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10月1日起施行彩禮退不退終於有了說法

2022-03-14 15:43:36 字數 2668 閱讀 5268

1樓:淮安浙江人

這個說法,明顯不成立。2023年,最高法《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其中的第十條,早就已經有了明確的規定!《民法總則》中關於民事行為效力問題,只是明確了「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為無效,並沒有就彩禮問題有什麼特別的解決之道。

況且,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的原則,在《民法通則》及其他民事法律中也早就有明確的宣示。該說法譁眾取寵!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出臺的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早就對退彩禮做出了規定

3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您可以詳細描述您的問題。民法總則第8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雖然法律中對於「彩禮錢」這部分財產並沒有直接的規定,但是依據民法總則的規定,沒有法律規定時,可適用當地的習慣,但是有一個限制性條件,就是不可以違背公序良俗。這就是說,如果當地有「離婚退彩禮」的習慣,那麼法律上也會給予支援。但不是所有條件下的離婚都要退還彩禮,滿足一定條件才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按照法律規定,返還彩禮的法定條件為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4樓:庫文度百

我始終認為彩禮該退的還是得退

5樓:西蘇瑪瑙

是的,熱烈歡迎

10月1日之後新施行的新標準名單

10月1日,國家新頒佈的 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正式實施。由商務部下發的 超市購物環境標準 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該標準對各種區域的噪聲排放有了更嚴格的規定。據環保人士介紹,按照以前的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在城市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白天的噪聲排放不得超過50分貝,夜間不得超過40分貝。但新...

6月1日施行職級並行,7月1日到齡退休,在職級並行之列嗎

應該在職級並行之列。先按職級並行套工資,然後計算退休工資發放比例。應該實施職級並行,6月1日執行是公務員法,地方政策不合理地方多了,制定政策的不積極,工作托拉半年後才執行,這不坑人嗎?輩子毀於地方政策,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坑人啊!公務員6月1日職級並行施行,7月1日退休在規定範圍內嗎?只要...

10月1日放幾天假,10月1日放假怎麼安排

根據 辦公廳通知的規定,今年的國慶節和中秋節合起來放假,具體時間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 10月1日 星期四 月2日 星期五 月3日 星期六 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10月4日 星期日 照常公休 10月3日 星期六 公休日及中秋節分別調至10月5日 星期一 月6日 星期二 9月27日 星期日...