小不懂

住房公積金是可以轉移的。

參考法規:《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5條第2款規定:「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稽核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儲存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擴充套件資料

公積金轉移辦理流程:

職工因工作變動調出單位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單位需填寫《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和《住房公積金轉移憑證》,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轉出或者封存手續。職工離開工作單位,只是中斷工資關係仍保留勞動關係的,其在中斷期間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隨之中斷,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不變,結餘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仍保留在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單位應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僅適用於中斷工資關係仍保留勞動關係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管理。

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期間,凡符合提取規定的,由單位代為辦理支取手續。

職工因為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具體步驟如下:

(1)職工在新調入單位的歸集部門開立公積金賬戶,並提供開戶證明;

(2)由調出單位根據職工住房公積金分戶賬的賬面餘額,填制一式四聯「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送交歸集部門辦理轉移手續。

填制「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應注意填寫完整以下內容:轉入、轉出單位的全稱,單位編號及所屬的歸集部門;調出職工的姓名、編號應與單位匯繳清冊填寫的一致;轉移金額為該職工賬戶賬面餘額;簽章(在歸集部門留的印鑑)。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離職應由原單位辦理封存,待到新的單位工作以後,轉移到新單位繼續繳存,但不可銷戶提取。符合提取條件的才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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