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身份證名字要充分理由 怎麼樣才算是充分理由

2022-03-14 19:58:38 字數 5192 閱讀 3336

1樓:民生為本

公民要求變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受刑事處罰、正在接受勞動教養的,一律不予變更姓名)。變更姓名正當理由通常是指:1、冠夫姓的婦女去掉夫姓,或稱氏改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還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會公眾不易識別的冷僻文字的等。

原則上,領了身份證後,沒有正當理由是不辦理姓名變更的。

2樓:夢中雨滿羅蘭玉

回答七種理由可以改名

1.申請人的姓名有諧音,讀起來有歧義

2.姓名中帶有生僻詞,電腦打不出來

3.申請人姓名和祖輩中的人重名

4.僧侶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號代替俗名的

5.夫妻離婚後帶小孩,需要改名此類小孩改名跟母姓較多

6.在同一個單位或同一個班級裡有重名的

7.有特殊情況的。

五種情況最想改名1.因為封建迷信思想,要在姓名中加五行的字2.姓名中有生僻字,電腦錄入時很麻煩3.

和閩南話諧音,念起來有歧義4.父母離婚後,孩子跟母親姓需要改名5.上世紀90年代初期,在手工錄入戶籍資訊時有筆誤或口誤情況,造成戶口頁上的名字不是實際上取的那個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進行姓名變更需要的材料是:1本人書面申請2居民身份證、戶口簿3能證明變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證明材料4單位職工需所在單位人事部們准予變更的證明5其他證明。

需要提醒你的是,一旦更名成功,所有原先的記錄,包括畢業證、社保證卡、公積金帳戶、甚至婚姻證明等都需一一更正,否則的話,遇到需要審查相關證件時,姓名不符將帶來無盡的煩惱。基於以上考慮,你若堅持要改名字就應該在上述問題都還沒有形成前進行,以現在就改為最佳。

更多11條

3樓:非魚

是的,你要告訴我你有多大,你滿18歲可以自己該名,這時候就要提到你說的了.比如你的名字讓人有歧義,這是很通用的改名理由,另外,還要別的,你明白就可以拉,希望能幫到你

4樓:匿名使用者

一、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1、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

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

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牴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

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資訊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資訊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

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改名字的理由要怎麼寫才容易通過?

5樓:無級

改過名字的理由怎麼才容易通過?必須是通俗易懂而且沒有重名。

6樓:青木

可不可以用2?有用嗎?求回覆!

24歲了 還能改名字嗎

7樓:水晶花行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達改名的意願,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週歲以後,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持有效證明材料報公安機關審批。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和正受刑事處罰和勞動教養者,不得變更姓名。公民依法變更姓名後,

原姓名作為「曾用名」備查。

也就是說你要寫一個改名申請給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過蓋章後到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股登記,當然要帶戶口簿。投檔案後大約15或7個工作日後可以正式更改,戶口簿裡面會寫你曾用名是什麼,現名是什麼。 畢業證什麼的需要用到證明你的身份的時候須帶上戶口簿配合。

具體的程式是:

想改名者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戶證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經審批後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樓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為改名後會涉及到自己的銀行卡、社保、醫保以及產權證等等一系列問題,若處理不好,也會產生許多麻煩。

另外補充下有關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

七、十八條,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請,並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寫充分,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戶口登記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十八週歲以下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果是十八週歲以上,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民法通則》第99條也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所以,申請修改姓名被拒絕,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從法理上來說,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權,公民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合法的姓名權。

對16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從嚴掌握」,僅僅是公安機關內部規定,無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且與《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牴觸之嫌,應無法律約束力。若一味拒絕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打起官司時,若公安機關不能舉出公民更改姓名違反法律規定的證據,公安機關就可能承擔敗訴的後果

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精神,公民申請更改姓名不應附加任何條件。公安機關在制定行政規章時,不能僅考慮公共行政權力,還要考慮整個法律體系的一致性。若認為公民改名對戶籍管理、對公民違法犯罪資訊管理可能造成麻煩和不便,從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權利,這樣做是不對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後,公安機關在各種檔案資訊中對公民的曾用名如實加以記載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繳納、領取各種保險費保險金,締結合同後需要以新名字繼續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只需到公安機關開具名字變化的證明即可。公民改名字應該不會對戶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帶來負面影響。

8樓:施瀅渟騎槐

可以改,法律明確規定的。但是公安局會以各種理由來阻撓,但是如果你堅持下去,並搬出法律,再強硬一點的話,他們一般是會辦理的。我19歲,也準備去改名。

9樓:問繡佟佳俊美

現在改名字手續挺複雜的,很多地方除非特殊情況,不然一般都不辦,當然也跟不同地區有關

10樓:不一樣噠社會喵

成年人(30歲)只有有合理的理由是可以更改戶口本和身份證名字的,需要本人帶上相關的資料到當地戶籍部門進行申請名字更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週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吧,這個沒什麼限制吧,只要18週歲之後就可以自己改名字,去戶口所在地改名字,18週歲之前必須監護人給改,你都24沒問題的,只是要掏些銀子,其他的規矩,你還是具體問下當地派出所,反正改是肯定能改了,公民基本本權利啊。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有點麻煩 要有街道領導開證明 到派出所你說改名字 他會以為你是a級通輯犯 說明原音 每一個公民都有取名字的自由權利 可以改

13樓:

其實我也一直想改我的名字的,我本來叫李俊的,可是大家都叫我李倔多難聽呀,所以我想在俊後加一個壕的叫李俊壕,最後因為高考沒敢改成。不過我覺得你可以改只不過要到派出所花點錢,因為我的朋友就是花了2000塊改成功了

14樓:踏入美國

可以的,拿著你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去當地派出所就行

15樓:何必起名字

恩 你去當地派出所 會給你辦好的

16樓:樹愛螞蟻

是可以,不過得回老家辦理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在局裡認識人就好辦啊

18樓:合沛杉

改名字都可以改的,就是改證件比較麻煩,你可以直接上邵長文免費測名**,改一個最適合自己生辰八字補救的名字,如果不改證件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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